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灏锐电子有限公司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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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灏锐电子有限公司改扩建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灏锐电子有限公司(改扩建)
建设地点 (略) 凤岗镇麻埔坳创业三路3号2号楼1、3、4楼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改扩建后,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为1680m2,建筑面积为5040m2,主要从事遥控器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遥控器500万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丝印、移印、烘干、固化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在设备的产污处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后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编号:DA001,排气筒高度15m)刷锡膏、回流焊、补焊、波峰焊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在回流焊机、波峰焊机、刷锡膏机上方设置直连管道对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设置集气罩对补焊工序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一套“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编号:DA002,排气筒高度15m);注塑、激光打标、点胶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罩对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编号:DA003,排气筒高度为15m);混料、碎料工序:加强车间管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注塑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量雨水:实施雨污分流,经厂区内雨水管道 (略) 政雨水管网;
公众参与情况 噪声采用减振、消声、降噪、隔音等相关措施;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 (略) 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示时间 **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凤岗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凤岗镇三联村三联路88号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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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东莞市灏锐电子有限公司(改扩建)
建设地点 (略) 凤岗镇麻埔坳创业三路3号2号楼1、3、4楼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改扩建后,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为1680m2,建筑面积为5040m2,主要从事遥控器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遥控器500万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丝印、移印、烘干、固化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在设备的产污处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后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编号:DA001,排气筒高度15m)刷锡膏、回流焊、补焊、波峰焊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在回流焊机、波峰焊机、刷锡膏机上方设置直连管道对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设置集气罩对补焊工序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一套“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编号:DA002,排气筒高度15m);注塑、激光打标、点胶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罩对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编号:DA003,排气筒高度为15m);混料、碎料工序:加强车间管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注塑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量雨水:实施雨污分流,经厂区内雨水管道 (略) 政雨水管网;
公众参与情况 噪声采用减振、消声、降噪、隔音等相关措施;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 (略) 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示时间 **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凤岗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凤岗镇三联村三联路88号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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