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南歌斐木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医药中间体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关于淮南歌斐木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医药中间体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淮南歌 (略) “医药中间体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医药中间体实验室项目
建设单位:淮南歌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公示时间:2024年06月25日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 (略) 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装备制造产业园标准化厂房3号楼6层,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本项目租赁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装备制造产业园标准化厂房3号楼6层,购置实验室设备、精密化验仪器,包括红外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等,建设医药中间体实验室项目。该项目通过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311-*-04-05-*。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不涉及土建施工,不另新建构筑物,仅进行设备安装,做好防噪措施。
(二)营运期:
(1)废气方面:项目废气主要为氯化废气、抽滤废气、*醇不凝气、*酸*酯不凝气及溴化氢废气、*醇废气等。氯化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碱喷淋塔”处理后由23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抽滤废气(G2-1)经水环泵后密闭管道引入“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3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醇不凝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3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抽滤废气(G2-2)经水环泵后密闭管道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3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酸*酯不凝气及溴化氢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碱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3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抽滤废气(G2-3)经水环泵后密闭管道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3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醇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3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抽滤废气(G2-4)经水环泵后密闭管道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23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方面: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清洗废水。本项目运营期清洗废水作为危废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 (略) (略) ,排入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淮河。
(3)噪声方面:①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及先进的低噪音设备;②合理安排设备位置,高噪设备尽量远离厂界;③设备安装时采取加防震垫、噪声较大的设备加设消声器等防振减噪措施;④生产过程中,通过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强化生产管理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方面: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未沾染化学品的废纸板、包装袋等、清洗废水、废试剂瓶、抽滤废液、废活性炭、废滤纸、循环泵置换水和职工生活垃圾。其中清洗废水、废试剂瓶、抽滤废液、废活性炭、废滤纸、循环泵置换水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由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处理。未沾染化学品的废纸板、包装袋等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联系方式:传真:0554-* 电话:0554-*
联系地址: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淮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1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淮南歌 (略) “医药中间体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医药中间体实验室项目
建设单位:淮南歌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公示时间:2024年06月25日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 (略) 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装备制造产业园标准化厂房3号楼6层,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本项目租赁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装备制造产业园标准化厂房3号楼6层,购置实验室设备、精密化验仪器,包括红外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等,建设医药中间体实验室项目。该项目通过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311-*-04-05-*。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不涉及土建施工,不另新建构筑物,仅进行设备安装,做好防噪措施。
(二)营运期:
(1)废气方面:项目废气主要为氯化废气、抽滤废气、*醇不凝气、*酸*酯不凝气及溴化氢废气、*醇废气等。氯化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碱喷淋塔”处理后由23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抽滤废气(G2-1)经水环泵后密闭管道引入“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3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醇不凝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3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抽滤废气(G2-2)经水环泵后密闭管道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3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酸*酯不凝气及溴化氢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碱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3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抽滤废气(G2-3)经水环泵后密闭管道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3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醇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3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抽滤废气(G2-4)经水环泵后密闭管道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23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方面: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清洗废水。本项目运营期清洗废水作为危废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 (略) (略) ,排入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淮河。
(3)噪声方面:①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及先进的低噪音设备;②合理安排设备位置,高噪设备尽量远离厂界;③设备安装时采取加防震垫、噪声较大的设备加设消声器等防振减噪措施;④生产过程中,通过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强化生产管理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方面: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未沾染化学品的废纸板、包装袋等、清洗废水、废试剂瓶、抽滤废液、废活性炭、废滤纸、循环泵置换水和职工生活垃圾。其中清洗废水、废试剂瓶、抽滤废液、废活性炭、废滤纸、循环泵置换水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由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处理。未沾染化学品的废纸板、包装袋等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联系方式:传真:0554-* 电话:0554-*
联系地址: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淮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1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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