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安吉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金属桶和金属构件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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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安吉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金属桶和金属构件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索 引 号: D2111-2703-2024-1159 分 类: 公告公示
责任部门: 环评与生态法规股 发文日期: ** 16:09:36
标 题: 关于吉安 (略) 金属桶和金属构件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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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安 (略) 金属桶和金属构件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吉安 (略) 金属桶和金属构件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兼传真:0796-*

通讯地址: (略) 吉安县庐陵大道41号(*)

项目名称

吉安 (略) 金属桶和金属构件等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吉安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朝阳路3号

建设单位

吉安 (略)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建设地 (略) 吉安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朝阳路3号,地理坐标E114°53′16.482″,N27°0′42.832″。项目生产工艺流程为除油→清水清洗→酸洗→清水清洗→中和→表调→磷化→清水清洗→水分烘干→底粉喷涂→底粉固化→面粉喷涂→面粉固化→检验→包装。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90.5万元,建设总规模为年产铁油桶150万个,金属桶、金属构件等20万件。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标准厂房)、公用工程(给水、供配电系统)、环保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清洁生产要求。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使用先进的工艺与设备,努力提高各原料的综合利用率,从源头上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生产过程加强设备的检查维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防止物料泄漏造成环境污染。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职工素质,杜绝人为事故发生。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经污水管网接入吉安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及吉安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标准严者标准后,经污水管网接入吉安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本项目为非电镀金属表面处理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酸洗工序产生的氯化氢;烘干、固化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喷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食堂产生的食堂油烟。酸洗工序布置在单独车间内,酸洗工序外部采用防火板封闭,酸洗池采用“槽边侧吸+顶吸”吸风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顶吸罩距离酸洗槽垂直距离约1.5m左右,酸雾经收集后通入碱喷淋吸收塔,通过碱液喷淋塔吸收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在烘干、固化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汇入15m排气筒(DA002)排放;喷涂工序位于密闭喷房内进行,建议在密闭喷房内各布设一个顶吸集气罩,各配套风机1000m3/h一台,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各通过大旋风分离器+二级过滤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各通过15m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固化工序位于密闭烤房内进行,建议在密闭烤房内布设顶吸集气罩,配套风机2000m3/h一台,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各通过二级活性炭进行处理,处理后各通过15m排气筒(DA005)排放;食堂油烟油烟净化和除异味处理后排放。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 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除油粉包装、废促进剂包装、废除锈剂包装、废中和粉包装、废表面调整剂包装、废磷化剂包装、废槽液、沉渣、废机油及桶、废活性炭、废涂料包装、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收集粉尘、生活垃圾等。废除油粉包装、废促进剂包装、废除锈剂包装、废中和粉包装、废表面调整剂包装、废磷化剂包装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原单位回收利用;废槽液暂存于加工水池内,交由危废处置单位处置;沉渣、废机油及桶、废活性炭和废水处理污泥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废涂料包装、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和废过滤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交由回收单位回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进行除尘措施收集,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环境噪声污染防治。优化总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新增高噪声设备采用消音、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六)排污口规范化。 (略) 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

(七)本项目废气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0798t/a。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相关情况已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公众的意见反馈,无公众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索 引 号: D2111-2703-2024-1159 分 类: 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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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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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安 (略) 金属桶和金属构件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吉安 (略) 金属桶和金属构件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兼传真:0796-*

通讯地址: (略) 吉安县庐陵大道41号(*)

项目名称

吉安 (略) 金属桶和金属构件等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吉安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朝阳路3号

建设单位

吉安 (略)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建设地 (略) 吉安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朝阳路3号,地理坐标E114°53′16.482″,N27°0′42.832″。项目生产工艺流程为除油→清水清洗→酸洗→清水清洗→中和→表调→磷化→清水清洗→水分烘干→底粉喷涂→底粉固化→面粉喷涂→面粉固化→检验→包装。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90.5万元,建设总规模为年产铁油桶150万个,金属桶、金属构件等20万件。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标准厂房)、公用工程(给水、供配电系统)、环保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清洁生产要求。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使用先进的工艺与设备,努力提高各原料的综合利用率,从源头上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生产过程加强设备的检查维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防止物料泄漏造成环境污染。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职工素质,杜绝人为事故发生。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经污水管网接入吉安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及吉安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标准严者标准后,经污水管网接入吉安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本项目为非电镀金属表面处理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酸洗工序产生的氯化氢;烘干、固化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喷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食堂产生的食堂油烟。酸洗工序布置在单独车间内,酸洗工序外部采用防火板封闭,酸洗池采用“槽边侧吸+顶吸”吸风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顶吸罩距离酸洗槽垂直距离约1.5m左右,酸雾经收集后通入碱喷淋吸收塔,通过碱液喷淋塔吸收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在烘干、固化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汇入15m排气筒(DA002)排放;喷涂工序位于密闭喷房内进行,建议在密闭喷房内各布设一个顶吸集气罩,各配套风机1000m3/h一台,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各通过大旋风分离器+二级过滤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各通过15m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固化工序位于密闭烤房内进行,建议在密闭烤房内布设顶吸集气罩,配套风机2000m3/h一台,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各通过二级活性炭进行处理,处理后各通过15m排气筒(DA005)排放;食堂油烟油烟净化和除异味处理后排放。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 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除油粉包装、废促进剂包装、废除锈剂包装、废中和粉包装、废表面调整剂包装、废磷化剂包装、废槽液、沉渣、废机油及桶、废活性炭、废涂料包装、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收集粉尘、生活垃圾等。废除油粉包装、废促进剂包装、废除锈剂包装、废中和粉包装、废表面调整剂包装、废磷化剂包装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原单位回收利用;废槽液暂存于加工水池内,交由危废处置单位处置;沉渣、废机油及桶、废活性炭和废水处理污泥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废涂料包装、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和废过滤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交由回收单位回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进行除尘措施收集,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环境噪声污染防治。优化总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新增高噪声设备采用消音、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六)排污口规范化。 (略) 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

(七)本项目废气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0798t/a。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相关情况已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公众的意见反馈,无公众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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