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泉县公安局2024年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礼泉县公安局2024年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礼泉县公安局2024年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礼泉公安局2024年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礼泉县四楼业务股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6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CGZX-H-2024-006
项目名称:礼泉公安局2024年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执法记录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
合同包最高限价:*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执法记录仪 | 执法记录仪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1.满足《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执法记录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8)《陕西省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执法记录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没有重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4年04月18日至2024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礼泉县四楼业务股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时间:2024年05月16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礼泉县三楼会议室
开标地点:礼泉县三楼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投标人需提供《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符合上述资质的供应商请携带,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自我声明、企业声明函在礼泉县政府采购心获取采购文件。
名称:礼泉县公安局
地址: (略) 礼泉县南街15号
联系方式:*
名称:礼泉县政府采购心
地址:礼泉县四楼
联系方式:029-*
项目联系人:刘鑫
电话:029-*
礼泉县政府采购心
2024年4月17日
礼泉县公安局2024年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礼泉公安局2024年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礼泉县四楼业务股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6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CGZX-H-2024-006
项目名称:礼泉公安局2024年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执法记录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
合同包最高限价:*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执法记录仪 | 执法记录仪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1.满足《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执法记录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8)《陕西省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执法记录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没有重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4年04月18日至2024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礼泉县四楼业务股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时间:2024年05月16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礼泉县三楼会议室
开标地点:礼泉县三楼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投标人需提供《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符合上述资质的供应商请携带,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自我声明、企业声明函在礼泉县政府采购心获取采购文件。
名称:礼泉县公安局
地址: (略) 礼泉县南街15号
联系方式:*
名称:礼泉县政府采购心
地址:礼泉县四楼
联系方式:029-*
项目联系人:刘鑫
电话:029-*
礼泉县政府采购心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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