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孝感市中心城区燃气专项规划2024年-2035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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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孝感市中心城区燃气专项规划2024年-2035年》的公示

(略) 中心城区城镇燃气事业健康发展,指导城镇燃气工程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提高城镇燃气持续、稳定、安全供给水平,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有关要求,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国家和湖北省燃气发展规划、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社会经济发展和能源等相关规划,我委组织编制了《 (略) 中心城区燃气专项规划(2024年-2035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为征求利 (略) 民的意见,现将规划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30天(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24日)。

2、公示地点: (略) 管理执 (略) 站(http://**)。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63.com。;

(2)书面意见邮寄至:孝 (略) 202号, (略) 管理执法委员会;

(3)为便于联系意见反馈人,请写明真实姓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4)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联系电话:0712-*,联系人:汤明星

(略) 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4年6月24日


附件1: (略) 中心城区燃气专项规划(2024~2035)文本.pdf在线预览

附件2:规划图册公示.pdf在线预览

(略) 中心城区城镇燃气事业健康发展,指导城镇燃气工程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提高城镇燃气持续、稳定、安全供给水平,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有关要求,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国家和湖北省燃气发展规划、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社会经济发展和能源等相关规划,我委组织编制了《 (略) 中心城区燃气专项规划(2024年-2035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为征求利 (略) 民的意见,现将规划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30天(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24日)。

2、公示地点: (略) 管理执 (略) 站(http://**)。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63.com。;

(2)书面意见邮寄至:孝 (略) 202号, (略) 管理执法委员会;

(3)为便于联系意见反馈人,请写明真实姓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4)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联系电话:0712-*,联系人:汤明星

(略) 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4年6月24日


附件1: (略) 中心城区燃气专项规划(2024~2035)文本.pdf在线预览

附件2:规划图册公示.pdf在线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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