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金成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套木制玩具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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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金成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套木制玩具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云 (略) 年产*套木制玩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检查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4年6月15日,云 (略) 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根据浙江 (略) 编制的《云 (略) 年产*套木制玩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监测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现场检查,提出现场检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云 (略) 购买位于云和县杨柳河三期区块3-A-4地块,占地面积*.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1平方米,企业购置相应的生产设备,实施年产*套木制玩具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7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了《云 (略) 年产*套木制玩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9月16 (略) 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审批意见(丽环建云[2021]22号)。项目已进行排污许可登记,许可登记编号《*78Q001W》,有效期为2020年5月27日-2025年5月26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7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云 (略) 年产*套木制玩具的相关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监测表和企业资料查阅,目前项目滚漆工序设备暂未上,目前厂房 (略) 白胚加工,并配套中央布袋除尘器。3F、4F、5F 及2F部分出租给 (略) 用于生产,喷漆、辊涂、晾干与 (略) 共用,漆厚打磨外包给 (略) 进行加工。项目丝印采用水性油墨,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废气呈无组织形式排放。本次验收为项目的先行验收。

三、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 废水

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喷淋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园 (略) 。更换的喷淋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排放。

(二)废气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白胚粉尘、上胶废气、喷漆废气、晾干废气、包装废气、热转印废气、丝印废气。白胚粉尘收集后经中央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25m高的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经水帘机去除漆雾,同晾干废气一起经水喷淋箱处理后经25 m高的排气筒排放;丝印工序设置固定工房,进出口设置软帘。丝印采用水性油墨,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呈无组织形式排放。上胶废气、包装废气、热转印废气产生为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机械设备运作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和选用低噪设备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木材边角料、漆渣、废包装桶、漆厚打磨粉尘、废砂纸、废热转印纸、废次品、收集的粉尘及污泥。其中木材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废次品、废热转印纸、废砂纸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漆渣、污泥委托塑洁(云和) (略) 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浙江 (略) 编制的《云 (略) 年产*套木制玩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监测表》: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白胚粉尘排放口颗粒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二级标准。喷漆废气、晾干废气排放口中颗粒物、非*烷总烃浓度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废气非*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监控点处任意一次非*烷总烃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附录A中表A.1浓度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的昼间厂界环境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五、验收检查结论

经现场检查,云 (略) 年产*套木制玩具项目(先行)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中要求的环保设施,各类污染物排放基本达到相应标准要求,验收检查工作组建议该项目经整改后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六、后续要求

1、进一步完善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对照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进一步完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复核喷漆废气的相关监测数据,结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充实相关调查、监测信息。

2、完善喷漆及凉干废气的收集措施,提高收集处理率,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规范有机废气排气筒监测口建设。

3、进一步加强厂区雨污分流系统的建设。加强漆雾喷淋水的管理,禁止外溢、外排。

4、规范漆渣、废漆桶等危废的管理处置,完善固废暂存场所,完善“三防”措施,完善标志标识及台账记录,确保固废的暂存、转移、处置符合相应要求。

5、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完善企业环保台账,强化企业环保管理和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范环保处理设施操作规程,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示期:2024年6月23日-2024年7月19日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云和县杨柳河三期区块3-A-4地块;



2024年6月23日



云 (略) 年产*套木制玩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检查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4年6月15日,云 (略) 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根据浙江 (略) 编制的《云 (略) 年产*套木制玩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监测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现场检查,提出现场检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云 (略) 购买位于云和县杨柳河三期区块3-A-4地块,占地面积*.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1平方米,企业购置相应的生产设备,实施年产*套木制玩具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7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了《云 (略) 年产*套木制玩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9月16 (略) 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审批意见(丽环建云[2021]22号)。项目已进行排污许可登记,许可登记编号《*78Q001W》,有效期为2020年5月27日-2025年5月26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7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云 (略) 年产*套木制玩具的相关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监测表和企业资料查阅,目前项目滚漆工序设备暂未上,目前厂房 (略) 白胚加工,并配套中央布袋除尘器。3F、4F、5F 及2F部分出租给 (略) 用于生产,喷漆、辊涂、晾干与 (略) 共用,漆厚打磨外包给 (略) 进行加工。项目丝印采用水性油墨,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废气呈无组织形式排放。本次验收为项目的先行验收。

三、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 废水

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喷淋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园 (略) 。更换的喷淋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排放。

(二)废气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白胚粉尘、上胶废气、喷漆废气、晾干废气、包装废气、热转印废气、丝印废气。白胚粉尘收集后经中央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25m高的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经水帘机去除漆雾,同晾干废气一起经水喷淋箱处理后经25 m高的排气筒排放;丝印工序设置固定工房,进出口设置软帘。丝印采用水性油墨,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呈无组织形式排放。上胶废气、包装废气、热转印废气产生为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机械设备运作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和选用低噪设备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木材边角料、漆渣、废包装桶、漆厚打磨粉尘、废砂纸、废热转印纸、废次品、收集的粉尘及污泥。其中木材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废次品、废热转印纸、废砂纸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漆渣、污泥委托塑洁(云和) (略) 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浙江 (略) 编制的《云 (略) 年产*套木制玩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监测表》: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白胚粉尘排放口颗粒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二级标准。喷漆废气、晾干废气排放口中颗粒物、非*烷总烃浓度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废气非*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监控点处任意一次非*烷总烃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附录A中表A.1浓度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的昼间厂界环境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五、验收检查结论

经现场检查,云 (略) 年产*套木制玩具项目(先行)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中要求的环保设施,各类污染物排放基本达到相应标准要求,验收检查工作组建议该项目经整改后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六、后续要求

1、进一步完善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对照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进一步完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复核喷漆废气的相关监测数据,结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充实相关调查、监测信息。

2、完善喷漆及凉干废气的收集措施,提高收集处理率,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规范有机废气排气筒监测口建设。

3、进一步加强厂区雨污分流系统的建设。加强漆雾喷淋水的管理,禁止外溢、外排。

4、规范漆渣、废漆桶等危废的管理处置,完善固废暂存场所,完善“三防”措施,完善标志标识及台账记录,确保固废的暂存、转移、处置符合相应要求。

5、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完善企业环保台账,强化企业环保管理和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范环保处理设施操作规程,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示期:2024年6月23日-2024年7月19日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云和县杨柳河三期区块3-A-4地块;



202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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