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东川贤信商贸有限公司低质风化煤破碎、筛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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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东川贤信商贸有限公司低质风化煤破碎、筛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东川贤信商贸有限公司低质风化煤破碎、筛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 (略) 低质风化煤破碎、筛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 (略) 低质风化煤破碎、筛分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东川产业园区天生桥片区

建设单位:昆明 (略)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 (略) 现有场地进行建设,占地1500m2,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低质风化煤破碎、筛分生产线)、原料库、产品库、机修间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分为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产品方案:99967.6t/a 风化煤粉。生产工艺:原料储存→破碎→筛分→入库。

二、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要素

主要措施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尾气等。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若遇到大风或干燥

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并采取防尘网覆盖等措施降低扬尘产生;

②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4 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宜实施土方施工;

③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进出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施

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运输车辆严禁带泥上路,严禁超载,工渣土及易抛洒材料实行封闭车辆运输,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期溢,以减轻汽车轮胎行驶携带的扬尘。

项目施工期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原料库、产品库储运粉尘以及生产车间破碎、筛分粉尘。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破碎机、筛分机废气:破碎机、筛分机上方设置集气收集废气,经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②项目原料库、产品库设置四面围挡+顶棚,并设置喷雾降尘系统进行抑尘处理;生产车间设置封闭式生产车间,并采取喷雾降尘处理。

项目运营期有组织颗粒物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 4 中煤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 5 中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生活污水。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施工过程的用水环节主要为初期雨水收集池、洗车废水沉淀池、危险废物贮存间建设过程的砂浆配置用水,用水量较小,全部自然蒸发,无施工废水产生。而施工期项目区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食宿全部在项目区外食宿,项目区无生活废水产生,故项目施工期无废水外排。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洗车废水、生活污水(卫生间废水)及初期雨水。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初期雨水经1个10m3的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②洗车废水经1个2m3的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洗车平台,不外排。

③生活污水(卫生间废水)拟设置一个1m3的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故项目区生活污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级标准。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安装设备噪声以及货物运输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加强施工期的操作规范、控制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车速,禁止鸣笛、减少车辆在施工场地的停留时间等措施减小施工期对声环境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颚式破碎机、滚筒筛、装载机等设备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产噪设备安装减振垫、消音措施,墙体阻隔。

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建设垃圾包括混凝土块、废木材、废钢材等,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对其进行分类收集,其中废钢材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其他不可回收的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堆存处置。

②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收尘灰、废布袋、沉淀池污泥等;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弃沾油抹布。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②一般固废可回收的由厂家、资源废品收购站回收,不能回收的委托清运处置。

③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公众参与情况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纸质文本)、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 (略) 低质风化煤破碎、筛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Email:*@*ina.cn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邮编:*

《昆明 (略) 低质风化煤破碎、筛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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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 (略) 低质风化煤破碎、筛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 (略) 低质风化煤破碎、筛分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东川产业园区天生桥片区

建设单位:昆明 (略)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 (略) 现有场地进行建设,占地1500m2,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低质风化煤破碎、筛分生产线)、原料库、产品库、机修间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分为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产品方案:99967.6t/a 风化煤粉。生产工艺:原料储存→破碎→筛分→入库。

二、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要素

主要措施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尾气等。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若遇到大风或干燥

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并采取防尘网覆盖等措施降低扬尘产生;

②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4 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宜实施土方施工;

③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进出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施

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运输车辆严禁带泥上路,严禁超载,工渣土及易抛洒材料实行封闭车辆运输,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期溢,以减轻汽车轮胎行驶携带的扬尘。

项目施工期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原料库、产品库储运粉尘以及生产车间破碎、筛分粉尘。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破碎机、筛分机废气:破碎机、筛分机上方设置集气收集废气,经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②项目原料库、产品库设置四面围挡+顶棚,并设置喷雾降尘系统进行抑尘处理;生产车间设置封闭式生产车间,并采取喷雾降尘处理。

项目运营期有组织颗粒物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 4 中煤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 5 中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生活污水。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施工过程的用水环节主要为初期雨水收集池、洗车废水沉淀池、危险废物贮存间建设过程的砂浆配置用水,用水量较小,全部自然蒸发,无施工废水产生。而施工期项目区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食宿全部在项目区外食宿,项目区无生活废水产生,故项目施工期无废水外排。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洗车废水、生活污水(卫生间废水)及初期雨水。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初期雨水经1个10m3的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②洗车废水经1个2m3的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洗车平台,不外排。

③生活污水(卫生间废水)拟设置一个1m3的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故项目区生活污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级标准。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安装设备噪声以及货物运输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加强施工期的操作规范、控制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车速,禁止鸣笛、减少车辆在施工场地的停留时间等措施减小施工期对声环境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颚式破碎机、滚筒筛、装载机等设备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产噪设备安装减振垫、消音措施,墙体阻隔。

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建设垃圾包括混凝土块、废木材、废钢材等,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对其进行分类收集,其中废钢材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其他不可回收的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堆存处置。

②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收尘灰、废布袋、沉淀池污泥等;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弃沾油抹布。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②一般固废可回收的由厂家、资源废品收购站回收,不能回收的委托清运处置。

③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公众参与情况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纸质文本)、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 (略) 低质风化煤破碎、筛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Email:*@*ina.cn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邮编:*

《昆明 (略) 低质风化煤破碎、筛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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