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福建东禾晟实业有限公司智能化高档纺织面料生产项目设计方案变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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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福建东禾晟实业有限公司智能化高档纺织面料生产项目设计方案变更的公示

福 (略) 智能化高档纺织面料生产项目位于连江县松岐大道与燕峰路交叉口北侧,用地面积为66667平方米(100亩),我局于**日核发了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连村建字第*)。为满足项目投产后员工倒班住宿要求,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对该项目倒班宿舍,建筑尺寸由长56.2米、宽16.9米变更为长58.5米、宽18.65米,并优化立面景观色彩及平面功能布局,技术经济指标随之相应微调,变更后均满足土地出让合同和规范要求(详见变更后建筑设计方案)。

  根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 (略) 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日至**日。

在公示期限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的,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连江县凤城镇凤园路30号,邮编*。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

3.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变更后建筑设计方案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福 (略) 智能化高档纺织面料生产项目位于连江县松岐大道与燕峰路交叉口北侧,用地面积为66667平方米(100亩),我局于**日核发了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连村建字第*)。为满足项目投产后员工倒班住宿要求,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对该项目倒班宿舍,建筑尺寸由长56.2米、宽16.9米变更为长58.5米、宽18.65米,并优化立面景观色彩及平面功能布局,技术经济指标随之相应微调,变更后均满足土地出让合同和规范要求(详见变更后建筑设计方案)。

  根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 (略) 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日至**日。

在公示期限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的,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连江县凤城镇凤园路30号,邮编*。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

3.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变更后建筑设计方案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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