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宇汇硅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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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宇汇硅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宇汇硅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凤岗镇塘沥福民路12号2栋202室
建设单位 (略) 宇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兴华 (略)
项目概况 (略) 宇 (略) 迁扩建 (略) (略) 凤岗镇塘沥福民路12号2栋202室,中心坐标:北纬22°43′19.258″,东经114°9′18.895″,总占地面积300m2,总建筑面积300m2,总投资70万元,主要从事硅胶密封件的加工生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项目拌料、压合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同时在设备产污点上方设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有机废气、臭气浓度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可达标排放。最近保护目标有距离项目58m的同荣楼公寓,在落实好废气处理措施的情况下,项目通过车间、废气排放口合理布置,污染工序、排放口远离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设置,加强车间密闭管理,促使废气收集效率提高,定期检修废气治理设施,及时更换活性炭,确保废气得到有效去除后排放,再加上空气及距离的稀释,项目外排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及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较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凤岗竹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项目分别设置一般固废仓库和危废仓库。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 (略) 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噪声:运营期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排放噪声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 **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凤岗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凤岗镇三联村三联路88号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宇汇硅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凤岗镇塘沥福民路12号2栋202室
建设单位 (略) 宇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兴华 (略)
项目概况 (略) 宇 (略) 迁扩建 (略) (略) 凤岗镇塘沥福民路12号2栋202室,中心坐标:北纬22°43′19.258″,东经114°9′18.895″,总占地面积300m2,总建筑面积300m2,总投资70万元,主要从事硅胶密封件的加工生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项目拌料、压合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同时在设备产污点上方设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有机废气、臭气浓度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可达标排放。最近保护目标有距离项目58m的同荣楼公寓,在落实好废气处理措施的情况下,项目通过车间、废气排放口合理布置,污染工序、排放口远离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设置,加强车间密闭管理,促使废气收集效率提高,定期检修废气治理设施,及时更换活性炭,确保废气得到有效去除后排放,再加上空气及距离的稀释,项目外排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及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较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凤岗竹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项目分别设置一般固废仓库和危废仓库。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 (略) 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噪声:运营期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排放噪声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 **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凤岗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凤岗镇三联村三联路88号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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