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11日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公示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11日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11日我局拟对1个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1日-6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行政许可决定书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3--*(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 (略) (略) 517号
邮编:*
拟作出入河排污口设置行政许可决定的项目
序号:1
名称:黑龙江省海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治理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建设地点:位于斗银河末端左岸, (略) 隆诚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的下游20m处,中心坐标为东经129°23′45.981″,北纬44°33′20.599″;
申请单位: (略) 新 (略)
报告编制机构:牡丹江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11日我局拟对1个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1日-6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行政许可决定书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3--*(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 (略) (略) 517号
邮编:*
拟作出入河排污口设置行政许可决定的项目
序号:1
名称:黑龙江省海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治理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建设地点:位于斗银河末端左岸, (略) 隆诚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的下游20m处,中心坐标为东经129°23′45.981″,北纬44°33′20.599″;
申请单位: (略) 新 (略)
报告编制机构:牡丹江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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