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关于四川青衣直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S428夹江县吴场东坡界至漹城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关于四川青衣直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S428夹江县吴场东坡界至漹城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四川青衣 (略) 《S428夹江县吴场(东坡界)至漹城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33-*
通讯地址: (略) 夹 (略) 40号
项目名称
S428夹江县吴场(东坡界)至漹城段改建工程
建设地点
(略) 夹江县吴场镇、新场镇、黄土镇、漹城街道
建设单位
四川青衣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四川众望安全 (略)
项目概况
(略) 为主 (略) ,总投资9.69亿元。线路起于夹江县吴场镇光荣村(东坡界),顺接S (略) 东坡区段(眉山工业大道), (略) 经永青至百茶,完全利用既有S428至黄土镇黄土社区, (略) 至罗华社区,再利 (略) (S428与S307、G245共线段) (略) 面改造,止于漹城街道城东社区,顺接S428夹江漹城至木城段(与S307共线)。路线全长约26.6公里,其中新建约12.4公里,路面改造约2.3公里,完全利 (略) 约11.9公里。
本项目新建段采 (略) 技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3米(路 (略) 基宽度25米), (略) 基同宽;利用段维持原技术标准不变(一级, (略) )。全线采用沥 (略) 面;新建桥涵汽车荷载等 (略) -I级,右幅采用运输单体质量1000吨的大件荷载标准;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O1-2014)相关规定执行。
推荐线共设置桥梁1074米/8座,其中大桥788米/3座,中桥267米/4座,小桥19米/1座( (略) 桥),推荐线共设置平面交叉31处,其中 (略) 交叉15处,与 (略) 交叉16处。
本项目全线设置综合服务区1处,包含加油站、加气站、司机之家、停车场、充电桩等配套设施。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不包含综合服务区,综合服务区另行评价。K10+360~K22+330为完全利用段,路线长约11.9公里,该路段已建设完成,本项 (略) 段进行任何建设和改造,因此不在本项目评价范围内。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施工期:
1、生态:
开工前严查施工范围临时设施的规划,尽量减轻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并及时进行施工迹地恢复,做好占地生态补偿,永久占用地、临时用地占用耕地部分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耕作土,不允许将工程废渣随处乱倒,更不允许排入河中,严格限制取弃面积和堆砌高度,不得随意扩大弃渣范围及破坏周围农田、植被。所有施工迹地按原有植被类型进行恢复,生态恢复时应极力避免引进外来物种。
2、大气:
架设施工围墙且安装喷淋装置,封闭施工现场,采用 (略) ;定期对地面洒水,并 (略) 面的渣土及时清除;施工车辆实施限速行驶,在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和运输车辆冲洗设施及配套的地面排水沟、沉淀池;车辆采取密闭运输、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路面、桥面铺装时需采取湿法作业,采取雾炮机喷淋、施工围挡喷淋等措施降低粉尘对周边外环境的影响;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六必须”“六不准”的要求。冷拌站和设备设施全部密闭,集料仓搭设轻型钢结构顶棚,三面围挡,设置降尘喷淋等设施,水泥、粉煤灰等材料进料时,应保证材料罐顶的密封性能,同时采取对拌合站场地地面硬化,进出车辆搭盖篷布等措施,水泥仓、输送带、搅拌仓设置集气罩,由引风机收集废气,废气收集管道下游设置布袋除尘器。
3、废水:
施工尽量选择在枯水季节,设置施工围堰,严格检查施工机械,防止油料发生泄漏污染水体,严禁在水体中进行施工设备的清洗和维修,杜绝机械设备油污进入水体,施工材料如沥青、油料、化学品等不宜堆放在地表水体附近,并应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在各个预制场、冷拌场各设置一套简易沉淀池及出水回用系统,施工场地冲洗废水经设置于沉淀池附近的导流沟收集后排入沉淀池,在池内沉淀后排入清水池,废水中的颗粒物主要以混凝土和泥渣为主,上清液可回用冲洗搅拌仓、地面;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部分依托沿线居民房的厕所、化粪池进行处理,临时施工场地配套安装一体化设施进行二级生化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达标排放,禁止直接排入水体,并在施工现场设置移动厕所,生活污水定期由吸粪车抽取运至临近场镇的污水处理厂(站)进行处理。
4、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 (略) 线和运输方案,协调好施工车辆通行的时间,采取打围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噪声大的施工机具在夜间(22:00~06:00)停止施工,施工期间必须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进行施工时间、施工噪声的控制。
5、固废:
弃渣必须规范堆存在水土保持方案规划的弃渣场内,不得随意堆放,严禁弃入河道;生活垃圾定期运至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废建材、拆迁建筑 (略) 面材料等优先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 (略) 政指定一般固废填埋场进行处理。
运营期:
加强对货运车辆管理,货运车辆必须进行遮盖, (略) 扬尘; (略) 两侧多植树、种草。 (略) (略) 基排水沟,路面径流 (略) 基排水沟经沉淀、过滤后排放,对跨越金牛河的桥梁均设置径流收集及处理系统对初期雨水和事故废水进行应急收集和处理。逐步完善和提高机动车噪声的排放标准,居 (略) 段采取禁止超载、超速的管理措施,减少突发噪声的干扰, (略) 面保养,定期保养、维修隔声、吸声设施,确保隔声屏障的降噪效果。对于沿线司乘人员随意丢弃的垃圾应加强垃圾的清理和收集,并送往沿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四川青衣 (略) 《S428夹江县吴场(东坡界)至漹城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33-*
通讯地址: (略) 夹 (略) 40号
项目名称
S428夹江县吴场(东坡界)至漹城段改建工程
建设地点
(略) 夹江县吴场镇、新场镇、黄土镇、漹城街道
建设单位
四川青衣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四川众望安全 (略)
项目概况
(略) 为主 (略) ,总投资9.69亿元。线路起于夹江县吴场镇光荣村(东坡界),顺接S (略) 东坡区段(眉山工业大道), (略) 经永青至百茶,完全利用既有S428至黄土镇黄土社区, (略) 至罗华社区,再利 (略) (S428与S307、G245共线段) (略) 面改造,止于漹城街道城东社区,顺接S428夹江漹城至木城段(与S307共线)。路线全长约26.6公里,其中新建约12.4公里,路面改造约2.3公里,完全利 (略) 约11.9公里。
本项目新建段采 (略) 技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3米(路 (略) 基宽度25米), (略) 基同宽;利用段维持原技术标准不变(一级, (略) )。全线采用沥 (略) 面;新建桥涵汽车荷载等 (略) -I级,右幅采用运输单体质量1000吨的大件荷载标准;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O1-2014)相关规定执行。
推荐线共设置桥梁1074米/8座,其中大桥788米/3座,中桥267米/4座,小桥19米/1座( (略) 桥),推荐线共设置平面交叉31处,其中 (略) 交叉15处,与 (略) 交叉16处。
本项目全线设置综合服务区1处,包含加油站、加气站、司机之家、停车场、充电桩等配套设施。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不包含综合服务区,综合服务区另行评价。K10+360~K22+330为完全利用段,路线长约11.9公里,该路段已建设完成,本项 (略) 段进行任何建设和改造,因此不在本项目评价范围内。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施工期:
1、生态:
开工前严查施工范围临时设施的规划,尽量减轻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并及时进行施工迹地恢复,做好占地生态补偿,永久占用地、临时用地占用耕地部分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耕作土,不允许将工程废渣随处乱倒,更不允许排入河中,严格限制取弃面积和堆砌高度,不得随意扩大弃渣范围及破坏周围农田、植被。所有施工迹地按原有植被类型进行恢复,生态恢复时应极力避免引进外来物种。
2、大气:
架设施工围墙且安装喷淋装置,封闭施工现场,采用 (略) ;定期对地面洒水,并 (略) 面的渣土及时清除;施工车辆实施限速行驶,在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和运输车辆冲洗设施及配套的地面排水沟、沉淀池;车辆采取密闭运输、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路面、桥面铺装时需采取湿法作业,采取雾炮机喷淋、施工围挡喷淋等措施降低粉尘对周边外环境的影响;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六必须”“六不准”的要求。冷拌站和设备设施全部密闭,集料仓搭设轻型钢结构顶棚,三面围挡,设置降尘喷淋等设施,水泥、粉煤灰等材料进料时,应保证材料罐顶的密封性能,同时采取对拌合站场地地面硬化,进出车辆搭盖篷布等措施,水泥仓、输送带、搅拌仓设置集气罩,由引风机收集废气,废气收集管道下游设置布袋除尘器。
3、废水:
施工尽量选择在枯水季节,设置施工围堰,严格检查施工机械,防止油料发生泄漏污染水体,严禁在水体中进行施工设备的清洗和维修,杜绝机械设备油污进入水体,施工材料如沥青、油料、化学品等不宜堆放在地表水体附近,并应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在各个预制场、冷拌场各设置一套简易沉淀池及出水回用系统,施工场地冲洗废水经设置于沉淀池附近的导流沟收集后排入沉淀池,在池内沉淀后排入清水池,废水中的颗粒物主要以混凝土和泥渣为主,上清液可回用冲洗搅拌仓、地面;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部分依托沿线居民房的厕所、化粪池进行处理,临时施工场地配套安装一体化设施进行二级生化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达标排放,禁止直接排入水体,并在施工现场设置移动厕所,生活污水定期由吸粪车抽取运至临近场镇的污水处理厂(站)进行处理。
4、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 (略) 线和运输方案,协调好施工车辆通行的时间,采取打围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噪声大的施工机具在夜间(22:00~06:00)停止施工,施工期间必须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进行施工时间、施工噪声的控制。
5、固废:
弃渣必须规范堆存在水土保持方案规划的弃渣场内,不得随意堆放,严禁弃入河道;生活垃圾定期运至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废建材、拆迁建筑 (略) 面材料等优先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 (略) 政指定一般固废填埋场进行处理。
运营期:
加强对货运车辆管理,货运车辆必须进行遮盖, (略) 扬尘; (略) 两侧多植树、种草。 (略) (略) 基排水沟,路面径流 (略) 基排水沟经沉淀、过滤后排放,对跨越金牛河的桥梁均设置径流收集及处理系统对初期雨水和事故废水进行应急收集和处理。逐步完善和提高机动车噪声的排放标准,居 (略) 段采取禁止超载、超速的管理措施,减少突发噪声的干扰, (略) 面保养,定期保养、维修隔声、吸声设施,确保隔声屏障的降噪效果。对于沿线司乘人员随意丢弃的垃圾应加强垃圾的清理和收集,并送往沿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