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恒泽煤化有限公司烟气脱硝技改项目
吐鲁番市恒泽煤化有限公司烟气脱硝技改项目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墳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吐鲁番市恒泽煤化有限公司烟气脱硝技改项目效果评估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吐鲁番市恒泽煤化有限公司烟气脱硝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高昌区大河沿镇
公示内容:吐鲁番市恒泽煤化有限公司烟气脱硝技改项目效果评估报告、评估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6日-2024年7月2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墳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吐鲁番市恒泽煤化有限公司烟气脱硝技改项目效果评估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吐鲁番市恒泽煤化有限公司烟气脱硝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高昌区大河沿镇
公示内容:吐鲁番市恒泽煤化有限公司烟气脱硝技改项目效果评估报告、评估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6日-2024年7月2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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