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台经济开发区中西部区块发展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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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台经济开发区中西部区块发展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就《浙江天台经济开发区(中西部区块)发展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要

1、规划名称:浙江天台经济开发区(中西部区块)发展总体规划

2、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包括浙江天台经济开发区中德科创产业核心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区,共计31.23平方公里(不含始丰溪水系面积),涉及赤城街道、始丰街道、福溪街道、平桥镇、白鹤镇。

3、规划期限: 2023年-2035年。

4、发展定位:按照“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标准建设,吸收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与管理经验,构建以交通装备制造产业为主导,大健康产业、新材料产业、数字经济产业为辅的产业体系,建设融合孵化研发、科技创新、生产智造、展示交易、休闲娱乐、生态宜居的复合式国际产业园区。

5、产业发展方向:①巩固提升“大”车配产业:汽车零部件、轨道交通零部件、新能源汽车、时尚汽车用品、机器人与智能装备②大健康产业:特色中医药、特色健康食品③新兴产业:高端装备、电子信息、新材料、数字经济

二、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和对策措施

⑴大气环境: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强化企业废气排放监管,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加强施工扬尘污染治理等。严格项目准入,加强常规污染物、特征污染物排放和总量控制。经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可知,废气最大落地浓度点处、各环境保护目标处污染物预测值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要求,规划区域废气对周边环境有一定的浓度贡献,但在可接受范围内。

⑵地表水环境:加强项目管理,实行源头控制。优化规划区域企业废水收集、处理及排放系统,加强废水排放长效监控。强化企业内部废水管理,推动废水综合利用与节水措施。本次规划实施后,规划区内生产、生活废水将依托天台污水处理厂和平桥镇污水处理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外排,对区域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⑶地下水环境:本次规划实施后,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只要规划区内企业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减缓措施的基础上,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做好事故风险防范工作,做好厂内地面的硬化、防腐、防渗工作,特别是污水处理设施各单元、固废堆场的地面防渗工作,按照本报告提出的地下水监控计划做好规划区的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可有效控制区域内废水污染物的下渗现象,则规划实施后,规划区地下水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是可接受的。

⑷声环境:为确保规划区域及周边噪声功能区达标,规划区域企业应优化厂区及车间布局,同时采取相应隔声降噪措施,确保自身厂界噪声达标。只要按照规划要求采取一定的工程和管理措施进行控制,噪声影响可以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

⑸固废:对于工业固体废物,规划区域企业应根据废物性质进行分类收集、安全储存,采取回收、处置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对危废进行有效控制后,将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同时,各企业必须加强清洁生产,从源头削减固废产生量,同时加强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减少固废堆存量。生活垃圾袋装化分类收集,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⑹土壤环境:要求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做好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措施,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加强对重点土地功能置换过程中的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做好工业企业搬迁过程中的污染防控。在此基础上,本次规划的实施对规划区内及周边土壤环境影响有限。

⑺生态环境:加强规划区域绿地生态系统、生态廊道及生态节点规划,落实各级生态保护要求,减少对人居环境和生态功能的影响。综合分析认为,在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生态建设和保护措施的基础上,规划实施对区域生态环境、湿地公园及风景区等生态敏感区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⑻环境风险:规划实施后,开发区与各企业将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事故风险防范体系及应急响应体系。在切实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企业与区域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及管理的基础上,规划区环境风险可控。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浙江天台经济开发区(中西部区块)发展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要求,后期应进一步加强与天台始丰溪国家湿地公园、国土空间规划等规划的衔接。在规划层面上土地、水资源能够得到保障,区域环境能够承载规划的实施。规划方案在目标定位、产业结构和规模等方面较为合理,在进一步优化规划实施和局部用地布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资源保护和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后,从资源环境保护而言是可行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日~**日),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注]:1、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和反馈;2、*@*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相关企事业单位、职能部门及公众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事项如下:

⑴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⑵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⑶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⑷其他的建议。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调查表见附表。

七、联系方式

1、规划组织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天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 (略) 天台县始丰街道西园路11号 邮编:*

联系方式:张工 0576-*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联强 (略)

联系地址: (略) 萧山区金城路471号帝凯大厦1幢4单元21楼

联系方式:邵工 0571-*

3、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⑴规划环评审查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厅

通讯地址: (略) (略) 路117号

联系电话:0571-*

⑵当地生态环境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

通讯地址: (略) 天台县赤城街道电大路2号

联系电话:0576-*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天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告发布时间:**日

公众意见表.doc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就《浙江天台经济开发区(中西部区块)发展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要

1、规划名称:浙江天台经济开发区(中西部区块)发展总体规划

2、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包括浙江天台经济开发区中德科创产业核心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区,共计31.23平方公里(不含始丰溪水系面积),涉及赤城街道、始丰街道、福溪街道、平桥镇、白鹤镇。

3、规划期限: 2023年-2035年。

4、发展定位:按照“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标准建设,吸收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与管理经验,构建以交通装备制造产业为主导,大健康产业、新材料产业、数字经济产业为辅的产业体系,建设融合孵化研发、科技创新、生产智造、展示交易、休闲娱乐、生态宜居的复合式国际产业园区。

5、产业发展方向:①巩固提升“大”车配产业:汽车零部件、轨道交通零部件、新能源汽车、时尚汽车用品、机器人与智能装备②大健康产业:特色中医药、特色健康食品③新兴产业:高端装备、电子信息、新材料、数字经济

二、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和对策措施

⑴大气环境: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强化企业废气排放监管,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加强施工扬尘污染治理等。严格项目准入,加强常规污染物、特征污染物排放和总量控制。经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可知,废气最大落地浓度点处、各环境保护目标处污染物预测值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要求,规划区域废气对周边环境有一定的浓度贡献,但在可接受范围内。

⑵地表水环境:加强项目管理,实行源头控制。优化规划区域企业废水收集、处理及排放系统,加强废水排放长效监控。强化企业内部废水管理,推动废水综合利用与节水措施。本次规划实施后,规划区内生产、生活废水将依托天台污水处理厂和平桥镇污水处理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外排,对区域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⑶地下水环境:本次规划实施后,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只要规划区内企业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减缓措施的基础上,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做好事故风险防范工作,做好厂内地面的硬化、防腐、防渗工作,特别是污水处理设施各单元、固废堆场的地面防渗工作,按照本报告提出的地下水监控计划做好规划区的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可有效控制区域内废水污染物的下渗现象,则规划实施后,规划区地下水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是可接受的。

⑷声环境:为确保规划区域及周边噪声功能区达标,规划区域企业应优化厂区及车间布局,同时采取相应隔声降噪措施,确保自身厂界噪声达标。只要按照规划要求采取一定的工程和管理措施进行控制,噪声影响可以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

⑸固废:对于工业固体废物,规划区域企业应根据废物性质进行分类收集、安全储存,采取回收、处置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对危废进行有效控制后,将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同时,各企业必须加强清洁生产,从源头削减固废产生量,同时加强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减少固废堆存量。生活垃圾袋装化分类收集,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⑹土壤环境:要求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做好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措施,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加强对重点土地功能置换过程中的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做好工业企业搬迁过程中的污染防控。在此基础上,本次规划的实施对规划区内及周边土壤环境影响有限。

⑺生态环境:加强规划区域绿地生态系统、生态廊道及生态节点规划,落实各级生态保护要求,减少对人居环境和生态功能的影响。综合分析认为,在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生态建设和保护措施的基础上,规划实施对区域生态环境、湿地公园及风景区等生态敏感区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⑻环境风险:规划实施后,开发区与各企业将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事故风险防范体系及应急响应体系。在切实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企业与区域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及管理的基础上,规划区环境风险可控。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浙江天台经济开发区(中西部区块)发展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要求,后期应进一步加强与天台始丰溪国家湿地公园、国土空间规划等规划的衔接。在规划层面上土地、水资源能够得到保障,区域环境能够承载规划的实施。规划方案在目标定位、产业结构和规模等方面较为合理,在进一步优化规划实施和局部用地布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资源保护和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后,从资源环境保护而言是可行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日~**日),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注]:1、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和反馈;2、*@*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相关企事业单位、职能部门及公众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事项如下:

⑴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⑵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⑶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⑷其他的建议。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调查表见附表。

七、联系方式

1、规划组织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天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 (略) 天台县始丰街道西园路11号 邮编:*

联系方式:张工 0576-*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联强 (略)

联系地址: (略) 萧山区金城路471号帝凯大厦1幢4单元21楼

联系方式:邵工 0571-*

3、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⑴规划环评审查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厅

通讯地址: (略) (略) 路117号

联系电话:0571-*

⑵当地生态环境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

通讯地址: (略) 天台县赤城街道电大路2号

联系电话:0576-*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天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告发布时间:**日

公众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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