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鄠邑区实施详细规划的公示公示期限7天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鄠邑区实施详细规划的公示公示期限7天

HY-13-13-09地块位于鄠邑区许滨路以东,宏桥路以西,兆丰东路以南,吕公路以北。净用地面积约2.07公顷(31.082亩)。实施详细规划的规划指标具体如下:

HY-13-13-09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净用地面积约2.07公顷(20721.04㎡),容积率≤2.5,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高度≤54m。停车位按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 (略) 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的通知》(市资源发〔2023〕3号)要求配建,配建设施严格按照《 (略) 居住区配套设施配建指南(试行)》要求配建。

自实施详细规划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日至**日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张国辉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HY-13-13-09地块位于鄠邑区许滨路以东,宏桥路以西,兆丰东路以南,吕公路以北。净用地面积约2.07公顷(31.082亩)。实施详细规划的规划指标具体如下:

HY-13-13-09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净用地面积约2.07公顷(20721.04㎡),容积率≤2.5,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高度≤54m。停车位按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 (略) 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的通知》(市资源发〔2023〕3号)要求配建,配建设施严格按照《 (略) 居住区配套设施配建指南(试行)》要求配建。

自实施详细规划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日至**日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张国辉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HY-13-13-09地块位于鄠邑区许滨路以东,宏桥路以西,兆丰东路以南,吕公路以北。净用地面积约2.07公顷(31.082亩)。实施详细规划的规划指标具体如下:

HY-13-13-09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净用地面积约2.07公顷(20721.04㎡),容积率≤2.5,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高度≤54m。停车位按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 (略) 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的通知》(市资源发〔2023〕3号)要求配建,配建设施严格按照《 (略) 居住区配套设施配建指南(试行)》要求配建。

自实施详细规划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日至**日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张国辉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HY-13-13-09地块位于鄠邑区许滨路以东,宏桥路以西,兆丰东路以南,吕公路以北。净用地面积约2.07公顷(31.082亩)。实施详细规划的规划指标具体如下:

HY-13-13-09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净用地面积约2.07公顷(20721.04㎡),容积率≤2.5,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高度≤54m。停车位按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 (略) 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的通知》(市资源发〔2023〕3号)要求配建,配建设施严格按照《 (略) 居住区配套设施配建指南(试行)》要求配建。

自实施详细规划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日至**日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张国辉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