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沪浦规地张(2024)EA*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略) 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 | 日 期:** | | | | 用 地 单 位 | (略) 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基建项目和资产管理事务中心 | 项目名称 | 康新公路北横河桥及两侧道路新建工程 | 批准用地机关 | (略)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 批准用地文号 | 沪浦府土〔2024〕194号 | 用 地 位 置 | 浦东新区新场镇,康新公路跨北横河桥及两侧桥接坡路段 | 用 地 面 积 | 23158.7平方米,各地类明细:建设用地375.9平方米,农用地22251.7平方米(其中耕地16753.3平方米),未利用地531.1平方米 | 土 地 用 途 | | 建 设 规 模 | 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 土地取得方式 | 划拨 |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康新公路北横河桥及两侧道路新建工程暨的决定》(编号:沪浦规划资源许地张〔2024〕27号)一份。 2.用地范围图一份。 | 遵守事项: |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