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一安徽钠电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钠电负极材料及关联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碳一安徽钠电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钠电负极材料及关联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怀宁县生态环境分局拟批准《碳一(安徽) (略) 年产*吨钠电负极材料及关联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1日(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电话 | 0556-* | 传真 | 0556-* |
地址 | 怀宁县数据资源(政务服务)管理局 | 邮编 | * |
项目名称 | 年产*吨钠电负极材料及关联产品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怀宁县工业园万胜大道2号 | ||
建设单位 | 碳一(安徽) (略) | ||
编制主持人 | 王点击查看>>(合肥绿都环境 (略) )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 (略) 怀宁县经济开发区,本项目占地面积124亩(*.69m2),总建筑面积*.31m2,其中1#厂房建筑面积*.30m2、2#厂房建筑面积*.01m2;总投资20亿元;共分两期进行,其中一期年生产5000吨钠电负极材料及关联产品,二期年生产*吨钠电负极材料及关联产品,总产能为年产*吨钠电负极材料及关联产品。 | ||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及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机械燃油废气和装修废气。防治对策和措施:根据《 (略)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要求,规范建筑工地扬尘管理,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椰壳炭、氧化锌拆包投料环节产生的粉尘;椰壳炭粉碎环节产生的粉尘;装、卸坩埚环节产生的粉尘;预碳化环节产生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低温处理环节产生的CO2、CO、CH4、C2H2、H2、水蒸气、颗粒物;外协包装环节产生的粉尘;外协后物料拆包投料粉尘;高温处理环节产生的CO2、CO、CH4、C2H2、H2;混批、筛分、包装环节产生的粉尘。防治对策和措施:一期椰壳炭、氧化锌拆包投料、椰壳炭粉碎、外协后物料拆包投料、混批、筛分、包装(外协、成品)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由30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一期低温处理、高温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旋风除尘器+脉冲除尘器+TO燃烧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处理后与TO燃烧炉燃烧废气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二期椰壳炭、氧化锌拆包投料、椰壳炭粉碎、坩埚装、卸料、外协后物料拆包投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二期预碳化过程产生的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 30m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二期低温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旋风除尘器+脉冲除尘器+TO燃烧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处理后与TO燃烧炉燃烧废气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二期高温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气,经TO燃烧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处理后与TO燃烧炉燃烧废气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6)高空排放;二期混料、筛分、包装过程产生的废气,经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7)高空排放;通过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拆包投料、粉碎、坩埚装、卸、混批、筛分、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预碳化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排放限值。TO燃烧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
二、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防治对策和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收集后进怀宁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间接循环冷却水排水及生活污水。防治对策和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汇同循环冷却水排水经园区满足怀宁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 |||
三、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防治对策和措施:建设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进行控制。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防治对策和措施: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安装消声措施及减振基座;其他设备安装减振基座;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 |||
四、固废: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防治对策和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应采取防治措施,建筑垃圾根据有关部门要求运至指定地点,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有废包装袋、含磁物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碳分子筛、废润滑油、含油抹布以及员工生活垃圾。防治对策和措施:废包装袋收集后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处理;含磁物质经企业集中收集外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分子筛经企业集中收集交由原料厂家回收处理;废润滑油、含油抹布由企业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五、地下水及土壤: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其中危废暂存间、事故池作为重点防渗区,1#车间、2#车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化粪池作为一般防渗区, (略) 、办公区作为简单防渗区。 | |||
六、环境风险:厂区设置1座1056m3的事故池,并设切换阀,确保消防废水全部进入事故池;建设单位应按照要求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工作,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项目于2024年1月10日在怀宁县 (略) 站上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于2024年1月15日和2024年1月16日在江淮晨报两次公示了项目建设信息,并于2024年1月10日在项目地、怀宁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张贴了项目公告,进一步公开项目建设信息,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碳一(安徽) (略)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在征求意见稿公示阶段, (略) 络公示、现场张贴及报纸公开等多种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本项目公众参与程序基本符合相关要求。项目公众参与期间,建设单位进 (略) 络公示,一次张贴公告,两次报纸公示,共三种形式进行了公众参与。公示期间均未收到群众的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怀宁县生态环境分局拟批准《碳一(安徽) (略) 年产*吨钠电负极材料及关联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1日(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电话 | 0556-* | 传真 | 0556-* |
地址 | 怀宁县数据资源(政务服务)管理局 | 邮编 | * |
项目名称 | 年产*吨钠电负极材料及关联产品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怀宁县工业园万胜大道2号 | ||
建设单位 | 碳一(安徽) (略) | ||
编制主持人 | 王点击查看>>(合肥绿都环境 (略) )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 (略) 怀宁县经济开发区,本项目占地面积124亩(*.69m2),总建筑面积*.31m2,其中1#厂房建筑面积*.30m2、2#厂房建筑面积*.01m2;总投资20亿元;共分两期进行,其中一期年生产5000吨钠电负极材料及关联产品,二期年生产*吨钠电负极材料及关联产品,总产能为年产*吨钠电负极材料及关联产品。 | ||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及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机械燃油废气和装修废气。防治对策和措施:根据《 (略)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要求,规范建筑工地扬尘管理,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椰壳炭、氧化锌拆包投料环节产生的粉尘;椰壳炭粉碎环节产生的粉尘;装、卸坩埚环节产生的粉尘;预碳化环节产生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低温处理环节产生的CO2、CO、CH4、C2H2、H2、水蒸气、颗粒物;外协包装环节产生的粉尘;外协后物料拆包投料粉尘;高温处理环节产生的CO2、CO、CH4、C2H2、H2;混批、筛分、包装环节产生的粉尘。防治对策和措施:一期椰壳炭、氧化锌拆包投料、椰壳炭粉碎、外协后物料拆包投料、混批、筛分、包装(外协、成品)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由30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一期低温处理、高温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旋风除尘器+脉冲除尘器+TO燃烧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处理后与TO燃烧炉燃烧废气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二期椰壳炭、氧化锌拆包投料、椰壳炭粉碎、坩埚装、卸料、外协后物料拆包投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二期预碳化过程产生的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 30m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二期低温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旋风除尘器+脉冲除尘器+TO燃烧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处理后与TO燃烧炉燃烧废气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二期高温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气,经TO燃烧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处理后与TO燃烧炉燃烧废气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6)高空排放;二期混料、筛分、包装过程产生的废气,经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7)高空排放;通过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拆包投料、粉碎、坩埚装、卸、混批、筛分、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预碳化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排放限值。TO燃烧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
二、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防治对策和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收集后进怀宁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间接循环冷却水排水及生活污水。防治对策和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汇同循环冷却水排水经园区满足怀宁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 |||
三、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防治对策和措施:建设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进行控制。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防治对策和措施: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安装消声措施及减振基座;其他设备安装减振基座;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 |||
四、固废: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防治对策和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应采取防治措施,建筑垃圾根据有关部门要求运至指定地点,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有废包装袋、含磁物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碳分子筛、废润滑油、含油抹布以及员工生活垃圾。防治对策和措施:废包装袋收集后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处理;含磁物质经企业集中收集外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分子筛经企业集中收集交由原料厂家回收处理;废润滑油、含油抹布由企业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五、地下水及土壤: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其中危废暂存间、事故池作为重点防渗区,1#车间、2#车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化粪池作为一般防渗区, (略) 、办公区作为简单防渗区。 | |||
六、环境风险:厂区设置1座1056m3的事故池,并设切换阀,确保消防废水全部进入事故池;建设单位应按照要求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工作,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项目于2024年1月10日在怀宁县 (略) 站上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于2024年1月15日和2024年1月16日在江淮晨报两次公示了项目建设信息,并于2024年1月10日在项目地、怀宁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张贴了项目公告,进一步公开项目建设信息,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碳一(安徽) (略)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在征求意见稿公示阶段, (略) 络公示、现场张贴及报纸公开等多种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本项目公众参与程序基本符合相关要求。项目公众参与期间,建设单位进 (略) 络公示,一次张贴公告,两次报纸公示,共三种形式进行了公众参与。公示期间均未收到群众的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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