关于同意西夏区2024年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
关于同意西夏区2024年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
银审服(环)函发〔2024〕100号
西夏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你单位委托宁夏 (略) 编制的《西夏区2024年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于2024年6月3日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 (略) 西夏区,属新建项目。项目建设为解决项目区1426户约4991人及部分牲畜用水,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De110供水主管2960m,De90供水主管1309m,De75供水主管2600m,De63供水支管6585m,De50供水支管7005m,De40供水支管3500m,De32供水支管2655m,De25给水管入户*m;新建矩形钢筋混凝土水表井、控制阀门井共计712座,破坏恢复钢 (略) 面*m2;安装DN20的远传智能水表及水表前后控制阀件共计1426套。项目总占地22.25hm2,其中永久占地0.21hm2,临时占地22.04hm2,占地类型为 (略) 用地。建设期土石挖方总量13.*m3,填方总量11.*m3,余方2.*m3。项目总投资2241.*元,其中土建投资690.*元。项目计划于2024年6月开工,2024年12月完工,总工期7个月。
二、需要做好的重点工作
(一)将水保措施纳入主体设计
工程水土保持要结合建设条件以及地形、地貌等因素,进一步优化占地面积、施工工艺、土石方量。按“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将水土保持措施内容纳入主体设计并细化。
(二)严格按照防治分区落实水保措施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主体工程防治区1个防治分区。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是水土流失的重点时段,水土保持措施选择合适的时段尽快实施,减少因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同时开展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三)合理安排施工,防止重复开挖等问题
对施工组织进行合理安排,减少开挖量和弃方量,避免重复开挖和土方的多次倒运。项目所产生的弃土弃渣应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需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并采取措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尽量减少扰动地表面积,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根据功能划分,进行撒播草籽绿化。
(四)落实各项措施费用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和方法。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21.*元,其中工程措施费3.*元,植物措施费1.*元,临时措施费1.*元,独立费用14.*元,基本预备费0.*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
(五)落实“方案”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三、其他主要事项
(一)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工程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等报辖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辖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项目地点、规模、水土保持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化或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重新报我局审批。此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水土保持方案需报我局重新审批。
(四)你单位在主体工程竣工投产前自主进行验收,验 (略) 水务局进行备案。
本批复仅批准该项目在水土保持方面的分析、预测、措施、结论是可行的。你单位须依法依规报批选址、规划、用地、施工等手续,并获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和运营。
附件:《西夏区2024年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6月24日
西夏区2024年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西夏区2024年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项目建设地 (略) 西夏区,属新建项目。2024年3月15日, (略) 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银西审服批发〔2024〕34号文对该项目初步设计予以批复。项目建设规模为解决项目区1426户约4991人及部分牲畜用水,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De110供水主管2960m,De90供水主管1309m,De75供水主管2600m,De63供水支管6585m,De50供水支管7005m,De40供水支管3500m,De32供水支管2655m,De25给水管入户*m;新建矩形钢筋混凝土水表井、控制阀门井共计712座,破坏恢复钢 (略) 面*m2;安装DN20的远传智能水表及水表前后控制阀件共计1426套。
项目总占地22.25hm2,其中永久占地0.21hm2,临时占地22.04hm2,占地类型为 (略) 用地。建设期土石挖方总量13.*m3,填方总量11.*m3,余方2.*m3。项目总投资2241.*元,其中土建投资690.*元。项目计划于2024年6月开工,2024年12月完工,总工期7个月。
项目区地貌类型为洪积扇地带和黄河冲积平原,气候类型为中温带大*性干旱气候,年平均气温8.3℃、多年平均降水量202.6mm、年平均风速2.6m/s。土壤类型以淡灰钙土、灌淤土为主,植被类型以干旱草原植被和人工植被为主。水土流失以轻度风力侵蚀为主,侵蚀模数为800t/km2·a。项目区属省级水土流失一般预防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1000t/km2·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有关规定,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于2024年6月 (略) 主持召开了《西夏区2024年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技术审查会。参加会 (略) 水务局,建 (略) 西夏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方案编制单位宁夏 (略) 等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
与会代表和专家观看了现场影像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工程概况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报告书内容汇报,经质询、讨论与评审,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水土保持选址制约因素评价结论。
(二)基本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三)同意对主体工程水土保持措施的分析与评价。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22.25hm2。
三、水土流失预测
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扰动地表面积22.25hm2,可能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量539.46t。施工期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时段,主体工程区是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区域。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二级标准,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0%,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0%,表土保护率85%,林草植被恢复率90%,林草覆盖率1.0%。
五、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主体工程防治区1个防治分区。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分区防治措施布设
基本同意防治措施布设,防治措施工程量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0.25hm2,碎石覆盖0.13hm2;
植物措施:种草0.25hm2;
临时措施: (略) 苫盖*m2。
七、施工组织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八、水土保持监测
同意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方法。本项目主要采用调查监测、定位监测和遥感监测相结合的监测方法。
九、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和方法。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21.*元,其中工程措施费3.*元,植物措施费1.*元,临时措施费1.*元,独立费用14.*元,基本预备费0.*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
十、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建设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恢复。
十一、“方案”需修改补充的内容
1.完善方案编制依据,复核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值;
2.完善管沟施工断面图、细化占地类型,顶管穿越工程情况,完善表土保护分析;
3.完善水土保持评价,明确评价结论;
4.完善水土保持措施体系和措施布局,优化、细化水土保持措施设计;
5.复核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单价分析与投资;
银审服(环)函发〔2024〕100号
西夏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你单位委托宁夏 (略) 编制的《西夏区2024年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于2024年6月3日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 (略) 西夏区,属新建项目。项目建设为解决项目区1426户约4991人及部分牲畜用水,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De110供水主管2960m,De90供水主管1309m,De75供水主管2600m,De63供水支管6585m,De50供水支管7005m,De40供水支管3500m,De32供水支管2655m,De25给水管入户*m;新建矩形钢筋混凝土水表井、控制阀门井共计712座,破坏恢复钢 (略) 面*m2;安装DN20的远传智能水表及水表前后控制阀件共计1426套。项目总占地22.25hm2,其中永久占地0.21hm2,临时占地22.04hm2,占地类型为 (略) 用地。建设期土石挖方总量13.*m3,填方总量11.*m3,余方2.*m3。项目总投资2241.*元,其中土建投资690.*元。项目计划于2024年6月开工,2024年12月完工,总工期7个月。
二、需要做好的重点工作
(一)将水保措施纳入主体设计
工程水土保持要结合建设条件以及地形、地貌等因素,进一步优化占地面积、施工工艺、土石方量。按“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将水土保持措施内容纳入主体设计并细化。
(二)严格按照防治分区落实水保措施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主体工程防治区1个防治分区。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是水土流失的重点时段,水土保持措施选择合适的时段尽快实施,减少因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同时开展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三)合理安排施工,防止重复开挖等问题
对施工组织进行合理安排,减少开挖量和弃方量,避免重复开挖和土方的多次倒运。项目所产生的弃土弃渣应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需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并采取措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尽量减少扰动地表面积,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根据功能划分,进行撒播草籽绿化。
(四)落实各项措施费用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和方法。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21.*元,其中工程措施费3.*元,植物措施费1.*元,临时措施费1.*元,独立费用14.*元,基本预备费0.*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
(五)落实“方案”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三、其他主要事项
(一)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工程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等报辖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辖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项目地点、规模、水土保持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化或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重新报我局审批。此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水土保持方案需报我局重新审批。
(四)你单位在主体工程竣工投产前自主进行验收,验 (略) 水务局进行备案。
本批复仅批准该项目在水土保持方面的分析、预测、措施、结论是可行的。你单位须依法依规报批选址、规划、用地、施工等手续,并获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和运营。
附件:《西夏区2024年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6月24日
西夏区2024年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西夏区2024年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项目建设地 (略) 西夏区,属新建项目。2024年3月15日, (略) 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银西审服批发〔2024〕34号文对该项目初步设计予以批复。项目建设规模为解决项目区1426户约4991人及部分牲畜用水,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De110供水主管2960m,De90供水主管1309m,De75供水主管2600m,De63供水支管6585m,De50供水支管7005m,De40供水支管3500m,De32供水支管2655m,De25给水管入户*m;新建矩形钢筋混凝土水表井、控制阀门井共计712座,破坏恢复钢 (略) 面*m2;安装DN20的远传智能水表及水表前后控制阀件共计1426套。
项目总占地22.25hm2,其中永久占地0.21hm2,临时占地22.04hm2,占地类型为 (略) 用地。建设期土石挖方总量13.*m3,填方总量11.*m3,余方2.*m3。项目总投资2241.*元,其中土建投资690.*元。项目计划于2024年6月开工,2024年12月完工,总工期7个月。
项目区地貌类型为洪积扇地带和黄河冲积平原,气候类型为中温带大*性干旱气候,年平均气温8.3℃、多年平均降水量202.6mm、年平均风速2.6m/s。土壤类型以淡灰钙土、灌淤土为主,植被类型以干旱草原植被和人工植被为主。水土流失以轻度风力侵蚀为主,侵蚀模数为800t/km2·a。项目区属省级水土流失一般预防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1000t/km2·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有关规定,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于2024年6月 (略) 主持召开了《西夏区2024年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技术审查会。参加会 (略) 水务局,建 (略) 西夏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方案编制单位宁夏 (略) 等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
与会代表和专家观看了现场影像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工程概况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报告书内容汇报,经质询、讨论与评审,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水土保持选址制约因素评价结论。
(二)基本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三)同意对主体工程水土保持措施的分析与评价。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22.25hm2。
三、水土流失预测
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扰动地表面积22.25hm2,可能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量539.46t。施工期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时段,主体工程区是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区域。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二级标准,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0%,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0%,表土保护率85%,林草植被恢复率90%,林草覆盖率1.0%。
五、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主体工程防治区1个防治分区。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分区防治措施布设
基本同意防治措施布设,防治措施工程量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0.25hm2,碎石覆盖0.13hm2;
植物措施:种草0.25hm2;
临时措施: (略) 苫盖*m2。
七、施工组织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八、水土保持监测
同意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方法。本项目主要采用调查监测、定位监测和遥感监测相结合的监测方法。
九、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和方法。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21.*元,其中工程措施费3.*元,植物措施费1.*元,临时措施费1.*元,独立费用14.*元,基本预备费0.*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
十、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建设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恢复。
十一、“方案”需修改补充的内容
1.完善方案编制依据,复核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值;
2.完善管沟施工断面图、细化占地类型,顶管穿越工程情况,完善表土保护分析;
3.完善水土保持评价,明确评价结论;
4.完善水土保持措施体系和措施布局,优化、细化水土保持措施设计;
5.复核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单价分析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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