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屹立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东莞市屹立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屹立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东城街道 (略) 16号2栋101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屹立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屹立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选址于 (略) 东城街道 (略) 16号2栋101室。 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13°48′44.298″、北纬:23°5′22.88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W00AR8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金属材料制造;模具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工具销售;模具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广告制作;图文设计制作;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农业机械制造;弹簧制造;弹簧销售;塑胶表面处理;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合成材料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1200m2,建筑面积1200m2,主要从事通用零部件(金属弹簧、金属配件)的加工生产,年产金属弹簧100t/a、金属配件30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无废气产生及排放;回火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项目做好雨污分流专业施工图,图纸有清晰流向,雨污收集分明,管网布置合理,雨水经厂区内雨水收集管道 (略) (略) (YS00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略) ,由市 (略) (略) 东城东部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生产噪声合理布局、隔声、减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错达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2类标准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企业严格遵守环保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4-06-26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东城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东城 (略) 561号东城街道办事处3号楼5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屹立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东城街道 (略) 16号2栋101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屹立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屹立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选址于 (略) 东城街道 (略) 16号2栋101室。 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13°48′44.298″、北纬:23°5′22.88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W00AR8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金属材料制造;模具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工具销售;模具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广告制作;图文设计制作;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农业机械制造;弹簧制造;弹簧销售;塑胶表面处理;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合成材料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1200m2,建筑面积1200m2,主要从事通用零部件(金属弹簧、金属配件)的加工生产,年产金属弹簧100t/a、金属配件30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无废气产生及排放;回火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项目做好雨污分流专业施工图,图纸有清晰流向,雨污收集分明,管网布置合理,雨水经厂区内雨水收集管道 (略) (略) (YS00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略) ,由市 (略) (略) 东城东部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生产噪声合理布局、隔声、减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错达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2类标准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企业严格遵守环保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4-06-26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东城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东城 (略) 561号东城街道办事处3号楼5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