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发改投资字〔2024〕36号平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漓江下游平乐段岸线生态修复及白鹭栖息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新批复
平发改投资字〔2024〕36号平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漓江下游平乐段岸线生态修复及白鹭栖息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新批复
平发改投资字〔2024〕36号平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漓江下游(平乐段)岸线生态修复及白鹭栖息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新批复
2024-06-25 15:17:00 来源: 平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平乐县自然资源局:
报来《平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重新审批漓江下游(平乐段)岸线生态修复及白鹭栖息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平自然资函〔2024〕2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漓江下游(平乐段)岸线生态修复及白鹭栖息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广西 (略) 评估,根据评估报告及专家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水生态环境,提升水环境整体质量的需要,同意建设漓江下游(平乐段)岸线生态修复及白鹭栖息地保护项目。
二、项目名称:漓江下游(平乐段)岸线生态修复及白鹭栖息地保护项目。
三、项目代码:2207-*-04-05-*。
四、项目建设地点: 平乐县浦口村至印山背码头段。
五、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全长16km。(1)修复印山背码头至河口段沿岸岸坡植被生态,长度2100m。(2)治理保护主要河口妈祖庙、一米漓江段、印山寺入口左右两侧区域水土流失,面积1.*㎡。(3)保护糖榨村沙洲白鹭栖息地,面积为*㎡。(4)保护保育南至上游村,东至广福水库,北至民益村,西至漓江沿岸疏林地,建设枫树保育区,面积6.*km2,20个科普教育宣传牌。(5)修复南洲小学至谢家村段沿河滨带,长度3900m。
六、同意该项目提出的环境保护、劳动安全。
七、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2460.*元。其中:工程费用1900.*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77.*元,预备费182.*元。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桂林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第二批)的通知》(市财资环〔2022〕17号)、《 (略) 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桂林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的通知》(市财资环〔2022〕33号)、《 (略) 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桂林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资金安排的通知》(市财资环〔2024〕6号),项目建设资金通过2022年、2023年、2024年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安排解决。
八、《关于漓江下游(平乐段)岸线生态修复及白鹭栖息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发改投资字〔2022〕90号)废止。
九、请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标工作。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平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36号附件漓江下游(平乐段)岸线生态修复及白鹭栖息地保护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xls
平发改投资字〔2024〕36号平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漓江下游(平乐段)岸线生态修复及白鹭栖息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新批复
2024-06-25 15:17:00 来源: 平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平乐县自然资源局:
报来《平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重新审批漓江下游(平乐段)岸线生态修复及白鹭栖息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平自然资函〔2024〕2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漓江下游(平乐段)岸线生态修复及白鹭栖息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广西 (略) 评估,根据评估报告及专家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水生态环境,提升水环境整体质量的需要,同意建设漓江下游(平乐段)岸线生态修复及白鹭栖息地保护项目。
二、项目名称:漓江下游(平乐段)岸线生态修复及白鹭栖息地保护项目。
三、项目代码:2207-*-04-05-*。
四、项目建设地点: 平乐县浦口村至印山背码头段。
五、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全长16km。(1)修复印山背码头至河口段沿岸岸坡植被生态,长度2100m。(2)治理保护主要河口妈祖庙、一米漓江段、印山寺入口左右两侧区域水土流失,面积1.*㎡。(3)保护糖榨村沙洲白鹭栖息地,面积为*㎡。(4)保护保育南至上游村,东至广福水库,北至民益村,西至漓江沿岸疏林地,建设枫树保育区,面积6.*km2,20个科普教育宣传牌。(5)修复南洲小学至谢家村段沿河滨带,长度3900m。
六、同意该项目提出的环境保护、劳动安全。
七、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2460.*元。其中:工程费用1900.*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77.*元,预备费182.*元。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桂林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第二批)的通知》(市财资环〔2022〕17号)、《 (略) 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桂林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的通知》(市财资环〔2022〕33号)、《 (略) 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桂林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资金安排的通知》(市财资环〔2024〕6号),项目建设资金通过2022年、2023年、2024年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安排解决。
八、《关于漓江下游(平乐段)岸线生态修复及白鹭栖息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发改投资字〔2022〕90号)废止。
九、请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标工作。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平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36号附件漓江下游(平乐段)岸线生态修复及白鹭栖息地保护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xls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