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现代泵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0台水泵技改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浙江现代泵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0台水泵技改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略) 年产30000台水泵技改项目 (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验收意见(现代泵业).pdf

(略) 年产30000台水泵技改项目

(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日, (略) 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 (略) 微分子面膜仪研发生产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是一家专业从事水泵生产及销售的企业。企 (略) (略) 永嘉县瓯北街道东瓯工业区的现状厂房进行生产,总用地面积为15825m2,总建筑面积为21873.58m2,企业于2022年4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年产30000台水泵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日 (略) 生态环境局的审查(温永环建[2022]80号),企业于2022年5月开工建设,2023年7月竣工,同时投入生产,因机加工设备及喷塑工序未配置,实际年产24000台水泵,本次为分期验收,员工人数为91人,厂区内不设食宿,企业生产实行单班8小时工作制(夜间不生产),年工作日为300天。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建设项目已建部分主体工程工况稳定且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5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比7.7%。

(三)验收范围

(略) 微分子面膜仪研发生产项目已建部分配套环保治理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生产废水委托永嘉县 (略) 处置,污泥不产生,烘箱配备电加热,与环评中“烘箱配备柴油燃烧机加热”不同,不产生燃烧废气,因机加工设备及喷塑工序未配置,实际年产24000台水泵,本次为分期验收,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放纳入瓯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浓盐水回用于清洗工序,除漆雾水、清洗废水、电泳清洗废水、试压废水和振光废水委托永嘉县 (略) 处置。

(二)废气

项目喷漆废气(南侧)经水帘+水喷淋塔+除雾箱+UV光氧催化废气设备+活性炭环保处理箱处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喷漆废气(北侧)经水帘+除雾器+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引至15米高空排放;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20米高空排放;电泳废气收集后引至25米高排放;烘干废气收集后引至25米高排放。

(三)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电泳槽槽渣、一般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桶、漆渣、废乳化液和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金金属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电泳槽槽渣和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漆渣、废乳化液和废活性炭暂存于企业,后委托浙江 (略) 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放纳入瓯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浓盐水回用于清洗工序,除漆雾水、清洗废水、电泳清洗废水、试压废水和振光废水委托永嘉县 (略) 处置。

验收监测期间, (略) 生活污水排放口排放的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类和悬浮物排放浓度和pH值范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低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总氮排放浓度低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 (略) 在现场监测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厂区内(南侧喷漆车间门口)和(北侧喷漆车间门口)处布置了2个监测点位,两天六次监测结果中,非*烷总烃浓度低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和非*烷总烃在现场监测时,于厂界上下风向布置了4个点位,两天八次监测结果中,非*烷总烃浓度低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46-2018)表6企业边界限值;两天六次监测结果中,颗粒物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喷漆废气(南侧)净化后监测结果中的颗粒物、苯系物(以二*苯计)、*酸酯类(包括*酸*酯和*酸*酯)、非*烷总烃和臭气浓度低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抛丸工序净化后监测结果中的颗粒物排放浓度低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电泳废气集气后、烘干废气集气后监测结果中的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均低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西侧测点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北侧、东侧和南侧测点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本项目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已妥善处置。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本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VOCs排放总量均符合环评中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略) 微分子面膜仪研发生产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配套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必须安装在加有减振垫的隔振设施上,加强减震隔声降噪措施,同时设备之间保持间距,避免噪声叠加影响。

(三)规范建设危废贮存间,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监测采样口、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台帐和相应制度。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略)

**日



1 次

(略) 年产30000台水泵技改项目 (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验收意见(现代泵业).pdf

(略) 年产30000台水泵技改项目

(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日, (略) 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 (略) 微分子面膜仪研发生产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是一家专业从事水泵生产及销售的企业。企 (略) (略) 永嘉县瓯北街道东瓯工业区的现状厂房进行生产,总用地面积为15825m2,总建筑面积为21873.58m2,企业于2022年4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年产30000台水泵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日 (略) 生态环境局的审查(温永环建[2022]80号),企业于2022年5月开工建设,2023年7月竣工,同时投入生产,因机加工设备及喷塑工序未配置,实际年产24000台水泵,本次为分期验收,员工人数为91人,厂区内不设食宿,企业生产实行单班8小时工作制(夜间不生产),年工作日为300天。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建设项目已建部分主体工程工况稳定且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5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比7.7%。

(三)验收范围

(略) 微分子面膜仪研发生产项目已建部分配套环保治理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生产废水委托永嘉县 (略) 处置,污泥不产生,烘箱配备电加热,与环评中“烘箱配备柴油燃烧机加热”不同,不产生燃烧废气,因机加工设备及喷塑工序未配置,实际年产24000台水泵,本次为分期验收,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放纳入瓯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浓盐水回用于清洗工序,除漆雾水、清洗废水、电泳清洗废水、试压废水和振光废水委托永嘉县 (略) 处置。

(二)废气

项目喷漆废气(南侧)经水帘+水喷淋塔+除雾箱+UV光氧催化废气设备+活性炭环保处理箱处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喷漆废气(北侧)经水帘+除雾器+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引至15米高空排放;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20米高空排放;电泳废气收集后引至25米高排放;烘干废气收集后引至25米高排放。

(三)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电泳槽槽渣、一般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桶、漆渣、废乳化液和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金金属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电泳槽槽渣和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漆渣、废乳化液和废活性炭暂存于企业,后委托浙江 (略) 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放纳入瓯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浓盐水回用于清洗工序,除漆雾水、清洗废水、电泳清洗废水、试压废水和振光废水委托永嘉县 (略) 处置。

验收监测期间, (略) 生活污水排放口排放的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类和悬浮物排放浓度和pH值范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低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总氮排放浓度低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 (略) 在现场监测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厂区内(南侧喷漆车间门口)和(北侧喷漆车间门口)处布置了2个监测点位,两天六次监测结果中,非*烷总烃浓度低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和非*烷总烃在现场监测时,于厂界上下风向布置了4个点位,两天八次监测结果中,非*烷总烃浓度低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46-2018)表6企业边界限值;两天六次监测结果中,颗粒物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喷漆废气(南侧)净化后监测结果中的颗粒物、苯系物(以二*苯计)、*酸酯类(包括*酸*酯和*酸*酯)、非*烷总烃和臭气浓度低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抛丸工序净化后监测结果中的颗粒物排放浓度低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电泳废气集气后、烘干废气集气后监测结果中的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均低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西侧测点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北侧、东侧和南侧测点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本项目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已妥善处置。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本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VOCs排放总量均符合环评中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略) 微分子面膜仪研发生产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配套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必须安装在加有减振垫的隔振设施上,加强减震隔声降噪措施,同时设备之间保持间距,避免噪声叠加影响。

(三)规范建设危废贮存间,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监测采样口、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台帐和相应制度。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略)

**日



1 次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