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钢铁集团新泰铜业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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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钢铁集团新泰铜业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莱芜 (略) 地块位于 (略) (略) 高新技术开 (略) 1号,占地面积*.00m2。原莱芜钢铁 (略) 成立时间为2003年,2013年停产关闭,地块闲置至今,2024年企业原生产区生产设备全部拆除,仅保留成品仓库和办公楼。企业在产期间主要以铜精矿、氢氧化钙、硫磺为原料制取硫酸铜及硫酸。为保障人体健康,防止地块用地性质变化及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带来新的环境问题,环发[2014]66号文件《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中强调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的重要性。与此相对应,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及第六十七条,均要求土地使用权人,在土地存在污染风险或用途变更前,需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规划要求,莱芜 (略) 地块后续仍为工业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

该地块在2020年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时,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内存在1个表层土壤样品、2个2.0m处土壤样品砷超二类用地筛选值情况。2024年企业委托山东 (略) 编制了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并于2024年 (略) 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完成备案。拆除过程中发现部分颜色异常土壤(约3t),企业自述可能为生产设备拆除过程存在物料遗撒或泄露,导致紧邻设备周边土壤存在颜色较深情况,主要集中在萃取、浸出和烘干车间表层50cm以上土壤层。针对部分颜色异常土壤(约3t),企业依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要求,进行了浸出毒性鉴别,根据检测结果,砷含量为0.0366mg/L,低于标准5mg/L限值。因此,2024年4 (略) (略) 将此部分土壤运 (略) 小协镇协庄煤矿矸石山南的山东 (略) 内作为原料使用。

详细调查地块内共布设69个土壤监测点,地块外1个对照点,共采集302份土壤样品;同时外部质控8个土壤点位,质控样品数31个。根据样品分析测试结果,所有监测指标检测结果皆不超二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共新建11口地下水监测井,现状监测井2口,地块外上游新建对照井1口。根据地下水检测结果统计分析,地块内地下水主要超标因子为总硬度和硫酸盐,地下水上游对照点两因子检出结果接近限值,推测超标原因与地块本身地质情况有关,地块地层以泥岩为主,呈红色和棕色,富含铁、锰等金属离子。地表水样品呈中性,砷、铅和镍有检出,其余监测因子均未检出,检出因子检出浓度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标准限值;底泥样品中(总)汞、石油烃C10-C40、硫化物、(总)砷、(总)镉、(总)铜、(总)铅、(总)镍、(总)钒有检出,有机物均未检出,检出因子检出浓度低于《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pH>7.5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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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 (略) 地块位于 (略) (略) 高新技术开 (略) 1号,占地面积*.00m2。原莱芜钢铁 (略) 成立时间为2003年,2013年停产关闭,地块闲置至今,2024年企业原生产区生产设备全部拆除,仅保留成品仓库和办公楼。企业在产期间主要以铜精矿、氢氧化钙、硫磺为原料制取硫酸铜及硫酸。为保障人体健康,防止地块用地性质变化及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带来新的环境问题,环发[2014]66号文件《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中强调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的重要性。与此相对应,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及第六十七条,均要求土地使用权人,在土地存在污染风险或用途变更前,需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规划要求,莱芜 (略) 地块后续仍为工业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

该地块在2020年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时,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内存在1个表层土壤样品、2个2.0m处土壤样品砷超二类用地筛选值情况。2024年企业委托山东 (略) 编制了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并于2024年 (略) 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完成备案。拆除过程中发现部分颜色异常土壤(约3t),企业自述可能为生产设备拆除过程存在物料遗撒或泄露,导致紧邻设备周边土壤存在颜色较深情况,主要集中在萃取、浸出和烘干车间表层50cm以上土壤层。针对部分颜色异常土壤(约3t),企业依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要求,进行了浸出毒性鉴别,根据检测结果,砷含量为0.0366mg/L,低于标准5mg/L限值。因此,2024年4 (略) (略) 将此部分土壤运 (略) 小协镇协庄煤矿矸石山南的山东 (略) 内作为原料使用。

详细调查地块内共布设69个土壤监测点,地块外1个对照点,共采集302份土壤样品;同时外部质控8个土壤点位,质控样品数31个。根据样品分析测试结果,所有监测指标检测结果皆不超二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共新建11口地下水监测井,现状监测井2口,地块外上游新建对照井1口。根据地下水检测结果统计分析,地块内地下水主要超标因子为总硬度和硫酸盐,地下水上游对照点两因子检出结果接近限值,推测超标原因与地块本身地质情况有关,地块地层以泥岩为主,呈红色和棕色,富含铁、锰等金属离子。地表水样品呈中性,砷、铅和镍有检出,其余监测因子均未检出,检出因子检出浓度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标准限值;底泥样品中(总)汞、石油烃C10-C40、硫化物、(总)砷、(总)镉、(总)铜、(总)铅、(总)镍、(总)钒有检出,有机物均未检出,检出因子检出浓度低于《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pH>7.5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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