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6日工业园区分局拟对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翰祺中泰,报告表
2024年6月26日工业园区分局拟对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翰祺中泰,报告表
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及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6日-2024年7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17-*; Email:*@*q.com
通讯地址:淮安工业 (略) 5号创智空间3号楼2楼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的措施 |
1 | 年精制*吨粗(重)苯、年产*吨混合芳烃及*吨生物油—酚醛树脂胶粘剂安全环保提升改造项目 | 淮安工业 (略) 58号 | 江苏翰祺 (略) | 本项目不新增用地,拟在现有厂区内对已建的年精制*吨精苯、年产*吨混合芳烃项目及配套辅助工程进行安全环保提升改造,主体产能不发生变化。项目建成后,全厂仍具备年精制*吨粗(重)苯、年产*吨混合芳烃及*吨生物油-酚醛树脂胶粘剂的生产规模。 | 南京鑫 (略) | 1、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原则。本项目雨、污水排口均依托现有。工艺废水(粗苯精馏、加氢及脱轻工段废水)、真空泵废水及设备清洗水经高浓度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隔油池+除硫沉淀+芬顿氧化+混凝沉淀)处理后,与废气吸收废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等其它废水混合通过厂区污水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调节池+水解酸化+一级A/O+二级A/O+芬顿氧化)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淮安同方盐化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本项目新增1个排气筒,依托现有1个排气筒。加氢及脱轻单元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至“二级酸吸收+三级碱吸收”装置处理后,通入导热油炉燃烧系统燃烧处理;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至配套的“循环流化床脱硫+布袋除尘+SCR脱硝”装置处理;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至“一级水吸收”装置处理后,与经密闭管道收集的精馏不凝气、原料及产品储罐呼吸废气、生产转移废气及产品装车废气混合至“蓄热式焚烧(RTO)炉”装置处理;蓄热式焚烧(RTO)炉(采用低氮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至配套的“一级碱吸收”装置处理;上述经处理达标后的导热油炉和蓄热式焚烧炉尾气合并通过现有1#排气筒(45米)排放。危废仓库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新增2#排气筒(15米)排放。以上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1#排气筒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排放浓度从严执行江苏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385-2022)表1“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苯、*苯、二*苯、非*烷总烃、臭气浓度执行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2/3151-2016)表1排放限值;氨、硫化氢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2排放标准值。2#排气筒有组织苯、*苯、二*苯、非*烷总烃、臭气浓度执行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2/3151-2016)表1排放限值,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2排放标准值。 无组织非*烷总烃、苯、*苯、二*苯、臭气浓度执行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2/3151-2016)表2浓度限值;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1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体废物收集和处置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脱硝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水处理污泥、分析废液、废木屑(源于跑冒滴漏事件)等,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脱硫副产物、废布袋及废蓄热体,统一收集后外售相关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危险废物的转移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防止二次污染。 5、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严格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制定各岗位工艺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并强化危险废物在收集、贮存、运输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依托现有2400m3事故应急池。 6、项目建成后,全厂以厂界为起点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应确保在上述范围内无居民点和其它环境敏感目标。 7、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设置排污口和标识。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环境治理措施及各项风险防范要求。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加强运营环境管理,提高员工环保意识,确保环境安全。 |
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及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6日-2024年7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17-*; Email:*@*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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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精制*吨粗(重)苯、年产*吨混合芳烃及*吨生物油—酚醛树脂胶粘剂安全环保提升改造项目 | 淮安工业 (略) 58号 | 江苏翰祺 (略) | 本项目不新增用地,拟在现有厂区内对已建的年精制*吨精苯、年产*吨混合芳烃项目及配套辅助工程进行安全环保提升改造,主体产能不发生变化。项目建成后,全厂仍具备年精制*吨粗(重)苯、年产*吨混合芳烃及*吨生物油-酚醛树脂胶粘剂的生产规模。 | 南京鑫 (略) | 1、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原则。本项目雨、污水排口均依托现有。工艺废水(粗苯精馏、加氢及脱轻工段废水)、真空泵废水及设备清洗水经高浓度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隔油池+除硫沉淀+芬顿氧化+混凝沉淀)处理后,与废气吸收废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等其它废水混合通过厂区污水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调节池+水解酸化+一级A/O+二级A/O+芬顿氧化)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淮安同方盐化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本项目新增1个排气筒,依托现有1个排气筒。加氢及脱轻单元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至“二级酸吸收+三级碱吸收”装置处理后,通入导热油炉燃烧系统燃烧处理;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至配套的“循环流化床脱硫+布袋除尘+SCR脱硝”装置处理;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至“一级水吸收”装置处理后,与经密闭管道收集的精馏不凝气、原料及产品储罐呼吸废气、生产转移废气及产品装车废气混合至“蓄热式焚烧(RTO)炉”装置处理;蓄热式焚烧(RTO)炉(采用低氮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至配套的“一级碱吸收”装置处理;上述经处理达标后的导热油炉和蓄热式焚烧炉尾气合并通过现有1#排气筒(45米)排放。危废仓库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新增2#排气筒(15米)排放。以上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1#排气筒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排放浓度从严执行江苏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385-2022)表1“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苯、*苯、二*苯、非*烷总烃、臭气浓度执行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2/3151-2016)表1排放限值;氨、硫化氢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2排放标准值。2#排气筒有组织苯、*苯、二*苯、非*烷总烃、臭气浓度执行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2/3151-2016)表1排放限值,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2排放标准值。 无组织非*烷总烃、苯、*苯、二*苯、臭气浓度执行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2/3151-2016)表2浓度限值;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1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体废物收集和处置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脱硝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水处理污泥、分析废液、废木屑(源于跑冒滴漏事件)等,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脱硫副产物、废布袋及废蓄热体,统一收集后外售相关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危险废物的转移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防止二次污染。 5、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严格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制定各岗位工艺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并强化危险废物在收集、贮存、运输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依托现有2400m3事故应急池。 6、项目建成后,全厂以厂界为起点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应确保在上述范围内无居民点和其它环境敏感目标。 7、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设置排污口和标识。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环境治理措施及各项风险防范要求。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加强运营环境管理,提高员工环保意识,确保环境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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