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华伦瑞特服装辅料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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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华伦瑞特服装辅料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永嘉华伦 (略) 迁改扩建项目 (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华伦瑞特验收意见.docx

永嘉华伦 (略) 迁改扩建项目

(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日,永嘉华伦 (略) 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永嘉华伦 (略) 迁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永嘉华伦 (略) 是一家专业从事树脂钮扣生产、销售的企业。企业于2015年2月起租赁永嘉 (略) ( (略) 位于永嘉县桥头镇外资工业区的现有厂房,于2015年1月委托编制了《永嘉华伦 (略) 年产200吨树脂钮扣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了永嘉县环保局审批(永环建[2015]68号);于2015年通过永嘉华伦 (略) 年产200吨树脂钮扣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永环验[2015]128号);于2015年5月委托编制了《永嘉华伦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了永嘉县环保局审批(永环建[2015]247号);于2016年1月委托编制了《永嘉华伦 (略) 新增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了永嘉县环保局审批(永环建[2016]31号);于2020年3月委托编制了《永嘉县华伦 (略) 年产300吨树脂纽扣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了永嘉县环保局审批(温环永建[2020]79号),企业尚未进行环保“三同时”验收。

现因企业发展需求,企业拟投资100万,拟搬迁至永嘉 (略) 另一幢厂房进行树脂纽扣生产,租赁建筑面积1033m3,搬迁后淘汰喷漆工艺,拟增加抛光桶、板料机等生产设备,将0.2t/h天然气锅炉改建为0.3t/h燃油锅炉,项目建成后,企业生产规模增加至年产400吨树脂钮扣。

企业于2023年10月委托温州 (略) 编制完成了《永嘉华伦 (略) 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温环永建[2023]226号)。企业于2023年10月开工,2023年12月初竣工,2023年12月投入试运行。项目员工28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日300天,每日工作8小时。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由于本项目部分制扣机及点油生产线暂未投产,故此次为分期竣工验收。目前,建设项目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本项目后续投产设备实际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20%。

(三)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范围为永嘉华伦 (略) 迁改扩建项目(分期)竣工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及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企业实际部分制扣机及点油工序暂未投产,故此次为分期竣工验收,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抛光废水、板料、棒料废水、水喷淋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其中抛光废水、板料、棒料废水、水喷淋废水汇入厂区现有的废水处理物化处理后汇同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同经生化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中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后排放菇溪。

(二)废气

项目燃油锅炉废气接管集气引至8米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板料、棒料废气经集气罩及接管集气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项目2F、4F制扣车间分别各设有一套废气处理设施,制扣废气接管集气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项目滑石过程中溢散的粉尘通过车间沉降,定期清理,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处理。

项目点油工序暂未投产,故此次不涉及点油废气。

(三)噪声

本项目的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隔振、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妥当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废水处理污泥、除尘器集尘、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及生活垃圾,其中边角料、除尘器集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水处理污泥交由浙江 (略) 清运处置;废活性炭通过浙江 (略) 建立的小微平台清运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永嘉华伦 (略) 废水排放口的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类、石油类、氨氮、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浓度、pH值范围均小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中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石油类、动植物油类均小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一级排放限值。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永嘉华伦 (略) 板料、棒料废气净化后的苯*烯,制扣废气净化后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均低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限值;燃油锅炉废气集气后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浓度均低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于永嘉华伦 (略) 厂界下风向(N、O、P号点-西侧)、3F板料、棒料车间楼梯出入口(Q号点)设置4个无组织废气测点,4月10日、11日监测结果表明,3F板料、棒料车间楼梯出入口(Q号点)非*烷总烃浓度低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项目厂界下风向(N、O、P号点-西侧)颗粒物浓度低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规定的标准限值;苯*烯浓度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二级标准中新扩改建的标准限值。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永嘉华伦 (略) 厂界西侧(1号点)共设置1个噪声测点,由于项目东侧紧邻明珠钮扣,南侧紧邻曼尔兰服饰,西侧为桥兴路,北侧紧邻晨鸿钮扣,无法布点监测。现场检测时,1号测点主要声源为水处理设施运行噪声。4月10日、11日上午、下午监测中,厂界西侧(1号点)测点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排放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废水处理污泥、除尘器集尘、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及生活垃圾,其中边角料、除尘器集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水处理污泥交由浙江 (略) 清运处置;废活性炭通过浙江 (略) 建立的小微平台清运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经核算,氨氮、化学需氧量、总氮、挥发性有机物的实际排放总量均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核定量。

五、验收结论

永嘉华伦 (略) 迁改扩建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通过永嘉华伦 (略) 迁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三)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等要求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检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强化高噪声设备的隔声减振设施及管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

(五)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收集和管理工作。规范固废及危险固废暂存场所,建立规范的台账记录,确保固废处置符合规范要求。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永嘉华伦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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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华伦 (略) 迁改扩建项目

(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日,永嘉华伦 (略) 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永嘉华伦 (略) 迁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永嘉华伦 (略) 是一家专业从事树脂钮扣生产、销售的企业。企业于2015年2月起租赁永嘉 (略) ( (略) 位于永嘉县桥头镇外资工业区的现有厂房,于2015年1月委托编制了《永嘉华伦 (略) 年产200吨树脂钮扣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了永嘉县环保局审批(永环建[2015]68号);于2015年通过永嘉华伦 (略) 年产200吨树脂钮扣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永环验[2015]128号);于2015年5月委托编制了《永嘉华伦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了永嘉县环保局审批(永环建[2015]247号);于2016年1月委托编制了《永嘉华伦 (略) 新增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了永嘉县环保局审批(永环建[2016]31号);于2020年3月委托编制了《永嘉县华伦 (略) 年产300吨树脂纽扣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了永嘉县环保局审批(温环永建[2020]79号),企业尚未进行环保“三同时”验收。

现因企业发展需求,企业拟投资100万,拟搬迁至永嘉 (略) 另一幢厂房进行树脂纽扣生产,租赁建筑面积1033m3,搬迁后淘汰喷漆工艺,拟增加抛光桶、板料机等生产设备,将0.2t/h天然气锅炉改建为0.3t/h燃油锅炉,项目建成后,企业生产规模增加至年产400吨树脂钮扣。

企业于2023年10月委托温州 (略) 编制完成了《永嘉华伦 (略) 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温环永建[2023]226号)。企业于2023年10月开工,2023年12月初竣工,2023年12月投入试运行。项目员工28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日300天,每日工作8小时。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由于本项目部分制扣机及点油生产线暂未投产,故此次为分期竣工验收。目前,建设项目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本项目后续投产设备实际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20%。

(三)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范围为永嘉华伦 (略) 迁改扩建项目(分期)竣工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及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企业实际部分制扣机及点油工序暂未投产,故此次为分期竣工验收,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抛光废水、板料、棒料废水、水喷淋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其中抛光废水、板料、棒料废水、水喷淋废水汇入厂区现有的废水处理物化处理后汇同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同经生化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中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后排放菇溪。

(二)废气

项目燃油锅炉废气接管集气引至8米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板料、棒料废气经集气罩及接管集气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项目2F、4F制扣车间分别各设有一套废气处理设施,制扣废气接管集气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项目滑石过程中溢散的粉尘通过车间沉降,定期清理,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处理。

项目点油工序暂未投产,故此次不涉及点油废气。

(三)噪声

本项目的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隔振、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妥当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废水处理污泥、除尘器集尘、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及生活垃圾,其中边角料、除尘器集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水处理污泥交由浙江 (略) 清运处置;废活性炭通过浙江 (略) 建立的小微平台清运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永嘉华伦 (略) 废水排放口的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类、石油类、氨氮、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浓度、pH值范围均小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中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石油类、动植物油类均小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一级排放限值。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永嘉华伦 (略) 板料、棒料废气净化后的苯*烯,制扣废气净化后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均低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限值;燃油锅炉废气集气后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浓度均低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于永嘉华伦 (略) 厂界下风向(N、O、P号点-西侧)、3F板料、棒料车间楼梯出入口(Q号点)设置4个无组织废气测点,4月10日、11日监测结果表明,3F板料、棒料车间楼梯出入口(Q号点)非*烷总烃浓度低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项目厂界下风向(N、O、P号点-西侧)颗粒物浓度低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规定的标准限值;苯*烯浓度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二级标准中新扩改建的标准限值。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永嘉华伦 (略) 厂界西侧(1号点)共设置1个噪声测点,由于项目东侧紧邻明珠钮扣,南侧紧邻曼尔兰服饰,西侧为桥兴路,北侧紧邻晨鸿钮扣,无法布点监测。现场检测时,1号测点主要声源为水处理设施运行噪声。4月10日、11日上午、下午监测中,厂界西侧(1号点)测点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排放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废水处理污泥、除尘器集尘、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及生活垃圾,其中边角料、除尘器集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水处理污泥交由浙江 (略) 清运处置;废活性炭通过浙江 (略) 建立的小微平台清运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经核算,氨氮、化学需氧量、总氮、挥发性有机物的实际排放总量均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核定量。

五、验收结论

永嘉华伦 (略) 迁改扩建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通过永嘉华伦 (略) 迁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三)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等要求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检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强化高噪声设备的隔声减振设施及管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

(五)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收集和管理工作。规范固废及危险固废暂存场所,建立规范的台账记录,确保固废处置符合规范要求。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永嘉华伦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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