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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6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 引 号: | *MB*R/2024-47963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环评拟批项目公示 / 公告 |
发布机构: |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2024年6月26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环评;拟批;公示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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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
通信地址:南 (略) 民中心
联系人: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环境资源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江苏钟山聚醚品质提升技改项目 | 南京江北新区丰华路158号现有厂区内 | 江 (略) | 江苏国恒安全 (略) |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4〕226号)选址于南京江北新区丰华路158号现有厂区内,面积50平方米。项目增加一个汽提塔,一个成品接收槽及相关辅助设备,通过汽提工艺,将现有高回弹系列聚醚产品中万分之八以内含量的水分子进行分离,处理后水含量达到万分之三以内。项目建成后,总体产能不增加。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 | (一)项目排水系统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进行设计,并做好与新材料科技园研发中心雨污管网的衔接。项目气提冷凝废水和循环冷却排水经厂区 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气提不凝气和呼吸尾气收集经“水吸收+催化氧化”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14)排放。 (三)合理布局泵机等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按照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废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
2 | 烷氧基化研发项目 | 南京江北新区宁六路606号B栋6楼 | 南 (略) | 江苏国恒安全 (略) |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4〕108号)选址于南京江北新区宁六路606号B栋6楼,面积1236.68平方米,购置聚醚小试反应器、加热循环器、精密冷水机、多功能反应器等设备,建设研发实验室,用于烷氧基化产品的开发及新能源电池正负极材料用粘结剂和分散剂合成技术研究、产品系列化及应用技术开发。项目建成后,现有项目615室实验规模为小试,不涉及中试及扩大生产,研发产物不外售。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一)项目排水系统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进行设计,并做好与新材料科技园研发中心雨污管网的衔接。项目初次清洗废液收集后作危废处置,后段清洗废水、去离子水系统浓水、冷却排水和生活污水经研发中心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验废气收集分别进入3套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3根25米高排气筒(B-21#、B-8#、B-4#)排放。 (三)合理布局泵机、风机等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按照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实验废液、初次清洗废液、废样品、废包装物、吸收废液、废油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
3 | 体外诊断用试剂的研发项目 | 南京江北新区浦滨路150号23号楼14层 | 南京 (略) | 南京 (略) |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3〕380号)租赁南京江北新区浦滨路150号23号楼14层,租赁面积约785平方米,购置离心机、恒温振荡器等仪器设备,建设体外诊断用试剂研发项目。建成后,形成年研发20种体外诊断用试剂的能力。项目只进行实验室小试研发,不涉及中试及扩大生产,研发产品不作为产品外售。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一)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落实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洗衣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排至珠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配样及干燥过程产生的废气,落实《报告表》对上述无组织废气的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三)合理布局离心机、恒温振荡器等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首次清洗废液、研发废液、研发废样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日
索 引 号: | *MB*R/2024-47963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环评拟批项目公示 / 公告 |
发布机构: |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2024年6月26日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环评;拟批;公示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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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
通信地址:南 (略) 民中心
联系人: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环境资源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江苏钟山聚醚品质提升技改项目 | 南京江北新区丰华路158号现有厂区内 | 江 (略) | 江苏国恒安全 (略) |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4〕226号)选址于南京江北新区丰华路158号现有厂区内,面积50平方米。项目增加一个汽提塔,一个成品接收槽及相关辅助设备,通过汽提工艺,将现有高回弹系列聚醚产品中万分之八以内含量的水分子进行分离,处理后水含量达到万分之三以内。项目建成后,总体产能不增加。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 | (一)项目排水系统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进行设计,并做好与新材料科技园研发中心雨污管网的衔接。项目气提冷凝废水和循环冷却排水经厂区 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气提不凝气和呼吸尾气收集经“水吸收+催化氧化”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14)排放。 (三)合理布局泵机等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按照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废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
2 | 烷氧基化研发项目 | 南京江北新区宁六路606号B栋6楼 | 南 (略) | 江苏国恒安全 (略) |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4〕108号)选址于南京江北新区宁六路606号B栋6楼,面积1236.68平方米,购置聚醚小试反应器、加热循环器、精密冷水机、多功能反应器等设备,建设研发实验室,用于烷氧基化产品的开发及新能源电池正负极材料用粘结剂和分散剂合成技术研究、产品系列化及应用技术开发。项目建成后,现有项目615室实验规模为小试,不涉及中试及扩大生产,研发产物不外售。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一)项目排水系统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进行设计,并做好与新材料科技园研发中心雨污管网的衔接。项目初次清洗废液收集后作危废处置,后段清洗废水、去离子水系统浓水、冷却排水和生活污水经研发中心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验废气收集分别进入3套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3根25米高排气筒(B-21#、B-8#、B-4#)排放。 (三)合理布局泵机、风机等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按照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实验废液、初次清洗废液、废样品、废包装物、吸收废液、废油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
3 | 体外诊断用试剂的研发项目 | 南京江北新区浦滨路150号23号楼14层 | 南京 (略) | 南京 (略) |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3〕380号)租赁南京江北新区浦滨路150号23号楼14层,租赁面积约785平方米,购置离心机、恒温振荡器等仪器设备,建设体外诊断用试剂研发项目。建成后,形成年研发20种体外诊断用试剂的能力。项目只进行实验室小试研发,不涉及中试及扩大生产,研发产品不作为产品外售。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一)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落实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洗衣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排至珠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配样及干燥过程产生的废气,落实《报告表》对上述无组织废气的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三)合理布局离心机、恒温振荡器等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首次清洗废液、研发废液、研发废样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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