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特钢园区19、20、21、22、23号地块及周边道路项目土壤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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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特钢园区19、20、21、22、23号地块及周边道路项目土壤调查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与《 (略) 土壤 污染防治条例》(2023 年 1 月 1 日)中“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 地前应对原场地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要求,首特钢公 (略) 生态 环境保 (略) 对园区内拟收储的 19、20、21、22、23 号地块 (略) 项 目(总计面积约 10.82 万平米)土壤污染状况开展调查,具体结果及结论如下:

(1)综合考虑企业厂区的总体用地历史、本次调查范围内历史生产设施及潜 在污染设施分布、已有调查数据,分 2 个批次总计布置了土壤采样点 417 个,送检 土壤样品 1700 个(含现场平行样)。新建地下水监测井 2 口,同时利用厂区内调查 区下游 3 口在用地下水开采井进行采样,总计采集检测地下水样品 7 件(含 2 件现 场平行样)。布置土壤气监测井 3口(最大监测深度 15 m),总计采集检测土壤气样 品 18 件(含 3 件现场平行)。因局部区域遗留了生产过程的混凝土基础等地下设施 形成的不透水层,钻探过程中在 7 个钻孔位于混凝土基础之上的填土层揭露滞水并 采集了样品。依据污染识别结果,采用标准规范中推荐的检测方法,重点对多环芳 烃(PAHs)和石油烃(TPH)进行了检测,同时结合现场 PID 和 XRF 的响应以及颜 色气味等污染痕迹,对部分样品中的重金属和 VOCs 进行了检测,在原炼钢车间区 域选择部分样品测试了氟化物,在原 650 车间北侧的配电室区域选择部分样品测试 了多氯联苯(PCBs)。

(2)总计约 9.2 万平米规划为二类居住和幼儿园用地区域,土壤中 PAHs 和 TPH 存在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现象,主要集中在填土层;总计约 1.6 万 (略) (略) 用地区域,土壤中仅苯并(a)芘及二苯 并(a,h)蒽最大检出浓度存在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现象,也主要集中在填土层。

(3)地下水中特征污染物苯系物、PAHs 和 TPH 均未检出,水质满足地下水 Ⅲ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综上,本次调查区域土壤存在超过相应用地情境下筛选值的现象,需进一步 开展风险评估,确定管控修复目标及工程量,为后续相关工作开展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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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与《 (略) 土壤 污染防治条例》(2023 年 1 月 1 日)中“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 地前应对原场地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要求,首特钢公 (略) 生态 环境保 (略) 对园区内拟收储的 19、20、21、22、23 号地块 (略) 项 目(总计面积约 10.82 万平米)土壤污染状况开展调查,具体结果及结论如下:

(1)综合考虑企业厂区的总体用地历史、本次调查范围内历史生产设施及潜 在污染设施分布、已有调查数据,分 2 个批次总计布置了土壤采样点 417 个,送检 土壤样品 1700 个(含现场平行样)。新建地下水监测井 2 口,同时利用厂区内调查 区下游 3 口在用地下水开采井进行采样,总计采集检测地下水样品 7 件(含 2 件现 场平行样)。布置土壤气监测井 3口(最大监测深度 15 m),总计采集检测土壤气样 品 18 件(含 3 件现场平行)。因局部区域遗留了生产过程的混凝土基础等地下设施 形成的不透水层,钻探过程中在 7 个钻孔位于混凝土基础之上的填土层揭露滞水并 采集了样品。依据污染识别结果,采用标准规范中推荐的检测方法,重点对多环芳 烃(PAHs)和石油烃(TPH)进行了检测,同时结合现场 PID 和 XRF 的响应以及颜 色气味等污染痕迹,对部分样品中的重金属和 VOCs 进行了检测,在原炼钢车间区 域选择部分样品测试了氟化物,在原 650 车间北侧的配电室区域选择部分样品测试 了多氯联苯(PCBs)。

(2)总计约 9.2 万平米规划为二类居住和幼儿园用地区域,土壤中 PAHs 和 TPH 存在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现象,主要集中在填土层;总计约 1.6 万 (略) (略) 用地区域,土壤中仅苯并(a)芘及二苯 并(a,h)蒽最大检出浓度存在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现象,也主要集中在填土层。

(3)地下水中特征污染物苯系物、PAHs 和 TPH 均未检出,水质满足地下水 Ⅲ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综上,本次调查区域土壤存在超过相应用地情境下筛选值的现象,需进一步 开展风险评估,确定管控修复目标及工程量,为后续相关工作开展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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