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98环岛高速海澄互通及美安一纵路至互通段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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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98环岛高速海澄互通及美安一纵路至互通段道路工程

发布时间:2024-06-26 文章来源: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G98环岛高速海澄互通及美安一纵路至互通段道路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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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美 (略) 9号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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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98环岛高速海澄互通及美安一纵路至互通段道路工程
海南省 (略) "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老城社区居委会美造村、 (略) 秀英区石山镇
海南 (略)
(略) 全长3.436km(其中改造G98主线长度约0.968km,新建匝道长约1.439km,设置连接线 (略) ,长约1.029km),包含桥梁165m/1座,互通式桥梁70m/1座,8处平交,1处互通式立交,涵洞5道,箱涵通道2处,互通范围用地预留停车区1处,临时工程包括1处施工营地及钢筋加工厂、1处沥青和水泥拌合站、1处水稳站、1处弃土场。工程永久占地19.4245hm2,临时占地10.1201hm2。
工程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符合《海南省“十四五”交通运输( (略) )发展规划》《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澄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规划要求,符合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通过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本工程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和减缓。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工程建设可行。
本项目 (略) 建设项目, (略) 工程建筑(E4812)。根据2024年2月1日起施行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项目建设符合《海南省“十四五”交通运输( (略) )发展规划》、《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澄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规划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符合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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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态环境 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对土地的占用及对地表植被的破坏等。通过采取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和植被破坏,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在工程结束后恢复绿化等措施后,总体上对区域植被类型、生物量、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影响程度不大,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水环境 (1)施工期 跨河桥梁工程选择枯水期施工,严禁将施工废渣冲入河流;设置隔油沉淀池对各类生产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尾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移动厕所收集定期由吸粪车清掏外运,不外排。 (2)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 (略) 面/桥面径流。设置桥面径流收集孔,将初期雨水引至桥墩周边沟渠,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环境空气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应符合《海南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扬尘污染防治要求。主要包括设置不低于2.5m的硬质连续密闭围挡、安装建筑工地扬尘噪声在线监测设备、施工主要区域进行地面硬化并辅以洒水措施、采用密闭方式清运建筑土方及垃圾、物料临时堆放于用地红线内且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等措施。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建设不会对环境空气造成明显影响。 (2)运营期 (略) (略) 面养护, (略) 良好运营状态,减少塞车现象;加强运输散装物资如煤、水泥、砂石材料等车辆的管理, (略) 入口处进行检查,运送上述物品需加盖蓬布; (略) 域、桥梁护栏绿化,栽种可吸收或吸附汽车尾气中污染物的乔木、灌木等树种及草坪,桥梁护栏绿化美化可采用花卉或攀爬类绿色植物,以缓解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为降低灰尘影响,在运营 (略) 清洗清扫频次,加强日常维护保洁及降尘抑尘措施。在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4、声环境 (1)施工期 施工噪声主 (略) 基施工、路面施工和桥梁施工阶段,对沿线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在建筑施工期间的不同施工阶段,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施工场界进行噪声控制;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施工单位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2)运营期 噪声预测结果表明,2处敏感点在不采取降噪措施的情况下存在超标。因此项目①对美造村K7+271.225-K7+471.225设 (略) 面,全长200m;②对途径美鳌村FK0+000-FK0+240、G98K589+786-G98K590+ (略) 段设置高3.5m立弧式声屏障。 由于各声环境敏感点远期超标量较近中期最大,本项目的噪声治理措施按远期满足声环境质量达标来实施,项目实施后声环境质量不恶化。 5、固体废物 (1)施工期 钻孔钻渣运至弃土场进行处置;项目产生的土石方经挖填平衡后,弃方运至弃土场进行处置;施工机械设备维修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桶及废含油抹布等,经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2)运营期 本项目不设置沿线附属设施,运营期的 (略) 面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只要加强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本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1、环境空气 根据《2022年海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的相关数据, (略) (略) 、澄迈县的六项污染物年评价浓度均可满足国家二级标准,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根据监测结果,苯并[a]芘、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项目临时用地沥青及水泥拌合站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声环境 (略) 工程所经地区主要噪声源为村镇生活噪声 (略) 的交通噪声。现状监测表明:敏感点美鳌村4a类区及2类区昼夜噪声值均无法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原因是美鳌村距离海南环岛高速较近,且没有设置噪声防治措施;美造村、美鳌小学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 3、生态环境 根据现场调查及结合卫星地图分析,项目拟建区域位于G9 (略) 段周边,该区域周边的农业、林业生产活动较为强烈。现有植被类型以农田和人工种植的景观、乡村植被为主,代表性物种为榕树、美丽异木棉、火焰木、狐尾椰子等景观乔木和水稻;天然植被则以灌丛和草地为主,优势种多为海南常见的次生植物,如露兜树、对叶榕、白饭树、光荚含羞草、飞机草和斑茅等物种。未记录到成规模的次生林及原始热带雨林,现有植物群落种类及生态结构较为简单,植物种植资源和生物多样性较低,生态功能较低,生态环境质量一般。 4、地表水环境 水质监测结果表明,老城河干渠、老城河分流及美造水库的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要求,综上,项目沿线地表水水质较好。
(1)施工期 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环境风险包括泥浆钻渣事故性排放、车辆发生故障导致油类泄漏及施工废水事故性排放等,通过采取定期对围堰进行密闭性检查、加强施工机械的管理和维护、将施工场地废水收集处理设施设在现场地势较低处等措施可有效降低施工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运营期 通过限速、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在桥梁两侧安装防撞护栏等措施可以降低事故的发生概率。在采取风险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可以有效降低本项目环境风险的发生概率和影响程度。因此在确保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的基础上,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控。
建设单位于2024年3月22日在海南省 (略) 网站进行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于2024年4月2日至4月17日在海南省 (略) 网站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同步在沿线敏感点张贴,并于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8日在《海南特区报》报纸刊登征求意见稿公示信息;于2024年4月17日在海南省 (略) 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 在以上公示期间,未收到针对本 (略) 段的反馈意见。
发布时间:2024-06-26 文章来源: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G98环岛高速海澄互通及美安一纵路至互通段道路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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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美 (略) 9号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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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 (略) "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老城社区居委会美造村、 (略) 秀英区石山镇
海南 (略)
(略) 全长3.436km(其中改造G98主线长度约0.968km,新建匝道长约1.439km,设置连接线 (略) ,长约1.029km),包含桥梁165m/1座,互通式桥梁70m/1座,8处平交,1处互通式立交,涵洞5道,箱涵通道2处,互通范围用地预留停车区1处,临时工程包括1处施工营地及钢筋加工厂、1处沥青和水泥拌合站、1处水稳站、1处弃土场。工程永久占地19.4245hm2,临时占地10.1201hm2。
工程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符合《海南省“十四五”交通运输( (略) )发展规划》《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澄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规划要求,符合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通过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本工程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和减缓。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工程建设可行。
本项目 (略) 建设项目, (略) 工程建筑(E4812)。根据2024年2月1日起施行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项目建设符合《海南省“十四五”交通运输( (略) )发展规划》、《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澄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规划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符合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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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态环境 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对土地的占用及对地表植被的破坏等。通过采取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和植被破坏,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在工程结束后恢复绿化等措施后,总体上对区域植被类型、生物量、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影响程度不大,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水环境 (1)施工期 跨河桥梁工程选择枯水期施工,严禁将施工废渣冲入河流;设置隔油沉淀池对各类生产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尾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移动厕所收集定期由吸粪车清掏外运,不外排。 (2)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 (略) 面/桥面径流。设置桥面径流收集孔,将初期雨水引至桥墩周边沟渠,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环境空气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应符合《海南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扬尘污染防治要求。主要包括设置不低于2.5m的硬质连续密闭围挡、安装建筑工地扬尘噪声在线监测设备、施工主要区域进行地面硬化并辅以洒水措施、采用密闭方式清运建筑土方及垃圾、物料临时堆放于用地红线内且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等措施。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建设不会对环境空气造成明显影响。 (2)运营期 (略) (略) 面养护, (略) 良好运营状态,减少塞车现象;加强运输散装物资如煤、水泥、砂石材料等车辆的管理, (略) 入口处进行检查,运送上述物品需加盖蓬布; (略) 域、桥梁护栏绿化,栽种可吸收或吸附汽车尾气中污染物的乔木、灌木等树种及草坪,桥梁护栏绿化美化可采用花卉或攀爬类绿色植物,以缓解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为降低灰尘影响,在运营 (略) 清洗清扫频次,加强日常维护保洁及降尘抑尘措施。在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4、声环境 (1)施工期 施工噪声主 (略) 基施工、路面施工和桥梁施工阶段,对沿线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在建筑施工期间的不同施工阶段,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施工场界进行噪声控制;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施工单位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2)运营期 噪声预测结果表明,2处敏感点在不采取降噪措施的情况下存在超标。因此项目①对美造村K7+271.225-K7+471.225设 (略) 面,全长200m;②对途径美鳌村FK0+000-FK0+240、G98K589+786-G98K590+ (略) 段设置高3.5m立弧式声屏障。 由于各声环境敏感点远期超标量较近中期最大,本项目的噪声治理措施按远期满足声环境质量达标来实施,项目实施后声环境质量不恶化。 5、固体废物 (1)施工期 钻孔钻渣运至弃土场进行处置;项目产生的土石方经挖填平衡后,弃方运至弃土场进行处置;施工机械设备维修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桶及废含油抹布等,经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2)运营期 本项目不设置沿线附属设施,运营期的 (略) 面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只要加强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本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1、环境空气 根据《2022年海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的相关数据, (略) (略) 、澄迈县的六项污染物年评价浓度均可满足国家二级标准,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根据监测结果,苯并[a]芘、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项目临时用地沥青及水泥拌合站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声环境 (略) 工程所经地区主要噪声源为村镇生活噪声 (略) 的交通噪声。现状监测表明:敏感点美鳌村4a类区及2类区昼夜噪声值均无法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原因是美鳌村距离海南环岛高速较近,且没有设置噪声防治措施;美造村、美鳌小学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 3、生态环境 根据现场调查及结合卫星地图分析,项目拟建区域位于G9 (略) 段周边,该区域周边的农业、林业生产活动较为强烈。现有植被类型以农田和人工种植的景观、乡村植被为主,代表性物种为榕树、美丽异木棉、火焰木、狐尾椰子等景观乔木和水稻;天然植被则以灌丛和草地为主,优势种多为海南常见的次生植物,如露兜树、对叶榕、白饭树、光荚含羞草、飞机草和斑茅等物种。未记录到成规模的次生林及原始热带雨林,现有植物群落种类及生态结构较为简单,植物种植资源和生物多样性较低,生态功能较低,生态环境质量一般。 4、地表水环境 水质监测结果表明,老城河干渠、老城河分流及美造水库的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要求,综上,项目沿线地表水水质较好。
(1)施工期 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环境风险包括泥浆钻渣事故性排放、车辆发生故障导致油类泄漏及施工废水事故性排放等,通过采取定期对围堰进行密闭性检查、加强施工机械的管理和维护、将施工场地废水收集处理设施设在现场地势较低处等措施可有效降低施工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运营期 通过限速、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在桥梁两侧安装防撞护栏等措施可以降低事故的发生概率。在采取风险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可以有效降低本项目环境风险的发生概率和影响程度。因此在确保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的基础上,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控。
建设单位于2024年3月22日在海南省 (略) 网站进行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于2024年4月2日至4月17日在海南省 (略) 网站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同步在沿线敏感点张贴,并于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8日在《海南特区报》报纸刊登征求意见稿公示信息;于2024年4月17日在海南省 (略) 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 在以上公示期间,未收到针对本 (略) 段的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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