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杭锦后旗分局2024年6月25日关于杭锦后旗绿丰源食品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扩建项目拟审批报告表公示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杭锦后旗分局2024年6月25日关于杭锦后旗绿丰源食品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扩建项目拟审批报告表公示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杭锦后 (略) 燃煤锅炉扩建项目 | 杭锦后旗二道桥镇永乐村杭锦后 (略) 厂区内 | 杭锦后 (略) | 内蒙古蒙数办 (略) | 新建1台20t/h燃煤蒸汽锅炉 | 一、施工期:1、施工现场及时进行洒水降尘。2、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3、选择低噪声设备,定期维修养护施工机械,合理布局施工区,合理选择施工时间等措施。4、建筑垃圾及时外运至城管执法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运营期: 1、新建1台20t/h燃煤蒸汽锅炉,锅炉烟气经多管旋风除尘器+钠碱法脱硫除尘塔处理后由1根4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燃煤锅炉标准限值。煤棚、灰渣库全封闭,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厂界无组织标准限值。 2、锅炉排水及软水制备废水用于灰渣库、厂区、 (略) 洒水抑尘。脱硫塔内脱硫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炉渣、除尘灰及脱硫渣集中收集后暂存于灰渣库,作为建筑材料定期外售或综合利用;软水装置产生的废反渗透介质定期由厂家更换回收,均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 4、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车间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 |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杭锦后 (略) 燃煤锅炉扩建项目 | 杭锦后旗二道桥镇永乐村杭锦后 (略) 厂区内 | 杭锦后 (略) | 内蒙古蒙数办 (略) | 新建1台20t/h燃煤蒸汽锅炉 | 一、施工期:1、施工现场及时进行洒水降尘。2、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3、选择低噪声设备,定期维修养护施工机械,合理布局施工区,合理选择施工时间等措施。4、建筑垃圾及时外运至城管执法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运营期: 1、新建1台20t/h燃煤蒸汽锅炉,锅炉烟气经多管旋风除尘器+钠碱法脱硫除尘塔处理后由1根4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燃煤锅炉标准限值。煤棚、灰渣库全封闭,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厂界无组织标准限值。 2、锅炉排水及软水制备废水用于灰渣库、厂区、 (略) 洒水抑尘。脱硫塔内脱硫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炉渣、除尘灰及脱硫渣集中收集后暂存于灰渣库,作为建筑材料定期外售或综合利用;软水装置产生的废反渗透介质定期由厂家更换回收,均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 4、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车间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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