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博韵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1万辆废旧车辆拆解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安徽博韵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1万辆废旧车辆拆解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安徽博韵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1万辆废旧车辆拆解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年回收1万辆废旧车辆拆解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年回收1万辆废旧车辆拆解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砀山县砀城镇北郊村周庄

建设单位:

安徽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伊尔思 (略)

公示时间:

? 2024.6.26

项目概况: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计划投资3000万元新购置智能废油液抽取机、顶孔抽油机、车桥周转车、蓄电池周转车等先进设备,新增年回收1万辆废旧车辆拆解的生产能力,其中新能源车辆5000辆,农业机械5000台。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运营期废气:蓄电池废气经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拆解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切割废气和打包废气经移动式集气罩+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控制要求。

(2)运营期废水:新增的冲洗废水经废水收集池收集后经油水分离器+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中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管网排入砀山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利民河。

(3)运营期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运营期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清运;不可利用的拆解废物、废动力电池、废安全气囊、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分类储存外售处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废电路板及电子元件、废制冷剂、废冷却液、废玻璃水、废尾气催化转换器、废滤清器、废活性炭、以及废含油锯末、抹布、油泥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间交由资质单位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砀山县政务公 (略) 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安徽 (略)
相关文件:关于安徽 (略) 《年回收1万辆废旧车辆拆解扩建项目》备案表(砀经信技[2024]35号)。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7-*

邮箱:

??*@*q.com

通讯地址: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null

关于安徽博韵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1万辆废旧车辆拆解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年回收1万辆废旧车辆拆解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年回收1万辆废旧车辆拆解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砀山县砀城镇北郊村周庄

建设单位:

安徽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伊尔思 (略)

公示时间:

? 2024.6.26

项目概况: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计划投资3000万元新购置智能废油液抽取机、顶孔抽油机、车桥周转车、蓄电池周转车等先进设备,新增年回收1万辆废旧车辆拆解的生产能力,其中新能源车辆5000辆,农业机械5000台。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运营期废气:蓄电池废气经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拆解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切割废气和打包废气经移动式集气罩+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控制要求。

(2)运营期废水:新增的冲洗废水经废水收集池收集后经油水分离器+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中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管网排入砀山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利民河。

(3)运营期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运营期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清运;不可利用的拆解废物、废动力电池、废安全气囊、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分类储存外售处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废电路板及电子元件、废制冷剂、废冷却液、废玻璃水、废尾气催化转换器、废滤清器、废活性炭、以及废含油锯末、抹布、油泥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间交由资质单位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砀山县政务公 (略) 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安徽 (略)
相关文件:关于安徽 (略) 《年回收1万辆废旧车辆拆解扩建项目》备案表(砀经信技[2024]35号)。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7-*

邮箱:

??*@*q.com

通讯地址: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null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