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关于2024年6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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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关于2024年6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年产4000吨塑料板生产线技改项目

(略) 婺城区竹马乡工业区

(略) (略)

企业拟总投资 450 万元,在现有租赁厂房1楼内,购置挤塑机、搅拌机、破碎机等设备,进行年产4000吨塑料板生产线技改项目的生产。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形成年产4000吨塑料板生产能力。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注塑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以上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搅拌粉尘车间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破碎粉尘车间无组织排放,破碎机加盖,并设置密闭破碎间,及时清理和收集地面粉尘。

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工业 (略) , (略) 婺城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金华江。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隔声降噪,定期维护设备。

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活性炭、含油废抹布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通讯地址: (略) 婺城 (略) 1100号合丰产业园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年产4000吨塑料板生产线技改项目

(略) 婺城区竹马乡工业区

(略) (略)

企业拟总投资 450 万元,在现有租赁厂房1楼内,购置挤塑机、搅拌机、破碎机等设备,进行年产4000吨塑料板生产线技改项目的生产。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形成年产4000吨塑料板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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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注塑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以上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搅拌粉尘车间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破碎粉尘车间无组织排放,破碎机加盖,并设置密闭破碎间,及时清理和收集地面粉尘。

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工业 (略) , (略) 婺城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金华江。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隔声降噪,定期维护设备。

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活性炭、含油废抹布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通讯地址: (略) 婺城 (略) 1100号合丰产业园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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