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茂名市茂南区中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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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茂名市茂南区中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根据《 (略) 茂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研究区卫生健康系统项目建设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2024〕53号)和《关于申 (略) (略) 新院区建设项目的请示》(茂南卫〔2024〕51号)的批示意见,茂南区人民政府 (略) (略) 新院区建设项目立项,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程序, (略) (略) 新院区建设项目稳定风险评估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自**日至7月9日,共1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 (略) (略) 新院区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的公示



(略) 茂南区卫生健康局

**日

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

邮箱:*@*89.cn


附件:


附件: (略)  (略) 新院区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的公示_00.jpg附件: (略)  (略) 新院区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的公示_01.jpg



根据《 (略) 茂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研究区卫生健康系统项目建设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2024〕53号)和《关于申 (略) (略) 新院区建设项目的请示》(茂南卫〔2024〕51号)的批示意见,茂南区人民政府 (略) (略) 新院区建设项目立项,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程序, (略) (略) 新院区建设项目稳定风险评估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自**日至7月9日,共1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 (略) (略) 新院区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的公示



(略) 茂南区卫生健康局

**日

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

邮箱:*@*89.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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