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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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公示

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5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予以公示。

本公告期限自公示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时间

审批文件

1

秦皇岛 (略) 技改项目

昌审批环字〔2024〕17号

2024.6.24

批复

2

(略) 水泥窑协同处置及原、燃料添加建设项目

昌审批环字〔2024〕18号

2024.6.25

批复


2024年6月25日


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5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予以公示。

本公告期限自公示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时间

审批文件

1

秦皇岛 (略) 技改项目

昌审批环字〔2024〕17号

2024.6.24

批复

2

(略) 水泥窑协同处置及原、燃料添加建设项目

昌审批环字〔2024〕18号

2024.6.25

批复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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