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瑞环保和格邦化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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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瑞环保和格邦化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开瑞环保和格邦化工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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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瑞环保和格邦化工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一、项目概况

开瑞环保和格邦化工地 (略) 龙岗区宝 (略) 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项目东侧、南侧及北侧为空地,西侧为绿地、新布新路等。

申报主体为“ (略) 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 (略) 龙岗区[宝龙东-新布地区]及[松子坑水库地区]法定图则05-02等地块局部调整示意图,本项目的用地规划为新型产业用地(M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日)第六十七条:“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指引(2021年版)》“(三)拟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变更土地用途或拟收回、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四)拟收回、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商业、新型产业用地(M0)的重点行业企业生产经营用地”。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因此,三棵松重点产业项目地块五涉及重点行业企业部分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本调查对地块内的重点行业企业- (略) (略) 及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略) (略) 展开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二、场地使用历史和现状

开瑞环保和格邦化工地块土地利用类型为工业用地。地块内涉及一家重点行业企业和一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略) (略) (略) (略) 。

三、调查结果

检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土壤各点位的检测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二类用地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 4403/T67)二类用地筛选 (略) 地方标准《土壤环境背景值》(DB 4403/T68-2020)中赤红壤的背景值“55.1mg/kg”的要求。

地下水各检测因子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计算方法制定的筛选值和《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沪环土[2020]62号)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开瑞环保和格邦化工地块的土壤、地下水未受到明显污染,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略)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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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一、项目概况

开瑞环保和格邦化工地 (略) 龙岗区宝 (略) 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项目东侧、南侧及北侧为空地,西侧为绿地、新布新路等。

申报主体为“ (略) 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 (略) 龙岗区[宝龙东-新布地区]及[松子坑水库地区]法定图则05-02等地块局部调整示意图,本项目的用地规划为新型产业用地(M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日)第六十七条:“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指引(2021年版)》“(三)拟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变更土地用途或拟收回、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四)拟收回、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商业、新型产业用地(M0)的重点行业企业生产经营用地”。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因此,三棵松重点产业项目地块五涉及重点行业企业部分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本调查对地块内的重点行业企业- (略) (略) 及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略) (略) 展开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二、场地使用历史和现状

开瑞环保和格邦化工地块土地利用类型为工业用地。地块内涉及一家重点行业企业和一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略) (略) (略) (略) 。

三、调查结果

检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土壤各点位的检测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二类用地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 4403/T67)二类用地筛选 (略) 地方标准《土壤环境背景值》(DB 4403/T68-2020)中赤红壤的背景值“55.1mg/kg”的要求。

地下水各检测因子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计算方法制定的筛选值和《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沪环土[2020]62号)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开瑞环保和格邦化工地块的土壤、地下水未受到明显污染,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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