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胜强花生米加工厂尾料资源化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莒南县胜强花生米加工厂尾料资源化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具体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2017]第682号修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和要求,组织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验收报告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莒南县胜强花生米加工厂尾料资源化利用项目位于 (略) 莒南县坊前镇北高庄社区西北约20m处,属于新建项目。占地5338.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现有职工10人,年工作300天,每天8小时,年生产时间2400小时。已实现年产1500吨精选尾料。
2024年5月该项目进行了生产运行调试,主体工程生产装置生产运行正常,配套环保设施运行稳定,达到环保验收相关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要求,应对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查、监测,为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依据。
莒南县胜强花生米加工厂委托山东 (略) 承担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2024年5月31日~6月1日山东 (略) 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莒南县胜强花生米加工厂结合项目建设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和验收执行标准等内容,编制完成了《莒南县胜强花生米加工厂尾料资源化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2024年6月15日,莒南县宇鑫木材加工厂根据莒南县胜强花生米加工厂尾料资源化利用项目验收检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组织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
二、项目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5日~2024年7月15日
联系人:侯为权
联系电话:*
三、项目验收报告公示内容
具体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2017]第682号修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和要求,组织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验收报告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莒南县胜强花生米加工厂尾料资源化利用项目位于 (略) 莒南县坊前镇北高庄社区西北约20m处,属于新建项目。占地5338.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现有职工10人,年工作300天,每天8小时,年生产时间2400小时。已实现年产1500吨精选尾料。
2024年5月该项目进行了生产运行调试,主体工程生产装置生产运行正常,配套环保设施运行稳定,达到环保验收相关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要求,应对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查、监测,为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依据。
莒南县胜强花生米加工厂委托山东 (略) 承担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2024年5月31日~6月1日山东 (略) 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莒南县胜强花生米加工厂结合项目建设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和验收执行标准等内容,编制完成了《莒南县胜强花生米加工厂尾料资源化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2024年6月15日,莒南县宇鑫木材加工厂根据莒南县胜强花生米加工厂尾料资源化利用项目验收检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组织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
二、项目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5日~2024年7月15日
联系人:侯为权
联系电话:*
三、项目验收报告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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