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6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天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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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6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天生镇

?作者: (略) 宣汉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4日-2024年6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8-*

通讯地址:宣汉县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宣汉 (略) 七里峡煤矿扩建工程项目

(略) 宣汉县天生镇

(略) 宣汉 (略)

四川 (略)

项 (略) 宣汉县天生镇洞宫社区,为独立升级改造类矿井,从*吨/年升级改造为*吨/年。本项目为改扩建工程,矿区面积1.6152平方公里,批准开采K6、K5-1、K5煤层,准采标高 670m~ b 200m,矿井服务年限为5.2年。建设内容包括:利用现有 379m主平硐为扩建后的主平硐,利用现有 411m进风平硐、 645m东进风斜井、 548m回风平硐、 548回风斜井、 572m回风平硐作为扩建后平硐及斜井。本次改造仅 379m主平硐内约1150m处布置主、副暗斜井;在主暗斜井内安设带式输送机和架空乘人装置,担负矿井煤炭运输及运送人员上下班和进风、敷设管线等任务;在副暗斜井内敷设有22kg/m轨道,担负矿井矸石、材料、设备等辅助提升运输任务。同时新建瓦斯抽采系统、矿井水处理站、扩建生活污水处理站等环保设施。项目设计总投资4753.*元

,其中环保投资212.*元,占总投资的4.46%。

1.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地面建设施工、地下巷道掘进钻孔等过程产生的粉尘,其中地面施工扬尘主要通过洒水降尘,物料堆场 (略) 遮盖,限制车速,避免超载行驶,运输过程采用篷布遮盖等措施减少粉尘产生,地下施工作业主要通过采用湿法作业,湿式钻孔、湿式钻眼、冲洗井巷壁帮、水炮泥封孔、爆破时应喷雾降尘、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防尘措施。爆破采取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冲洗井壁巷帮,爆破时喷雾降尘。通过上述措施减少施工期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废气主要包括井下粉尘和地面粉尘(储煤场煤尘、矸石转运场扬尘、道路扬尘)。井下开采过程通过设置风流净化,湿法作业,对作业面进行喷雾洒水降尘等措施。地面粉尘中原煤堆场、矸石转运场采用全封闭式堆场,顶部设置雾化洒水喷头,进行洒水降尘;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禁止超速超载行驶,运输车辆采用篷布遮盖密闭运输,车辆出场进行冲洗。

2.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井下排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其中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原项目现有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井下排水采用“隔油 预沉调节 混凝沉淀 斜管沉淀 锰砂过滤 消毒”处理后一部分用于井下降尘使用,其余部分外排至新宁河。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矿井涌水、机修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通过新建2套一体化矿井水处理站(采用“隔油 预沉调节 混凝沉淀 斜管沉淀 锰砂过滤 消毒”处理工艺)对矿井涌水进行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III类限值以及含盐量≤1000mg/L后外排。项目生活污水处理站1座(采用“调节 厌氧 缺氧 好氧 消毒”处理工艺),用于处理洗浴废水、洗衣废水以及食堂废水,处理达到《城市污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20)相关要求后回用于绿化用水、洒水降尘用水以及车辆冲洗水等,不外排;职工粪便水不进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中,排入化粪池处理后, (略) (略) 定期清运处置。机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地面防尘,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工业广场依托现有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回用,不外排。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集中运行等措施减少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噪声主要为地面设备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工业场地,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各类设备设置减振基础;通风机安装减振器,风道安装消声器;泵类、压风机等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利用建筑物隔声;提升机房设隔声控制室,对主机、电机安装隔声罩,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落实固废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巷道掘进矸石、建筑垃圾以及生活垃圾等。其中施工期巷道掘进矸石尽量回填采空区,不能回填采空区的矸石暂存至矸石转运场,定期运至宣汉县平桥砖厂用于制造砖,不外排;建设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够回收利用的可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应运往城乡规划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落实生态治理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土地占用;合理安排施工工期,优化施工方案,设临时沉砂池和挡土墙等防护措施,减轻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绿化恢复,降低生态环境影响。运营期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为煤矸石、矿井涌水处理站煤泥、矿井涌水处理站废锰砂滤料、废锂电池、废矿灯、坑木加工边角料及沉降灰、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水处理产生的废油、废机油、废油桶及废含油零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在线监测废液等。其中煤矸石在矸石转运场暂存,及时清运至砖厂制砖处理;矿井涌水处理站煤泥经压滤脱水后掺入末煤对外销售;矿井涌水处理站废锰砂滤料由厂家进行回收处理;废锂电池、废矿灯均由由厂家回收处理;坑木加工边角料及沉降灰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清运,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活废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掏,与生活垃圾一同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危险废物中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按危废管理,用于场内轨道、钢丝的润滑;其余危险废物包括废水处理产生的废油、废油桶及废含油零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在线监测废液等均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营运期生态环境影响体现为矿井开采后地表可能发生移动和变形,同时伴有裂缝及塌陷坑的产生。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尽量减小和有效控制对采矿区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禁止越界、越层开采。因地制宜地对各类施工迹地进行绿化恢复,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规范处置,防止造成对爬行类、两栖类动物本身及栖息环境的破坏和污染,加强对职工的监管力度,防止捕食爬行动物、两栖动物。


?作者: (略) 宣汉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4日-2024年6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8-*

通讯地址:宣汉县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宣汉 (略) 七里峡煤矿扩建工程项目

(略) 宣汉县天生镇

(略) 宣汉 (略)

四川 (略)

项 (略) 宣汉县天生镇洞宫社区,为独立升级改造类矿井,从*吨/年升级改造为*吨/年。本项目为改扩建工程,矿区面积1.6152平方公里,批准开采K6、K5-1、K5煤层,准采标高 670m~ b 200m,矿井服务年限为5.2年。建设内容包括:利用现有 379m主平硐为扩建后的主平硐,利用现有 411m进风平硐、 645m东进风斜井、 548m回风平硐、 548回风斜井、 572m回风平硐作为扩建后平硐及斜井。本次改造仅 379m主平硐内约1150m处布置主、副暗斜井;在主暗斜井内安设带式输送机和架空乘人装置,担负矿井煤炭运输及运送人员上下班和进风、敷设管线等任务;在副暗斜井内敷设有22kg/m轨道,担负矿井矸石、材料、设备等辅助提升运输任务。同时新建瓦斯抽采系统、矿井水处理站、扩建生活污水处理站等环保设施。项目设计总投资4753.*元

,其中环保投资212.*元,占总投资的4.46%。

1.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地面建设施工、地下巷道掘进钻孔等过程产生的粉尘,其中地面施工扬尘主要通过洒水降尘,物料堆场 (略) 遮盖,限制车速,避免超载行驶,运输过程采用篷布遮盖等措施减少粉尘产生,地下施工作业主要通过采用湿法作业,湿式钻孔、湿式钻眼、冲洗井巷壁帮、水炮泥封孔、爆破时应喷雾降尘、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防尘措施。爆破采取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冲洗井壁巷帮,爆破时喷雾降尘。通过上述措施减少施工期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废气主要包括井下粉尘和地面粉尘(储煤场煤尘、矸石转运场扬尘、道路扬尘)。井下开采过程通过设置风流净化,湿法作业,对作业面进行喷雾洒水降尘等措施。地面粉尘中原煤堆场、矸石转运场采用全封闭式堆场,顶部设置雾化洒水喷头,进行洒水降尘;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禁止超速超载行驶,运输车辆采用篷布遮盖密闭运输,车辆出场进行冲洗。

2.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井下排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其中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原项目现有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井下排水采用“隔油 预沉调节 混凝沉淀 斜管沉淀 锰砂过滤 消毒”处理后一部分用于井下降尘使用,其余部分外排至新宁河。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矿井涌水、机修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通过新建2套一体化矿井水处理站(采用“隔油 预沉调节 混凝沉淀 斜管沉淀 锰砂过滤 消毒”处理工艺)对矿井涌水进行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III类限值以及含盐量≤1000mg/L后外排。项目生活污水处理站1座(采用“调节 厌氧 缺氧 好氧 消毒”处理工艺),用于处理洗浴废水、洗衣废水以及食堂废水,处理达到《城市污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20)相关要求后回用于绿化用水、洒水降尘用水以及车辆冲洗水等,不外排;职工粪便水不进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中,排入化粪池处理后, (略) (略) 定期清运处置。机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地面防尘,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工业广场依托现有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回用,不外排。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集中运行等措施减少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噪声主要为地面设备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工业场地,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各类设备设置减振基础;通风机安装减振器,风道安装消声器;泵类、压风机等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利用建筑物隔声;提升机房设隔声控制室,对主机、电机安装隔声罩,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落实固废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巷道掘进矸石、建筑垃圾以及生活垃圾等。其中施工期巷道掘进矸石尽量回填采空区,不能回填采空区的矸石暂存至矸石转运场,定期运至宣汉县平桥砖厂用于制造砖,不外排;建设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够回收利用的可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应运往城乡规划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落实生态治理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土地占用;合理安排施工工期,优化施工方案,设临时沉砂池和挡土墙等防护措施,减轻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绿化恢复,降低生态环境影响。运营期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为煤矸石、矿井涌水处理站煤泥、矿井涌水处理站废锰砂滤料、废锂电池、废矿灯、坑木加工边角料及沉降灰、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水处理产生的废油、废机油、废油桶及废含油零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在线监测废液等。其中煤矸石在矸石转运场暂存,及时清运至砖厂制砖处理;矿井涌水处理站煤泥经压滤脱水后掺入末煤对外销售;矿井涌水处理站废锰砂滤料由厂家进行回收处理;废锂电池、废矿灯均由由厂家回收处理;坑木加工边角料及沉降灰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清运,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活废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掏,与生活垃圾一同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危险废物中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按危废管理,用于场内轨道、钢丝的润滑;其余危险废物包括废水处理产生的废油、废油桶及废含油零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在线监测废液等均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营运期生态环境影响体现为矿井开采后地表可能发生移动和变形,同时伴有裂缝及塌陷坑的产生。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尽量减小和有效控制对采矿区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禁止越界、越层开采。因地制宜地对各类施工迹地进行绿化恢复,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规范处置,防止造成对爬行类、两栖类动物本身及栖息环境的破坏和污染,加强对职工的监管力度,防止捕食爬行动物、两栖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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