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电厂三期扩建配套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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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电厂三期扩建配套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的公示

陕西清 (略) 委托中煤西安 (略) 编制的《陕西清 (略) 电厂三期扩建配套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要求,现进行本项目环评信息公示,向社会公众征询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 (略) 府谷县北约20km处,陕西清 (略) 清水川煤电一体化项目电厂三期2×1000MW扩建工程南侧清水川河北侧空余场地内。行政区划隶属于府谷县黄甫镇西王寨村管辖。
本固废综合利用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0338hm2,共分为两期建设。本项目为一期,位于项目总占地东侧部分,面积为1.4998hm2。固废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建设内容包括:1条年生产超细粉煤灰*吨生产线、配套原煤输送、储存、成品储存等辅助配套设施,以及生活、消防设施。项目施工期约12个月,工程总投资约*.*元(含边坡及弃土临时处置相关费用)。
府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于2023年6月,下发了本项目的备案确认书(项目代码:2306-*-04-01-*)。
二、项目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缓对策措施
本项目的实施符合《 (略) 投资项目选址“一张图”控制线》、《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略) 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五十二项攻坚行动》、《 (略) 总体规划(2013-2030)》、《府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4-2030)》等相关政策及规划的要求。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随着施工期结束,这种暂时的影响(扬尘及噪声等)就会消失。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污废水、噪声、粉尘及固体废物等均制定了防控和处置措施,本项目建设和运行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可被当地环境所接受。
三、项目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单位:陕西清 (略)
联系地址: (略) 府谷县黄甫镇清水川电厂
联系人:齐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中煤西安 (略)
联系人:牛工
联系电话:029-*
电子邮箱:*@*q.com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向环评委托单位、环评单位以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信息发布与意见反馈有效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

附件:《陕西清 (略) 电厂三期扩建配套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javascript:bid_showfile();


陕西清 (略)
2024年3月11日
陕西清 (略) 委托中煤西安 (略) 编制的《陕西清 (略) 电厂三期扩建配套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要求,现进行本项目环评信息公示,向社会公众征询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 (略) 府谷县北约20km处,陕西清 (略) 清水川煤电一体化项目电厂三期2×1000MW扩建工程南侧清水川河北侧空余场地内。行政区划隶属于府谷县黄甫镇西王寨村管辖。
本固废综合利用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0338hm2,共分为两期建设。本项目为一期,位于项目总占地东侧部分,面积为1.4998hm2。固废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建设内容包括:1条年生产超细粉煤灰*吨生产线、配套原煤输送、储存、成品储存等辅助配套设施,以及生活、消防设施。项目施工期约12个月,工程总投资约*.*元(含边坡及弃土临时处置相关费用)。
府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于2023年6月,下发了本项目的备案确认书(项目代码:2306-*-04-01-*)。
二、项目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缓对策措施
本项目的实施符合《 (略) 投资项目选址“一张图”控制线》、《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略) 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五十二项攻坚行动》、《 (略) 总体规划(2013-2030)》、《府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4-2030)》等相关政策及规划的要求。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随着施工期结束,这种暂时的影响(扬尘及噪声等)就会消失。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污废水、噪声、粉尘及固体废物等均制定了防控和处置措施,本项目建设和运行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可被当地环境所接受。
三、项目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单位:陕西清 (略)
联系地址: (略) 府谷县黄甫镇清水川电厂
联系人:齐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中煤西安 (略)
联系人:牛工
联系电话:029-*
电子邮箱:*@*q.com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向环评委托单位、环评单位以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信息发布与意见反馈有效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

附件:《陕西清 (略) 电厂三期扩建配套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javascript:bid_showfile();


陕西清 (略)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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