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沂水县人民政府CB存#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的相关信息
关于《沂水县人民政府CB存#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的相关信息
(略) 环境保 (略) 编制的《沂水县人民政府CB(存)-2024-0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已经编制完成,通过我公司初步调查、检测,该地块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现将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1、地块概况
地块名称:沂水县人民政府CB(存)-2024-04#地块;
占地面积:39.792亩(*m2);
地理位置: (略) 沂水县马站镇黄家店子村西;
四至范围:东至黄家店子村城镇住宅用地、西至董家庄村林地、北至黄家店子村林地、南至董家庄村城镇住宅用地;
地块中心地理坐标:E:118.*°,N:36.*°;
土地使用权人: (略) ;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工业用地;
未来规划:居住用地;
调查地块原为建设用地;用地性质拟变更为居住用地。
2、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5月18日-2024年6月24日。根据历史实际用地情况,调查范围内用地为工业用地,1956年-2010年土地使用权人为山东省沂水蚕种场,场地用于蚕种养殖,2010年蚕种场停产,2012年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 (略) ,其中西北侧车间租赁于沂 (略) 用于橡木家具生产,其余区域处于闲置状态。
相邻地块中,北侧可追溯期内一直为农用地;东侧可追溯期内一直为居住用地;南侧1956年之前为农用地,1956年至今为蚕种场办公区;西侧可追溯期内一直为居住用地。地块1000m范围内涉及用地类型主要为教育用地、居住用地、机关团体用地、医疗卫生用地、供燃气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河流水面、农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3、初步采样调查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2023年6月3日;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土壤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9个,采样深度为0-4.5m,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控制标准(试行)》(*)表1基本项目、表2其他项中的石油烃类及pH,共检测47项;各土壤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六价铬均未检出;铜、镍、镉、铅、砷、汞全部检出,土壤样品中铜、镍、镉、铅、砷、汞检出值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地下水监测点位4个,钻孔至风化岩未发现地下水。
4、主要结论
综上,依据该地块土壤污染调查及检测分析评价,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不需纳入污染地块管理;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本次土壤状况调查认为目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该地块可以流转为居住用地。
2024年6月25日
附件:
(略) 环境保 (略) 编制的《沂水县人民政府CB(存)-2024-0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已经编制完成,通过我公司初步调查、检测,该地块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现将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1、地块概况
地块名称:沂水县人民政府CB(存)-2024-04#地块;
占地面积:39.792亩(*m2);
地理位置: (略) 沂水县马站镇黄家店子村西;
四至范围:东至黄家店子村城镇住宅用地、西至董家庄村林地、北至黄家店子村林地、南至董家庄村城镇住宅用地;
地块中心地理坐标:E:118.*°,N:36.*°;
土地使用权人: (略) ;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工业用地;
未来规划:居住用地;
调查地块原为建设用地;用地性质拟变更为居住用地。
2、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5月18日-2024年6月24日。根据历史实际用地情况,调查范围内用地为工业用地,1956年-2010年土地使用权人为山东省沂水蚕种场,场地用于蚕种养殖,2010年蚕种场停产,2012年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 (略) ,其中西北侧车间租赁于沂 (略) 用于橡木家具生产,其余区域处于闲置状态。
相邻地块中,北侧可追溯期内一直为农用地;东侧可追溯期内一直为居住用地;南侧1956年之前为农用地,1956年至今为蚕种场办公区;西侧可追溯期内一直为居住用地。地块1000m范围内涉及用地类型主要为教育用地、居住用地、机关团体用地、医疗卫生用地、供燃气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河流水面、农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3、初步采样调查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2023年6月3日;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土壤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9个,采样深度为0-4.5m,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控制标准(试行)》(*)表1基本项目、表2其他项中的石油烃类及pH,共检测47项;各土壤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六价铬均未检出;铜、镍、镉、铅、砷、汞全部检出,土壤样品中铜、镍、镉、铅、砷、汞检出值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地下水监测点位4个,钻孔至风化岩未发现地下水。
4、主要结论
综上,依据该地块土壤污染调查及检测分析评价,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不需纳入污染地块管理;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本次土壤状况调查认为目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该地块可以流转为居住用地。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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