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关于对广州一德包装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200万件高端化妆品包装填充配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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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关于对广州一德包装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200万件高端化妆品包装填充配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广州一德 (略) 年产*件高端化妆品包装填充配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6月 24日至 2024年06月2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白 (略) 29号联边公园3号楼,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一德 (略) 年产*件高端化妆品包装填充配件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白云区

建设单位

广州一德 (略)

项目概况

广州一德 (略) 年产*件高端化妆品包装填充配件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1-*-17-05-*)拟建于 (略) 白云区人和 (略) 433号南国工业园B8栋12号,占地面积1700平方米,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主要建筑:1栋1层生产厂房。主要生产工艺及产品:以EVA板材、珍珠棉、植绒布、胶粘剂、热熔胶、清洗剂等为原材料,通过分切、贴合、冲压、拆孔、削孔、粘合等工序年产化妆品包装填充配件*件。主要设备:液压冲床3台、啤机3台、切片机1台、贴合机1台、拆孔机2台、热熔胶机3台、压合机3台等。

环评机构

广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不设工业废水排放口,生活污水经预 (略) (略) ,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二)贴合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非*烷总烃、苯系物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生产设备等噪声源应经降噪处理。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2类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存储、处置管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存储区,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运输、转移执行联单管理制度。
(五)该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按《报告表》要求进行控制。
(六)后续国家或地方实施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对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有新要求的,从其规定。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广州一德 (略) 年产*件高端化妆品包装填充配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6月 24日至 2024年06月2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白 (略) 29号联边公园3号楼,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一德 (略) 年产*件高端化妆品包装填充配件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白云区

建设单位

广州一德 (略)

项目概况

广州一德 (略) 年产*件高端化妆品包装填充配件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1-*-17-05-*)拟建于 (略) 白云区人和 (略) 433号南国工业园B8栋12号,占地面积1700平方米,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主要建筑:1栋1层生产厂房。主要生产工艺及产品:以EVA板材、珍珠棉、植绒布、胶粘剂、热熔胶、清洗剂等为原材料,通过分切、贴合、冲压、拆孔、削孔、粘合等工序年产化妆品包装填充配件*件。主要设备:液压冲床3台、啤机3台、切片机1台、贴合机1台、拆孔机2台、热熔胶机3台、压合机3台等。

环评机构

广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不设工业废水排放口,生活污水经预 (略) (略) ,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二)贴合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非*烷总烃、苯系物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生产设备等噪声源应经降噪处理。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2类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存储、处置管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存储区,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运输、转移执行联单管理制度。
(五)该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按《报告表》要求进行控制。
(六)后续国家或地方实施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对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有新要求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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