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3月6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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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3月6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略) (略) 218号)

联系电话:0546-*

电子邮箱:sthjjxzxkb@htt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山东得 (略) *吨油田化学助剂
河口区蓝色经济产 (略) 以东、 (略) 以北 山东得 (略) 东营 (略) 年产油田助剂4.*吨,共生产成品25种。建设7个生产车间,分别为树脂车间(磺*基酚醛树脂8000t/a、无铬木质素降粘剂1000t/a、褐煤树脂1000t/a、油基钻井液用乳化剂1000t/a、驱油用表面活性剂1000t/a)、液体车间(胺基聚醇2000t/a、水基润滑剂1000t/a、油基润滑剂3000t/a、乳化石蜡1000t/a、纳米聚酯2000t/a、纳米二氧化硅1000t/a、油基钻井液用封堵剂1000t/a)、混料车间(解卡剂500t/a、非渗透处理剂500t/a、双亲承压堵漏剂500t/a、桥塞堵漏剂500t/a、沥青粉2000t/a)、聚合物车间(聚合物降滤失剂6000t/a、腈硅聚合物500t/a、固井降滤失剂1000t/a)、羧*基淀粉车间(抗高温淀粉3000t/a、天然高分子降滤失剂WNP-1 2000t/a、复合盐水降滤失剂500t/a)、烷基纤多糖车间(烷基纤多糖1000t/a)、乳胶沥青车间(乳胶沥青5000t/a)。
1、磺*基酚醛树脂:以无水亚硫酸钠、焦亚硫酸钠、酚类、*醛、水等为主要原料通过磺化工艺制备;
2、无铬木质素降粘剂以除盐水、*醛、对氨基苯磺酸等为主要原料通过缩聚反应制备;
3、褐煤树脂以水、氢氧化钠、腐植酸、焦亚硫酸钠、*醛等为主要原料通过磺化工艺制备;
4、油基钻井液用乳化剂以妥尔油、三*烯四胺等为主要原料通过缩聚反应制备;
5、驱油用表面活性剂以妥尔油、三*烯四胺等为主要原料通过缩聚反应制备(与4只是原料投加比例不同);
6、胺基聚醇以水、己二酸、四*烯五胺等为主要原料通过缩聚反应制备;
7、水基润滑剂以水、白油、妥尔油、聚醚、等为主要原料采用复配工艺制备;
8、油基润滑剂以*二醇、硼酸、棉籽油等为主要原料通过缩聚反应制备;
9、乳化石蜡以石蜡、白油、乳化剂、水等为主要原料通过复配工艺制备;
10、纳米聚酯以水、氢氧化钠、*烯酸等为主要原料通过聚合反应制备;
11、纳米二氧化硅以柠檬酸、水、硅酸钠等为主要原料通过聚合反应制备;
12、油基钻井液用封堵剂以氢氧化钠、硫酸铝、妥尔油等为主要原料通过聚合反应制备;
13、解卡剂以抗盐土、有机土、沥青粉等为主要原料通过复配工艺制备;
14、非渗透处理剂以贝壳粉、楠木粉、竹纤维、石棉绒、蛭石、橡胶颗粒、LV-CMC(羧*基纤维素)为主要原料通过复配工艺制备;
15、双亲承压堵漏剂以蛭石、竹纤维、楠木粉、锯末、聚*烯腈钠盐、LV-CMC(羧*基纤维素)为主要原料通过复配工艺制备;
16、桥塞堵漏剂以贝壳粉、锯末、石棉绒、蛭石、橡胶颗粒、核桃壳、云母为主要原料通过复配工艺制备;
17、沥青粉以沥青粉、腐植酸钠等为主要原料通过复配工艺制备;
18、聚合物降滤失剂以水、氢氧化钠、氧化钙、*烯酸、*烯酰胺、*基苯烯磺酸钠等为主要原料通过缩聚反应制备;
19、腈硅聚合物以水、氢氧化钠、氧化钙、*烯酸、*烯酰胺、*基苯烯磺酸钠等为主要原料通过缩聚反应制备;(与18只是原料投加比例不同)
20、固井降滤失剂以氢氧化钠、AMPS、*烯酸等为主要原料通过缩聚反应制备;
21、抗高温淀粉以淀粉、氯*酸、液碱等为主要原料通过羧*基化反应制备;
22、天然高分子降滤失剂以淀粉、氯*酸、液碱等为主要原料通过羧*基化反应制备;羧*基纤维素钠盐以精制棉、木浆、氯*酸、液碱、*醇、碳酸钠为原料,生产羧*基纤维素钠盐;
23、复合盐水降滤失剂以淀粉、氯*酸、液碱等为主要原料通过羧*基化反应制备;
24、烷基纤多糖以液碱、植物胶、氯*酸等为主要原料通过烷基化反应制备;
25.乳胶沥青以水、盐酸、沥青、甘油等为主要原料通过复配反应制备。
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785.*元。已取得备案证明(2205-*-04-01-*)。
一、废气污染防治。聚合物车间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旋风收集+布袋除尘+二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烯酸、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中表1、表2相关标准,颗粒物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相关标准。
混料、羧*基淀粉、烷基纤多糖车间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二级水喷淋+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中表1相关标准,颗粒物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相关标准,氯化氢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4相关标准。
树脂、液体车间废气、热风炉废气、常压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水膜除尘+二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VOCs、*醛、酚类、*二醇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中表1、表2相关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相关标准,氨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相关标准。安装VOCs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 (略) ,确保数据正常使用和传输。
乳胶沥青车间废气经收集后采用“电捕集+活性炭”处理,尾气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氯化氢、苯并[α]芘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4、表6相关标准,沥青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相关标准,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中表1相关标准。
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废气收集后采用“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VOCs、硫化氢、氨、臭气浓度达到《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3161-2018)表1相关要求。
危废暂存间废气负压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中排放限值相关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安装密闭采样器,加强管理,每周进行目视观察是否出现泄漏现象,发现泄漏及时修复;所有储罐、机泵、管道、阀门、鹤管、卸油臂快速接头等连接部位,运转部位和静密封点部位都应连接牢固,做到严密、不渗、不漏、不跑气;循环冷却水站使用低(无)泄漏的泵等,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泄露损失;项目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要求。厂界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硫化氢、氨、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1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氯化氢排放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7浓度限值,*醛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原则规划、建设厂 (略) 。尾气喷淋废水、循环水站排污水、分析化验排污水、初期雨水等全部进入厂区48t/d污水处理站,经“电催化氧化+臭氧催化”工艺处理后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及东营 (略) 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东营 (略) 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外排污水输送严格落实“一企一管”管理要求。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2013)、《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2019)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漆桶、化验室废物、污泥、废碱液、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焦油、废布袋等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非危化品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依法规范处置。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 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剧毒、易燃、易爆物质等重点储罐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液体物料储存区须配有围堰和导流系统,新建1500m3事故水池,建立污水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6号)《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安全相关要求,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建设项目相关情况。企业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送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该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320吨/年、0.016吨/年以内,均纳入东营 (略) 管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282吨/年、4.226吨/年、0.097吨/年、1.466吨/年。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购买获得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总量替代指标。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申领排污权证和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制度。
2
(略) *Nm3/h氢气回收综合利用项目
广饶化工园区东部 (略) 以东, (略) 以南 (略) 山东 (略) 编制 以厚惟化学*吨/年锂电池负极材料前驱体装置产生的针状焦干气和山东 (略) 现有*t/a液化气及轻芳烃装置的催化干气为原料,采用脱硫+转化+中温变换+PSA提氢工艺,生产氢气。
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已取得建设项目备案证明(代码:2309-*-89-01-*)
一、废气污染防治。项目配套1台转化炉,以脱硫干气、解吸气为燃料,安装低氮燃烧器,烟气通过50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10)。其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需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2重点控制区石油炼制工业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保 (略) 。
危废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其中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需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标准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安装密闭采样器,加强管理,定期实施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所有储罐、机泵、管道、阀门、鹤管、卸油臂快速接头等连接部位,运转部位和静密封点部位都应连接牢固,做到严密、不渗、不漏、不跑气。项目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要求。厂界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要求。加强厂界在线监控设备的运营和管理。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建设厂 (略) 。项目产生蒸汽发生器排污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除盐水站排污水、初期雨水、地面冲洗水及机泵冷却水等经齐成新能源“气浮+隔油”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它废水一同排入广饶街道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汽提塔净化水回用于蒸汽发生器,自产蒸汽。外排废水需达到《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间接排放标准及广饶 (略) 进水水质要求。外排污水输送严格落实“一企一管”管理要求。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 *-2019)、《石油化工企业防渗设计通则》(Q/*)和《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项目投产后一年内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废加氢催化剂、废脱氯剂、废脱硫剂、废转化催化剂、废中变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油漆桶、工艺生产中废含油手套及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废吸附剂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依法规范处置。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 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剧毒、易燃、易爆物质等重点储罐全部采用自动化控制,选用安全可靠的仪表、联锁控制系统,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项目生产装置区及液体物料储存区须配有围堰和导流系统,依托齐成化工现有1个2000m3事故水池,2个4500m3事故水池,齐成新能源厂区现有*m3事故水池,广饶街道污水厂现有1个1500m3事故水池,建立污水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6号)《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安全相关要求,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5.4吨/年、0.3吨/年,纳入广饶街道污水处理厂管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3.62吨/年、37.76吨/年、6.88吨/年、7.986吨/年以内。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购买获得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申领排污权证和排污许可证。
3
山东 (略) 1000吨/年三嗪环自动化改造项目
河口区经济技术开 (略) 678号山东 (略) 现有厂区内 山东 (略) 山东 (略) 编制 三嗪环工艺流程主要分为硫脲合成、*醇钠合成、草酸二*酯合成、环合、精制等五个反应阶段,本次技改仅对*醇钠、草酸二*酯装置进行技改。技改内容为:
1、在原*醇钠装置区东侧位置另建草酸二*酯生产装置,主要建设5套10m3反应釜(4用1备)和1套10m3精馏塔釜,达到年产草酸二*酯1200t/a,现有草酸二*酯生产装置(5套3m3反应釜和1套5m3精馏塔釜)停产闲置。主要工艺为*醇与二水草酸在溶剂*苯中,进行合成反应。
2、在原*醇钠装置区东侧位置另建*醇钠生产装置,主要建设1套20m3反应釜,达到年产*醇钠3500t/a,现有的*醇钠生产装置(3套3m3反应釜)停产闲置。主要工艺为*醇与钠发生置换反应,生成*醇钠。
3、生产装置通过自 (略) 仪表、阀组、泵区、罐区,提升自动化操作水平,实现远程操控能力。
投资*元,项目已取得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209-*-07-02-*)
一、废气污染防治。*醇钠装置产生的合成反应不凝气经三级水洗处理*醇和VOCs排放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表2限值要求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DA011);
*醇、*醇储罐废气、草酸二*酯装置合成反应釜产生的有机废气经1级水吸收后、精馏釜产生的有机废气经3级水吸收后、溶剂回收装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1级水吸收后尾气一并引入现有工程RTO焚烧系统处理,废气经1根30m排气筒排放(DA007),其中VOCs、*醇、*苯排放浓度需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 表1、表2限值要求,SO2、NOx、颗粒物排放需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定期实施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对生产设备和管线定期进行检修,减少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项目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苯、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中标准限值;无组织颗粒物、SO2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1限值要求,氯化氢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建设厂 (略) 。工艺废水主要为溶剂回收装置草酯母液蒸馏塔回收*醇时产生的蒸馏废水,水洗塔废水,真空泵排污水,循环排污水等,经污水管道进入厂区现有500m3/d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处理工艺:高浓废水预处理(UASB厌氧)+2级A/O+混凝沉淀+EMO+MBR),水质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间接排放标准要求、《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东营 (略) 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后, (略) 排入东营 (略) 进行进一步处理。外排污水输送严格落实“一企一管”管理要求。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2013)、《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2019)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项目投产后一年内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草酸二*酯精馏釜产生的精馏残渣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剧毒、易燃、易爆物质等重点储罐全部采用自动化控制,选用安全可靠的仪表、联锁控制系统,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项目生产装置区及液体物料储存区须配有围堰和导流系统,依托现有1座2000m3事故水池1座1000m3的事故水池(备用),建立污水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6号)《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安全相关要求,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4
山东 (略)
年产8000吨环境友好型精细化工中间体、1600吨高端原料药、*吨绿色环保制剂、50吨显示新材料项目(一期工程)
利津滨海新区化工产业 (略) 以东、 (略) 以北 山东 (略) 山东 (略) 编制 项目分两期建设,本次只对一期工程进行评价。一期主要建设5000吨/年1,3-环己二酮、600吨/年环磺酮、*吨/年绿色环保制剂生产车间,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代码2305-*-89-01-*)。
生产装置具体情况如下:
(一)1,3-环己二酮生产以*烯酸*酯、*酮在催化剂氢氧化钾作用下发生加成反应,生成5-氧代己酸*酯;5-氧代己酸*酯与*醇钠发生合环反应,生成2-环己烯-1-酮-3-羟基钠盐和*醇,2-环己烯-1-酮-3-羟基钠盐与氯化氢发生酸化重排反应,生成1,3-环己二酮。
(二)环磺酮生产以环磺酮酸为原料,在DMF催化剂作用下与二氯亚砜发生氯代反应,生成2-氯-3-三氟*氧基*基-4-*砜基苯*酰氯,2-氯-3-三氟*氧基*基-4-*砜基苯*酰氯在二氯*烷溶液中与1,3-环己二酮发生缩合反应,生成2-氯-3-(2,2,2-三氟*氧基)*基-4-*磺酰基苯*酸-3-氧代-1-环己烯酯,2-氯-3-(2,2,2-三氟*氧基)*基-4-*磺酰基苯*酸-3-氧代-1-环己烯酯在*酮氰醇作为催化剂的情况下发生转位反应,生成环磺酮
(三)制剂生产(8种剂型27种产品)。
1、可分散油悬浮剂。经配料、剪切、砂磨、搅拌、灌装、包装等工序,复配8%环璜酮可分散油悬浮剂2500t/a、25%硝磺草酮·莠去津可分散油悬浮剂400t/a、24%烟嘧磺隆·莠去津油悬浮剂600t/a、28%硝磺·烟·莠去津悬浮剂600t/a、40克/升烟嘧磺隆油悬浮剂400t/a。
2、悬浮剂。经配料、剪切、搅拌、灌装、包装等工序,复配38%莠去津悬浮剂600t/a、15%硝磺草酮悬浮剂300t/a。
3、悬乳剂。经配料、剪切、砂磨、搅拌、灌装、包装等工序,复配42%*·莠悬乳剂200t/a、40%*·莠悬浮乳剂200t/a。
4、微乳剂。经配料、混合搅拌、暂存、灌装、包装等工序,复配24%噁唑酰草胺·灭草松微乳剂200t/a、5%高效氯氟氰菊酯微乳剂200t/a、24%炔草酯微乳剂200t/a。
5、水乳剂。经配料、混合搅拌、暂存、灌装和包装等工序,复配15%炔草酯水乳剂200t/a、2.5%高效氯氟氰菊酯水乳剂200t/a、50%*草胺水乳剂200t/a、5.7%氯氟氰菊酯水乳剂200t/a、40%*草胺水乳剂200t/a。
6、可溶液剂。经配料、混合搅拌、暂存、灌装、包装等工序,复配460克/升二*·灭草松可溶液剂200t/a、480克/升灭草松可溶液剂200t/a、20%敌草快二氯盐可溶液200t/a、0.01%28-表高芸苔素内酯可溶液200t/a。
7、乳油。经配料、混合搅拌、暂存、灌装、包装等工序,复配50%*草胺乳油200t/a、50%*草胺乳油400t/a、900g/L*草胺乳油600t/a、60%*草胺乳油200t/a、35%松·喹·氟磺胺乳油200t/a。
8、颗粒剂。经制粒、烘干、筛分、包装等工序,复配32%*·苄颗粒剂200t/a。
一、废气污染防治。项目供热依托利津滨海新区化工产业 (略) ,以山 (略) 余热锅炉作为供热热源。
1,3-环己二酮装置*酮混料罐投料废气、*烯酸*酯混料罐投料废气、氢氧化钾混料罐投料废气、混料罐废气、加成精馏塔不凝气、减压脱轻塔不凝气、脱轻缓冲罐废气、透析分离除杂精馏塔不凝气、异*叉*酮回收塔不凝气、副产接收罐废气、中间体精制塔不凝气、中间体回收罐废气、副产5-氧代壬二酸二*酯回收塔不凝气、5-氧代壬二酸二*酯中间罐废气、高沸物缓冲罐废气、含水原料中间罐废气、分子筛不凝气、再生液中间罐废气、脱水原料中间罐废气经管道收集去“冷凝(-15℃)+活性炭吸附/脱附+RTO”处理;合环反应不凝气、水解反应废气、水解脱醇塔不凝气、粗*醇缓冲罐废气、脱醇缓冲罐废气、萃取相缓冲罐废气(*醇、VOCS)、二*胺精馏塔废气、*醇中间罐废气、二*胺中间罐废气经收集后进入“水洗塔+酸洗塔+RTO”处理;氯仿缓冲罐废气、氯仿回收塔不凝气、DMF回收塔不凝气、DMF中间罐废气、氯仿中间罐废气、萃取相缓冲罐废气、回收氯仿精馏塔不凝气、回收氯仿脱重塔不凝气、氯仿中间罐废气、回收氯仿脱重塔釜残接收罐废气、回收氯仿结晶釜废气、回收氯仿离心废气、回收氯仿循环母液罐废气经收集后进入“冷凝(-15℃)+树脂吸附/脱附+RTO”处理;粗品投料废气、*苯投料废气、重结晶废气、重结晶过滤残渣吹扫废气、重结晶离心废气、重结晶油相母液罐废气、回收*苯精馏塔不凝气、回收*苯脱重塔不凝气、*苯中间罐废气、回收*苯脱重塔釜残接收罐废气、回收*苯结晶釜废气、回收*苯离心废气、回收*苯循环母液罐废气、萃取相缓冲罐废气(*醇、氯仿、VOCS)经收集后进入“冷凝(-15℃)+RTO”处理;车间废水罐废气、盐酸中间罐废气、酸化釜废气、结晶釜废气、离心废气、水相母液缓冲罐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两级水洗塔+RTO”处理。
环璜酮装置氯化亚砜中间罐废气、氯化亚砜滴加罐废气、二氯*烷中间罐废气、二氯*烷投料废气、DMF投料废气、氯化反应不凝气、减压脱溶不凝气、环璜酮酸投料废气、二氯*烷投料、搅拌废气收集后进入“三级降膜吸收+亚硫酸钠生成器+树脂吸附/脱附+RTO”处理;DMF计量罐废气、盐酸中间罐废气、盐酸滴加罐废气、*醇中间罐废气、*醇投料废气、三合一投料废气、母液回收罐废气、*醇回收釜投料废气、*醇接收罐废气收集后进入“碱洗塔+RTO”处理;脱溶结晶釜不凝气、三合一不凝气、*醇回收蒸馏不凝气经收集后进入“冷凝(-15℃)+碱洗塔+RTO”处理;三*胺中间罐废气、三*胺计量废气、三*胺投料废气、缩合反应不凝气、转位反应投料废气、搅拌废气、*酮氰醇吸料废气、*酮氰醇计量罐废气、*酮氰醇投料废气、转位反应不凝气、调酸萃取投料废气、调酸萃取废气、二级萃取水相罐废气、二级萃取有机相罐废气、三级萃取水相罐废气、三级萃取有机相罐废气、三*胺调碱釜投料废气、三*胺调碱釜废气、水相暂存罐废气、水相处理釜投料废气、水相处理釜废气、三*胺回收接收罐废气、三*胺回收分水罐废气、三*胺回收接收罐废气经收集后进入“酸洗塔+碱洗塔+树脂吸附/脱附+RTO”处理;脱溶结晶投料废气、脱溶结晶不凝气、三*胺回收蒸馏不凝气、三*胺回收真空脱溶不凝气经收集后进入“冷凝(-15℃)+酸洗塔+碱洗塔+树脂吸附/脱附+RTO”处理;二氯*烷投料不凝气、1,3-环己二酮投料废气、搅拌不凝气、1,3-环己二酮滴加罐废气、萃取二氯*烷罐投料废气、二氯*烷接收罐废气、二氯*烷处理釜投料废气、二氯*烷回收蒸馏不凝气、二氯*烷回收分水罐废气收集后进入“树脂吸附/脱附+RTO”处理。
以上废气同三效蒸发不凝气、储水罐废气进入RTO焚烧处理,RTO采用蓄热焚烧工艺、低氮燃烧器,废气经”急冷+碱洗+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根高25m、内径1.0m的排气筒(P1)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醇、DMF、三氯*烷、*烯酸*酯、1,2二氯*烷、*酮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苯、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的排放限值要求,苯系物、氯化氢、非*烷总烃、TVOC达到《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化学原药制造、农药中间体构造和农药研发机构工艺废气”排放限值要求,二噁英类达到《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要求,异*叉*酮、二*胺、三*胺、*酮氰醇、*酸、一*胺、二*胺、*醇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农药建设项目》(*)附录C推荐方法计算的DMEGAH(以对健康影响为依据的环境目标值)。RTO排气筒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 (略) 。
1,3-环己二酮车间干燥废气经“两级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皆进入“水洗塔”处理后经1根高28m、内径0.6m排气筒(P3)排放,*醇、DMF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排放限值要求,HCl、TVOC达到《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排放限值要求,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酸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农药建设项目》(*)附录C推荐方法计算的DMEGAH(以对健康影响为依据的环境目标值)。
环璜酮酸料仓废气、环璜酮酸解包、称量、投料废气、1,3-环己二酮料仓废气、1,3-环己二酮解包、称量、投料废气、混合机废气、料仓废气、包装废气皆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后与亚硫酸钠生产过程中的干燥废气、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处理后一起进入“水洗塔”处理后经过1根高28m、内径0.3m排气筒(P2)排放,颗粒物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1,2-二氯*烷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TVOC达到《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化学原药制造、农药中间体构造和农药研发机构工艺废气”排放限值要求。
101制剂车间固体物料解包、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制粒废气、烘干废气、包装废气经管道收集一起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高20m、内径0.6m排气筒(P5)排放,颗粒物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201制剂车间仅颗粒物废气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既含有VOCs又含有颗粒物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与含VOCs废气一起进入“水喷淋塔+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经1根高20m、内径0.6m排气筒(P6)排放,颗粒物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二*苯、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醇、*二醇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苯系物、TVOC达到《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排放限值要求。
储罐区碱性有机废气(40%二*胺储罐废气、三*胺储罐废气)经过“酸洗塔+碱洗塔”、其他有机废气及装车废气经过“冷凝(-15℃)”后皆进入“水洗塔+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后经1根高15m、内径0.3m排气筒(P4)排放。储罐废气排气筒中VOCs达到《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不低于80%处理效率”的限值要求。盐酸储罐废气、氯化亚砜储罐废气经收集后进入碱封后无组织排放。
污水处理站采取密闭,微负压收集措施,构筑物产生的废气经“生物滤床”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内径0.4m的排气筒(P7)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苯系物、VOCs达到《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限值要求,1,2二氯*烷、*醇、DMF、*酮、三氯*烷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排放限值要求,*苯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排放限值要求。
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内径0.4m的排气筒(P8)排放,*醇、DMF、三氯*烷、*烯酸*酯、1,2二氯*烷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排放限值要求,VOCs、*苯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定期实施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对生产设备和管线定期进行检修,减少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项目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厂界氯化氢达到《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 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二氧化硫、*醇、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二*苯、*苯、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原则规划、建设厂 (略) 。1,3-环己二酮装置再生液中间罐废水、氯仿回收塔废水、萃取废水,环璜酮装置1,2-二氯*烷回收分水罐废水、水相处理釜废水、三*胺回收分水罐废水、碱洗塔废水、酸洗塔废水、水洗塔废水等送污水处理站高浓度废水处理系统经“调节+三效蒸发+催化氧化”预处理,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脱盐水制备浓水、树脂再生废水、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等送污水处理站低浓度废水处理系统经“反应+沉淀”预处理,两股预处理后废水混合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经“水解酸化+UASB+A2/O+A/O+絮凝沉淀”工艺处理后,水质达到参照执行的《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间接排放限值标准要求、表3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及 (略) 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利津滨海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污水输送严格落实“一企一管”管理要求。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2013)、《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2019)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项目投产后一年内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渗析膜、透析分离精馏釜底残渣、5-氧代壬二酸二*酯回收塔高沸物、过滤滤渣、回收*苯脱重塔釜残、回收氯仿脱重塔釜残、沾染毒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主要为废弃的危险品包装袋、包装桶)、*醇回收釜残、过滤滤渣、沾染农药的废弃包装物、废墨盒、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树脂、化验室废物、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离心析盐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未沾染毒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主要为废弃的非危险品包装袋)、废脱硫剂、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等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依法规范处置。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 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剧毒、易燃、易爆物质等重点储罐全部采用自动化控制,选用安全可靠的仪表、联锁控制系统,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对项目有毒有害气体实行清单化管理,并列入园区有毒有害物质环境风险预警体系。项目生产装置区及液体物料储存区须配有围堰和导流系统,新建2420m3事故水池及2670m3初期雨水池,建立污水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6号)《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安全相关要求,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该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3.433吨/年、0.343吨/年以内,纳入 (略) 管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020吨/年、10.127吨/年、0.851吨/年、12.072吨/年以内。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购买获得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申领排污权证和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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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碳四深加工升级改造副产氢能项目
东营港化工产业园
(略) 西、 (略) 南
振华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 山东海 (略) 拟建项目主要建设42.*吨/年异*烷脱氢装置(*吨/年原料碳四精制(以原料计)、*吨/年醚后碳四精制单元(以原料计)、*吨/年*烷异构化单元(规模以*烷异构反应器出口物料中异*烷含量计)、42.*吨/年异*烷脱氢单元(规模以脱氢反应器出口物料中异*烯含量计)、*Nm3/h PSA)、*吨/年MTBE装置。
MTBE装置由醚化、催化精馏、*醇水洗回收、再生气处理四个生产单元构成。
主要产品为*吨/年MTBE,同时副产*吨/年正*烷(去振华石化顺酐装置)、1.*吨/年氢气、1.*吨/年富C3料(至振华石化*烷脱氢装置)、1.*吨/年C5重组分(至亚通石化120 万吨/年抽余油制液化气装置)(至亚通石化)。
拟建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元。已取得备案证明(代码: 2310-*-07-02-*)。
一、废气污染防治。加氢进料加热炉采用干气及天然气为燃料,加装低氮燃烧器,燃烧烟气经1根65m高排气筒P1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相关标准。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 (略) 。
脱氢进料加热炉、1号中间加热炉采用干气及天然气为燃料,加装低氮燃烧器,燃烧烟气合并后经1根76m高排气筒P2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相关标准。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 (略) 。
脱氢2号中间加热炉采用干气及天然气为燃料,加装低氮燃烧器,燃烧烟气经1根65m高排气筒P3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相关标准。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 (略) 。
导热油炉采用干气及天然气为燃料,加装低氮燃烧器,燃烧烟气经1根60m高排气筒P4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气林格曼黑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相关标准。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 (略) 。
催化剂再生烟气经碱液喷淋后由1根62m高排气筒P5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相关标准, 氯、氯化氢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相关标准,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DB37/2801.6-2018)表1中相关标准。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 (略) 。
储罐区废气、装车区废气经“吸附+浅冷”油气回收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6排放, VOCs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相关标准,*醇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相关标准。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安装密闭采样器,加强管理,每周进行目视观察是否出现泄漏现象,发现泄漏及时修复;所有储罐、机泵、管道、阀门、鹤管、卸油臂快速接头等连接部位,运转部位和静密封点部位都应连接牢固,做到严密、不渗、不漏、不跑气;项目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要求。厂界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氯化氢排放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7浓度限值,*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原则规划、建设厂 (略) 。醚后稳定塔顶废水、稳定塔顶废水、聚结器废水、再生气洗涤塔废水、水洗废水、地面冲洗排水、脱盐水站排水、循环水场排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等全部进入厂区现有90m3/h污水处理站,经“隔油池+降温池+沉淀池”工艺处理后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及康达(东营) (略) 接管要求后,排入康达(东营) (略) 深度处理。外排污水输送严格落实“一企一管”管理要求。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跟踪监测、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设备设施及场所,要严格落实防腐蚀、防渗漏、防扬散等土壤污染防治具体措施。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2013)、《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2019)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项目投产后一年内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催化剂、废干燥剂、含硫废碱液、废脱氯剂、废吸附剂、废导热油、装置停车维修中和液、废活性炭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废瓷球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依法规范处置。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 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剧毒、易燃、易爆物质等重点储罐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液体物料储存区须配有围堰和导流系统,依托现有*m3事故水池,建立污水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6号)《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安全相关要求,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9.85吨/年、0.49吨/年以内,均纳入康达(东营) (略) 管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26.18吨/年、82.29吨/年、9.61吨/年、28.82吨/年。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购买获得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申领排污权证和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制度。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略) (略) 218号)

联系电话:0546-*

电子邮箱:sthjjxzxkb@htt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略) (略) 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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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山东得 (略) *吨油田化学助剂
河口区蓝色经济产 (略) 以东、 (略) 以北 山东得 (略) 东营 (略) 年产油田助剂4.*吨,共生产成品25种。建设7个生产车间,分别为树脂车间(磺*基酚醛树脂8000t/a、无铬木质素降粘剂1000t/a、褐煤树脂1000t/a、油基钻井液用乳化剂1000t/a、驱油用表面活性剂1000t/a)、液体车间(胺基聚醇2000t/a、水基润滑剂1000t/a、油基润滑剂3000t/a、乳化石蜡1000t/a、纳米聚酯2000t/a、纳米二氧化硅1000t/a、油基钻井液用封堵剂1000t/a)、混料车间(解卡剂500t/a、非渗透处理剂500t/a、双亲承压堵漏剂500t/a、桥塞堵漏剂500t/a、沥青粉2000t/a)、聚合物车间(聚合物降滤失剂6000t/a、腈硅聚合物500t/a、固井降滤失剂1000t/a)、羧*基淀粉车间(抗高温淀粉3000t/a、天然高分子降滤失剂WNP-1 2000t/a、复合盐水降滤失剂500t/a)、烷基纤多糖车间(烷基纤多糖1000t/a)、乳胶沥青车间(乳胶沥青5000t/a)。
1、磺*基酚醛树脂:以无水亚硫酸钠、焦亚硫酸钠、酚类、*醛、水等为主要原料通过磺化工艺制备;
2、无铬木质素降粘剂以除盐水、*醛、对氨基苯磺酸等为主要原料通过缩聚反应制备;
3、褐煤树脂以水、氢氧化钠、腐植酸、焦亚硫酸钠、*醛等为主要原料通过磺化工艺制备;
4、油基钻井液用乳化剂以妥尔油、三*烯四胺等为主要原料通过缩聚反应制备;
5、驱油用表面活性剂以妥尔油、三*烯四胺等为主要原料通过缩聚反应制备(与4只是原料投加比例不同);
6、胺基聚醇以水、己二酸、四*烯五胺等为主要原料通过缩聚反应制备;
7、水基润滑剂以水、白油、妥尔油、聚醚、等为主要原料采用复配工艺制备;
8、油基润滑剂以*二醇、硼酸、棉籽油等为主要原料通过缩聚反应制备;
9、乳化石蜡以石蜡、白油、乳化剂、水等为主要原料通过复配工艺制备;
10、纳米聚酯以水、氢氧化钠、*烯酸等为主要原料通过聚合反应制备;
11、纳米二氧化硅以柠檬酸、水、硅酸钠等为主要原料通过聚合反应制备;
12、油基钻井液用封堵剂以氢氧化钠、硫酸铝、妥尔油等为主要原料通过聚合反应制备;
13、解卡剂以抗盐土、有机土、沥青粉等为主要原料通过复配工艺制备;
14、非渗透处理剂以贝壳粉、楠木粉、竹纤维、石棉绒、蛭石、橡胶颗粒、LV-CMC(羧*基纤维素)为主要原料通过复配工艺制备;
15、双亲承压堵漏剂以蛭石、竹纤维、楠木粉、锯末、聚*烯腈钠盐、LV-CMC(羧*基纤维素)为主要原料通过复配工艺制备;
16、桥塞堵漏剂以贝壳粉、锯末、石棉绒、蛭石、橡胶颗粒、核桃壳、云母为主要原料通过复配工艺制备;
17、沥青粉以沥青粉、腐植酸钠等为主要原料通过复配工艺制备;
18、聚合物降滤失剂以水、氢氧化钠、氧化钙、*烯酸、*烯酰胺、*基苯烯磺酸钠等为主要原料通过缩聚反应制备;
19、腈硅聚合物以水、氢氧化钠、氧化钙、*烯酸、*烯酰胺、*基苯烯磺酸钠等为主要原料通过缩聚反应制备;(与18只是原料投加比例不同)
20、固井降滤失剂以氢氧化钠、AMPS、*烯酸等为主要原料通过缩聚反应制备;
21、抗高温淀粉以淀粉、氯*酸、液碱等为主要原料通过羧*基化反应制备;
22、天然高分子降滤失剂以淀粉、氯*酸、液碱等为主要原料通过羧*基化反应制备;羧*基纤维素钠盐以精制棉、木浆、氯*酸、液碱、*醇、碳酸钠为原料,生产羧*基纤维素钠盐;
23、复合盐水降滤失剂以淀粉、氯*酸、液碱等为主要原料通过羧*基化反应制备;
24、烷基纤多糖以液碱、植物胶、氯*酸等为主要原料通过烷基化反应制备;
25.乳胶沥青以水、盐酸、沥青、甘油等为主要原料通过复配反应制备。
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785.*元。已取得备案证明(2205-*-04-01-*)。
一、废气污染防治。聚合物车间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旋风收集+布袋除尘+二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烯酸、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中表1、表2相关标准,颗粒物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相关标准。
混料、羧*基淀粉、烷基纤多糖车间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二级水喷淋+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中表1相关标准,颗粒物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相关标准,氯化氢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4相关标准。
树脂、液体车间废气、热风炉废气、常压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水膜除尘+二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VOCs、*醛、酚类、*二醇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中表1、表2相关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相关标准,氨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相关标准。安装VOCs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 (略) ,确保数据正常使用和传输。
乳胶沥青车间废气经收集后采用“电捕集+活性炭”处理,尾气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氯化氢、苯并[α]芘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4、表6相关标准,沥青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相关标准,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中表1相关标准。
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废气收集后采用“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VOCs、硫化氢、氨、臭气浓度达到《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3161-2018)表1相关要求。
危废暂存间废气负压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中排放限值相关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安装密闭采样器,加强管理,每周进行目视观察是否出现泄漏现象,发现泄漏及时修复;所有储罐、机泵、管道、阀门、鹤管、卸油臂快速接头等连接部位,运转部位和静密封点部位都应连接牢固,做到严密、不渗、不漏、不跑气;循环冷却水站使用低(无)泄漏的泵等,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泄露损失;项目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要求。厂界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硫化氢、氨、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1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氯化氢排放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7浓度限值,*醛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原则规划、建设厂 (略) 。尾气喷淋废水、循环水站排污水、分析化验排污水、初期雨水等全部进入厂区48t/d污水处理站,经“电催化氧化+臭氧催化”工艺处理后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及东营 (略) 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东营 (略) 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外排污水输送严格落实“一企一管”管理要求。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2013)、《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2019)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漆桶、化验室废物、污泥、废碱液、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焦油、废布袋等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非危化品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依法规范处置。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 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剧毒、易燃、易爆物质等重点储罐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液体物料储存区须配有围堰和导流系统,新建1500m3事故水池,建立污水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6号)《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安全相关要求,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建设项目相关情况。企业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送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该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320吨/年、0.016吨/年以内,均纳入东营 (略) 管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282吨/年、4.226吨/年、0.097吨/年、1.466吨/年。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购买获得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总量替代指标。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申领排污权证和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制度。
2
(略) *Nm3/h氢气回收综合利用项目
广饶化工园区东部 (略) 以东, (略) 以南 (略) 山东 (略) 编制 以厚惟化学*吨/年锂电池负极材料前驱体装置产生的针状焦干气和山东 (略) 现有*t/a液化气及轻芳烃装置的催化干气为原料,采用脱硫+转化+中温变换+PSA提氢工艺,生产氢气。
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已取得建设项目备案证明(代码:2309-*-89-01-*)
一、废气污染防治。项目配套1台转化炉,以脱硫干气、解吸气为燃料,安装低氮燃烧器,烟气通过50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10)。其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需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2重点控制区石油炼制工业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保 (略) 。
危废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其中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需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标准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安装密闭采样器,加强管理,定期实施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所有储罐、机泵、管道、阀门、鹤管、卸油臂快速接头等连接部位,运转部位和静密封点部位都应连接牢固,做到严密、不渗、不漏、不跑气。项目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要求。厂界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要求。加强厂界在线监控设备的运营和管理。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建设厂 (略) 。项目产生蒸汽发生器排污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除盐水站排污水、初期雨水、地面冲洗水及机泵冷却水等经齐成新能源“气浮+隔油”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它废水一同排入广饶街道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汽提塔净化水回用于蒸汽发生器,自产蒸汽。外排废水需达到《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间接排放标准及广饶 (略) 进水水质要求。外排污水输送严格落实“一企一管”管理要求。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 *-2019)、《石油化工企业防渗设计通则》(Q/*)和《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项目投产后一年内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废加氢催化剂、废脱氯剂、废脱硫剂、废转化催化剂、废中变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油漆桶、工艺生产中废含油手套及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废吸附剂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依法规范处置。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 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剧毒、易燃、易爆物质等重点储罐全部采用自动化控制,选用安全可靠的仪表、联锁控制系统,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项目生产装置区及液体物料储存区须配有围堰和导流系统,依托齐成化工现有1个2000m3事故水池,2个4500m3事故水池,齐成新能源厂区现有*m3事故水池,广饶街道污水厂现有1个1500m3事故水池,建立污水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6号)《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安全相关要求,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5.4吨/年、0.3吨/年,纳入广饶街道污水处理厂管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3.62吨/年、37.76吨/年、6.88吨/年、7.986吨/年以内。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购买获得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申领排污权证和排污许可证。
3
山东 (略) 1000吨/年三嗪环自动化改造项目
河口区经济技术开 (略) 678号山东 (略) 现有厂区内 山东 (略) 山东 (略) 编制 三嗪环工艺流程主要分为硫脲合成、*醇钠合成、草酸二*酯合成、环合、精制等五个反应阶段,本次技改仅对*醇钠、草酸二*酯装置进行技改。技改内容为:
1、在原*醇钠装置区东侧位置另建草酸二*酯生产装置,主要建设5套10m3反应釜(4用1备)和1套10m3精馏塔釜,达到年产草酸二*酯1200t/a,现有草酸二*酯生产装置(5套3m3反应釜和1套5m3精馏塔釜)停产闲置。主要工艺为*醇与二水草酸在溶剂*苯中,进行合成反应。
2、在原*醇钠装置区东侧位置另建*醇钠生产装置,主要建设1套20m3反应釜,达到年产*醇钠3500t/a,现有的*醇钠生产装置(3套3m3反应釜)停产闲置。主要工艺为*醇与钠发生置换反应,生成*醇钠。
3、生产装置通过自 (略) 仪表、阀组、泵区、罐区,提升自动化操作水平,实现远程操控能力。
投资*元,项目已取得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209-*-07-02-*)
一、废气污染防治。*醇钠装置产生的合成反应不凝气经三级水洗处理*醇和VOCs排放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表2限值要求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DA011);
*醇、*醇储罐废气、草酸二*酯装置合成反应釜产生的有机废气经1级水吸收后、精馏釜产生的有机废气经3级水吸收后、溶剂回收装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1级水吸收后尾气一并引入现有工程RTO焚烧系统处理,废气经1根30m排气筒排放(DA007),其中VOCs、*醇、*苯排放浓度需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 表1、表2限值要求,SO2、NOx、颗粒物排放需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定期实施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对生产设备和管线定期进行检修,减少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项目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苯、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中标准限值;无组织颗粒物、SO2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1限值要求,氯化氢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建设厂 (略) 。工艺废水主要为溶剂回收装置草酯母液蒸馏塔回收*醇时产生的蒸馏废水,水洗塔废水,真空泵排污水,循环排污水等,经污水管道进入厂区现有500m3/d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处理工艺:高浓废水预处理(UASB厌氧)+2级A/O+混凝沉淀+EMO+MBR),水质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间接排放标准要求、《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东营 (略) 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后, (略) 排入东营 (略) 进行进一步处理。外排污水输送严格落实“一企一管”管理要求。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2013)、《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2019)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项目投产后一年内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草酸二*酯精馏釜产生的精馏残渣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剧毒、易燃、易爆物质等重点储罐全部采用自动化控制,选用安全可靠的仪表、联锁控制系统,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项目生产装置区及液体物料储存区须配有围堰和导流系统,依托现有1座2000m3事故水池1座1000m3的事故水池(备用),建立污水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6号)《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安全相关要求,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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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略)
年产8000吨环境友好型精细化工中间体、1600吨高端原料药、*吨绿色环保制剂、50吨显示新材料项目(一期工程)
利津滨海新区化工产业 (略) 以东、 (略) 以北 山东 (略) 山东 (略) 编制 项目分两期建设,本次只对一期工程进行评价。一期主要建设5000吨/年1,3-环己二酮、600吨/年环磺酮、*吨/年绿色环保制剂生产车间,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代码2305-*-89-01-*)。
生产装置具体情况如下:
(一)1,3-环己二酮生产以*烯酸*酯、*酮在催化剂氢氧化钾作用下发生加成反应,生成5-氧代己酸*酯;5-氧代己酸*酯与*醇钠发生合环反应,生成2-环己烯-1-酮-3-羟基钠盐和*醇,2-环己烯-1-酮-3-羟基钠盐与氯化氢发生酸化重排反应,生成1,3-环己二酮。
(二)环磺酮生产以环磺酮酸为原料,在DMF催化剂作用下与二氯亚砜发生氯代反应,生成2-氯-3-三氟*氧基*基-4-*砜基苯*酰氯,2-氯-3-三氟*氧基*基-4-*砜基苯*酰氯在二氯*烷溶液中与1,3-环己二酮发生缩合反应,生成2-氯-3-(2,2,2-三氟*氧基)*基-4-*磺酰基苯*酸-3-氧代-1-环己烯酯,2-氯-3-(2,2,2-三氟*氧基)*基-4-*磺酰基苯*酸-3-氧代-1-环己烯酯在*酮氰醇作为催化剂的情况下发生转位反应,生成环磺酮
(三)制剂生产(8种剂型27种产品)。
1、可分散油悬浮剂。经配料、剪切、砂磨、搅拌、灌装、包装等工序,复配8%环璜酮可分散油悬浮剂2500t/a、25%硝磺草酮·莠去津可分散油悬浮剂400t/a、24%烟嘧磺隆·莠去津油悬浮剂600t/a、28%硝磺·烟·莠去津悬浮剂600t/a、40克/升烟嘧磺隆油悬浮剂400t/a。
2、悬浮剂。经配料、剪切、搅拌、灌装、包装等工序,复配38%莠去津悬浮剂600t/a、15%硝磺草酮悬浮剂300t/a。
3、悬乳剂。经配料、剪切、砂磨、搅拌、灌装、包装等工序,复配42%*·莠悬乳剂200t/a、40%*·莠悬浮乳剂200t/a。
4、微乳剂。经配料、混合搅拌、暂存、灌装、包装等工序,复配24%噁唑酰草胺·灭草松微乳剂200t/a、5%高效氯氟氰菊酯微乳剂200t/a、24%炔草酯微乳剂200t/a。
5、水乳剂。经配料、混合搅拌、暂存、灌装和包装等工序,复配15%炔草酯水乳剂200t/a、2.5%高效氯氟氰菊酯水乳剂200t/a、50%*草胺水乳剂200t/a、5.7%氯氟氰菊酯水乳剂200t/a、40%*草胺水乳剂200t/a。
6、可溶液剂。经配料、混合搅拌、暂存、灌装、包装等工序,复配460克/升二*·灭草松可溶液剂200t/a、480克/升灭草松可溶液剂200t/a、20%敌草快二氯盐可溶液200t/a、0.01%28-表高芸苔素内酯可溶液200t/a。
7、乳油。经配料、混合搅拌、暂存、灌装、包装等工序,复配50%*草胺乳油200t/a、50%*草胺乳油400t/a、900g/L*草胺乳油600t/a、60%*草胺乳油200t/a、35%松·喹·氟磺胺乳油200t/a。
8、颗粒剂。经制粒、烘干、筛分、包装等工序,复配32%*·苄颗粒剂200t/a。
一、废气污染防治。项目供热依托利津滨海新区化工产业 (略) ,以山 (略) 余热锅炉作为供热热源。
1,3-环己二酮装置*酮混料罐投料废气、*烯酸*酯混料罐投料废气、氢氧化钾混料罐投料废气、混料罐废气、加成精馏塔不凝气、减压脱轻塔不凝气、脱轻缓冲罐废气、透析分离除杂精馏塔不凝气、异*叉*酮回收塔不凝气、副产接收罐废气、中间体精制塔不凝气、中间体回收罐废气、副产5-氧代壬二酸二*酯回收塔不凝气、5-氧代壬二酸二*酯中间罐废气、高沸物缓冲罐废气、含水原料中间罐废气、分子筛不凝气、再生液中间罐废气、脱水原料中间罐废气经管道收集去“冷凝(-15℃)+活性炭吸附/脱附+RTO”处理;合环反应不凝气、水解反应废气、水解脱醇塔不凝气、粗*醇缓冲罐废气、脱醇缓冲罐废气、萃取相缓冲罐废气(*醇、VOCS)、二*胺精馏塔废气、*醇中间罐废气、二*胺中间罐废气经收集后进入“水洗塔+酸洗塔+RTO”处理;氯仿缓冲罐废气、氯仿回收塔不凝气、DMF回收塔不凝气、DMF中间罐废气、氯仿中间罐废气、萃取相缓冲罐废气、回收氯仿精馏塔不凝气、回收氯仿脱重塔不凝气、氯仿中间罐废气、回收氯仿脱重塔釜残接收罐废气、回收氯仿结晶釜废气、回收氯仿离心废气、回收氯仿循环母液罐废气经收集后进入“冷凝(-15℃)+树脂吸附/脱附+RTO”处理;粗品投料废气、*苯投料废气、重结晶废气、重结晶过滤残渣吹扫废气、重结晶离心废气、重结晶油相母液罐废气、回收*苯精馏塔不凝气、回收*苯脱重塔不凝气、*苯中间罐废气、回收*苯脱重塔釜残接收罐废气、回收*苯结晶釜废气、回收*苯离心废气、回收*苯循环母液罐废气、萃取相缓冲罐废气(*醇、氯仿、VOCS)经收集后进入“冷凝(-15℃)+RTO”处理;车间废水罐废气、盐酸中间罐废气、酸化釜废气、结晶釜废气、离心废气、水相母液缓冲罐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两级水洗塔+RTO”处理。
环璜酮装置氯化亚砜中间罐废气、氯化亚砜滴加罐废气、二氯*烷中间罐废气、二氯*烷投料废气、DMF投料废气、氯化反应不凝气、减压脱溶不凝气、环璜酮酸投料废气、二氯*烷投料、搅拌废气收集后进入“三级降膜吸收+亚硫酸钠生成器+树脂吸附/脱附+RTO”处理;DMF计量罐废气、盐酸中间罐废气、盐酸滴加罐废气、*醇中间罐废气、*醇投料废气、三合一投料废气、母液回收罐废气、*醇回收釜投料废气、*醇接收罐废气收集后进入“碱洗塔+RTO”处理;脱溶结晶釜不凝气、三合一不凝气、*醇回收蒸馏不凝气经收集后进入“冷凝(-15℃)+碱洗塔+RTO”处理;三*胺中间罐废气、三*胺计量废气、三*胺投料废气、缩合反应不凝气、转位反应投料废气、搅拌废气、*酮氰醇吸料废气、*酮氰醇计量罐废气、*酮氰醇投料废气、转位反应不凝气、调酸萃取投料废气、调酸萃取废气、二级萃取水相罐废气、二级萃取有机相罐废气、三级萃取水相罐废气、三级萃取有机相罐废气、三*胺调碱釜投料废气、三*胺调碱釜废气、水相暂存罐废气、水相处理釜投料废气、水相处理釜废气、三*胺回收接收罐废气、三*胺回收分水罐废气、三*胺回收接收罐废气经收集后进入“酸洗塔+碱洗塔+树脂吸附/脱附+RTO”处理;脱溶结晶投料废气、脱溶结晶不凝气、三*胺回收蒸馏不凝气、三*胺回收真空脱溶不凝气经收集后进入“冷凝(-15℃)+酸洗塔+碱洗塔+树脂吸附/脱附+RTO”处理;二氯*烷投料不凝气、1,3-环己二酮投料废气、搅拌不凝气、1,3-环己二酮滴加罐废气、萃取二氯*烷罐投料废气、二氯*烷接收罐废气、二氯*烷处理釜投料废气、二氯*烷回收蒸馏不凝气、二氯*烷回收分水罐废气收集后进入“树脂吸附/脱附+RTO”处理。
以上废气同三效蒸发不凝气、储水罐废气进入RTO焚烧处理,RTO采用蓄热焚烧工艺、低氮燃烧器,废气经”急冷+碱洗+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根高25m、内径1.0m的排气筒(P1)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醇、DMF、三氯*烷、*烯酸*酯、1,2二氯*烷、*酮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苯、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的排放限值要求,苯系物、氯化氢、非*烷总烃、TVOC达到《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化学原药制造、农药中间体构造和农药研发机构工艺废气”排放限值要求,二噁英类达到《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要求,异*叉*酮、二*胺、三*胺、*酮氰醇、*酸、一*胺、二*胺、*醇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农药建设项目》(*)附录C推荐方法计算的DMEGAH(以对健康影响为依据的环境目标值)。RTO排气筒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 (略) 。
1,3-环己二酮车间干燥废气经“两级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皆进入“水洗塔”处理后经1根高28m、内径0.6m排气筒(P3)排放,*醇、DMF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排放限值要求,HCl、TVOC达到《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排放限值要求,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酸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农药建设项目》(*)附录C推荐方法计算的DMEGAH(以对健康影响为依据的环境目标值)。
环璜酮酸料仓废气、环璜酮酸解包、称量、投料废气、1,3-环己二酮料仓废气、1,3-环己二酮解包、称量、投料废气、混合机废气、料仓废气、包装废气皆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后与亚硫酸钠生产过程中的干燥废气、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处理后一起进入“水洗塔”处理后经过1根高28m、内径0.3m排气筒(P2)排放,颗粒物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1,2-二氯*烷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TVOC达到《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化学原药制造、农药中间体构造和农药研发机构工艺废气”排放限值要求。
101制剂车间固体物料解包、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制粒废气、烘干废气、包装废气经管道收集一起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高20m、内径0.6m排气筒(P5)排放,颗粒物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201制剂车间仅颗粒物废气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既含有VOCs又含有颗粒物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与含VOCs废气一起进入“水喷淋塔+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经1根高20m、内径0.6m排气筒(P6)排放,颗粒物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二*苯、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醇、*二醇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苯系物、TVOC达到《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排放限值要求。
储罐区碱性有机废气(40%二*胺储罐废气、三*胺储罐废气)经过“酸洗塔+碱洗塔”、其他有机废气及装车废气经过“冷凝(-15℃)”后皆进入“水洗塔+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后经1根高15m、内径0.3m排气筒(P4)排放。储罐废气排气筒中VOCs达到《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不低于80%处理效率”的限值要求。盐酸储罐废气、氯化亚砜储罐废气经收集后进入碱封后无组织排放。
污水处理站采取密闭,微负压收集措施,构筑物产生的废气经“生物滤床”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内径0.4m的排气筒(P7)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苯系物、VOCs达到《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限值要求,1,2二氯*烷、*醇、DMF、*酮、三氯*烷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排放限值要求,*苯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排放限值要求。
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内径0.4m的排气筒(P8)排放,*醇、DMF、三氯*烷、*烯酸*酯、1,2二氯*烷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排放限值要求,VOCs、*苯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定期实施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对生产设备和管线定期进行检修,减少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项目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厂界氯化氢达到《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 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二氧化硫、*醇、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二*苯、*苯、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原则规划、建设厂 (略) 。1,3-环己二酮装置再生液中间罐废水、氯仿回收塔废水、萃取废水,环璜酮装置1,2-二氯*烷回收分水罐废水、水相处理釜废水、三*胺回收分水罐废水、碱洗塔废水、酸洗塔废水、水洗塔废水等送污水处理站高浓度废水处理系统经“调节+三效蒸发+催化氧化”预处理,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脱盐水制备浓水、树脂再生废水、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等送污水处理站低浓度废水处理系统经“反应+沉淀”预处理,两股预处理后废水混合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经“水解酸化+UASB+A2/O+A/O+絮凝沉淀”工艺处理后,水质达到参照执行的《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间接排放限值标准要求、表3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及 (略) 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利津滨海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污水输送严格落实“一企一管”管理要求。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2013)、《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2019)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项目投产后一年内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渗析膜、透析分离精馏釜底残渣、5-氧代壬二酸二*酯回收塔高沸物、过滤滤渣、回收*苯脱重塔釜残、回收氯仿脱重塔釜残、沾染毒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主要为废弃的危险品包装袋、包装桶)、*醇回收釜残、过滤滤渣、沾染农药的废弃包装物、废墨盒、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树脂、化验室废物、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离心析盐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未沾染毒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主要为废弃的非危险品包装袋)、废脱硫剂、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等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依法规范处置。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 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剧毒、易燃、易爆物质等重点储罐全部采用自动化控制,选用安全可靠的仪表、联锁控制系统,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对项目有毒有害气体实行清单化管理,并列入园区有毒有害物质环境风险预警体系。项目生产装置区及液体物料储存区须配有围堰和导流系统,新建2420m3事故水池及2670m3初期雨水池,建立污水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6号)《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安全相关要求,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该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3.433吨/年、0.343吨/年以内,纳入 (略) 管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020吨/年、10.127吨/年、0.851吨/年、12.072吨/年以内。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购买获得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申领排污权证和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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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碳四深加工升级改造副产氢能项目
东营港化工产业园
(略) 西、 (略) 南
振华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 山东海 (略) 拟建项目主要建设42.*吨/年异*烷脱氢装置(*吨/年原料碳四精制(以原料计)、*吨/年醚后碳四精制单元(以原料计)、*吨/年*烷异构化单元(规模以*烷异构反应器出口物料中异*烷含量计)、42.*吨/年异*烷脱氢单元(规模以脱氢反应器出口物料中异*烯含量计)、*Nm3/h PSA)、*吨/年MTBE装置。
MTBE装置由醚化、催化精馏、*醇水洗回收、再生气处理四个生产单元构成。
主要产品为*吨/年MTBE,同时副产*吨/年正*烷(去振华石化顺酐装置)、1.*吨/年氢气、1.*吨/年富C3料(至振华石化*烷脱氢装置)、1.*吨/年C5重组分(至亚通石化120 万吨/年抽余油制液化气装置)(至亚通石化)。
拟建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元。已取得备案证明(代码: 2310-*-07-02-*)。
一、废气污染防治。加氢进料加热炉采用干气及天然气为燃料,加装低氮燃烧器,燃烧烟气经1根65m高排气筒P1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相关标准。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 (略) 。
脱氢进料加热炉、1号中间加热炉采用干气及天然气为燃料,加装低氮燃烧器,燃烧烟气合并后经1根76m高排气筒P2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相关标准。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 (略) 。
脱氢2号中间加热炉采用干气及天然气为燃料,加装低氮燃烧器,燃烧烟气经1根65m高排气筒P3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相关标准。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 (略) 。
导热油炉采用干气及天然气为燃料,加装低氮燃烧器,燃烧烟气经1根60m高排气筒P4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气林格曼黑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相关标准。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 (略) 。
催化剂再生烟气经碱液喷淋后由1根62m高排气筒P5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相关标准, 氯、氯化氢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相关标准,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DB37/2801.6-2018)表1中相关标准。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 (略) 。
储罐区废气、装车区废气经“吸附+浅冷”油气回收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6排放, VOCs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相关标准,*醇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相关标准。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安装密闭采样器,加强管理,每周进行目视观察是否出现泄漏现象,发现泄漏及时修复;所有储罐、机泵、管道、阀门、鹤管、卸油臂快速接头等连接部位,运转部位和静密封点部位都应连接牢固,做到严密、不渗、不漏、不跑气;项目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要求。厂界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氯化氢排放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7浓度限值,*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原则规划、建设厂 (略) 。醚后稳定塔顶废水、稳定塔顶废水、聚结器废水、再生气洗涤塔废水、水洗废水、地面冲洗排水、脱盐水站排水、循环水场排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等全部进入厂区现有90m3/h污水处理站,经“隔油池+降温池+沉淀池”工艺处理后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及康达(东营) (略) 接管要求后,排入康达(东营) (略) 深度处理。外排污水输送严格落实“一企一管”管理要求。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跟踪监测、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设备设施及场所,要严格落实防腐蚀、防渗漏、防扬散等土壤污染防治具体措施。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2013)、《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2019)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项目投产后一年内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催化剂、废干燥剂、含硫废碱液、废脱氯剂、废吸附剂、废导热油、装置停车维修中和液、废活性炭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废瓷球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依法规范处置。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 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五、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剧毒、易燃、易爆物质等重点储罐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液体物料储存区须配有围堰和导流系统,依托现有*m3事故水池,建立污水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6号)《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安全相关要求,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9.85吨/年、0.49吨/年以内,均纳入康达(东营) (略) 管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26.18吨/年、82.29吨/年、9.61吨/年、28.82吨/年。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购买获得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申领排污权证和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制度。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略) (略) 218号)

联系电话:0546-*

电子邮箱:sthjjxzxkb@htt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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