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中原社区单元H-08地块南部区域土壤污染修复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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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中原社区单元H-08地块南部区域土壤污染修复技术方案

杨浦区中原社区 N* 单元 H-08地块(南部区域) (略) (略) 光路与包头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东至包头路, (略) 光路 ,西至工农三村, (略) 包头中学,总占地面积为5270 m2。根据《中原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N*编制单元》,本项目地块规划为学校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类型。

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结果显示,本地块内土壤中*苯、1,2-二溴*烷、一溴二氯*烷、苯并[a]芘和石油烃(C10-C40)的检出浓度超过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石油烃(C6-C9)的检出浓度超过了经风险评估推算出的筛选值(使用导则推荐参数);地下水样品中存在重金属砷检出浓度超过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限值的情况。根据风险表征结果,本地块土壤中的*苯、1,2-二溴*烷、一溴二氯*烷、苯并[a]芘和石油烃(C10-C40)对人体的健康风险超过了可接受水平,需开展修复工作。

基于修复目标值进行范围模拟和截弯取直,框定地块内土壤总修复方量为1834.26 m3,拟采用异位化学氧化技术进行修复处理,修复后的土壤经效果评估达到修复目标后,回填于地块内基坑。土壤修复目标值(包括基坑清挖目标值和修复后土壤目标值)设定为风险评估报告推荐的风险控制值。

本项目修复工期计划2个月。

,杨浦区

杨浦区中原社区 N* 单元 H-08地块(南部区域) (略) (略) 光路与包头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东至包头路, (略) 光路 ,西至工农三村, (略) 包头中学,总占地面积为5270 m2。根据《中原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N*编制单元》,本项目地块规划为学校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类型。

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结果显示,本地块内土壤中*苯、1,2-二溴*烷、一溴二氯*烷、苯并[a]芘和石油烃(C10-C40)的检出浓度超过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石油烃(C6-C9)的检出浓度超过了经风险评估推算出的筛选值(使用导则推荐参数);地下水样品中存在重金属砷检出浓度超过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限值的情况。根据风险表征结果,本地块土壤中的*苯、1,2-二溴*烷、一溴二氯*烷、苯并[a]芘和石油烃(C10-C40)对人体的健康风险超过了可接受水平,需开展修复工作。

基于修复目标值进行范围模拟和截弯取直,框定地块内土壤总修复方量为1834.26 m3,拟采用异位化学氧化技术进行修复处理,修复后的土壤经效果评估达到修复目标后,回填于地块内基坑。土壤修复目标值(包括基坑清挖目标值和修复后土壤目标值)设定为风险评估报告推荐的风险控制值。

本项目修复工期计划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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