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产280万平方米高等级反光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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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产280万平方米高等级反光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 280 万平方米高等级反光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及报告全文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众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本次公示的起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项目名称:年产 280 万平方米高等级反光材料项目

项目地址: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 (略) (略) 交叉口东北角建设单位:安徽 (略)

建设单位:安徽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一、建目概况

项目占地*.57m2,总建筑面积约*.5m2,新建2栋厂房,1栋仓库,1栋办公楼,新购涂布机、复合机、压花机、分切机等设备,建设10条涂布生产线,配套相关辅助生产设施、环保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年产*m2高等级反光材料,其中交通用反光材料*m2,个人防护用反光材料*m2。,项目于2023年10月19日取得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310-*-04-01-*。备案建设内容为:新建3栋厂房,新购涂布机、复合机、分散机等设备,新建10条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m2高等级反光材料。

二、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 (略) (略) 交叉口东北角,项目选址于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东部组团范围内。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所属行业为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在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负面清单内,项目已获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不属于高风险、高污染、高能耗、高水耗、规模效益差的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禁止类项目。从环境准入的角度分析,符合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环境准入要求,符合《安徽金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0-2030)》要求。本项目符合《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六安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送《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六安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中的相关要求。

三、施工期污染防治设施

1、施工期废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来自施工人员生活活动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SS浓度高,排入沉淀池进行沉淀澄清处理后回用。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居住在施工点附近租住的民房内,生活污水依托居住点已有的化粪池预处理,定期清理不外排。

2、施工期废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施工场地的扬尘, 建设单位应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减轻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严格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关 (略) 建设领域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修订)等七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通过以下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1)制度保障。建设单位应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内容列入施工、监理等合同,牵头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将安全文明施工费(含扬尘污染防治费)列入工程预算并及时拨付。监理单位应将施工扬尘防治纳入工程监理细则。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扬尘防治责任制,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按要求设置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公示牌,公示牌必须注明扬尘治理措施和责任人及监督电话。

(2)围挡封闭。施工围挡应沿施工现场四周连续设置,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施工围挡周边应保持卫生整洁,严禁大门、围挡外放置建筑材料等。工程结束前,不得拆除施工现场围挡。当妨碍施工必须拆除时,应设置临时围挡。

(3)道路硬化。施工现场出入口及现场 (略) 应进行混凝土硬化或铺设钢板。施 (略) 两侧及空地应进行绿化或覆盖。及时清扫施 (略) , (略) 面整洁。

(4)物料覆盖。工程现场裸土应采取覆盖等措施。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 (略) 覆盖等措施。

(5)场地洒水。施工现场应采用机械喷雾与人工洒水相结合的方式有效控制施工扬尘,施工现 (略) 两旁、扬尘作业场区及建筑物外立面设置喷淋降尘设施。

(6)车辆防尘。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安排人员负责车辆冲洗,检查车辆密闭情况。土方作业时,施工现场出入口安排人员及时清扫。运输土石方、散装物料、建筑垃圾等车辆,密闭且冲洗后方可驶出施工现场,严禁车 (略) 。

(7)其他防尘要求。土石方作业应采取覆盖、洒水、喷淋等防尘措施;装饰、安装阶段提倡装配式施工,尽量减少材料切割加工造成的扬尘污染;对易产生大量扬尘的切割作业,应单独设置封闭式作业间。 (略) 和建筑 (略) 拆除时,应采用湿法作业进行拆除。

3、施工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为减少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的影响,本次评价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进场施工机械的噪声应选择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施工机械。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与保养,按照规定操作机械设备,应遵守作业规定,装卸材料时减少碰撞噪音。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除此之外,高噪声设备(如挖土机、搅拌机等)的施工时间安排在日间,避免夜间(22:00~06:00)施工。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连续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如设置移动声屏障),同时告知周围居民具体的施工时间和地点,并上报生态环境局备案后方可施工。

(3)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产噪施工移至距离厂界远处。尽可能将高噪声设备安置于工棚内,实行封闭、半封闭施工,减少噪声影响。

(4)施工期间合理设置运输车辆进出工地的出入口,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人群较多地点。

(5)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尽量压缩施工区汽车数量和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施工运输车辆进出应合理安排,妥善规划进 (略) 线。

(6)加强施工人员劳动保护,对高噪声操作人员发放防声耳塞等个人防护用品,高噪声设备操作人员定期轮换岗位,避免因长时间处于高噪声环境中而对个人健康造成危害。

(7)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加强施工管理,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以进一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通过上述措施,施工噪声的影响可以得到较大程度地缓解,施工结束后,噪声影响随即消失。

4、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固废主要来自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弃方和建筑垃圾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场地平整、地基开挖过程产生的弃土,除少量可用于场地回填外,其余大部分则须按有关部门要求运至指定地点综合利用或填埋处理,不得随意抛弃。同时要求建设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管理,规范运输, (略) 洒落,不得随意堆放弃土和建筑垃圾;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收、清理多余的建筑垃圾。

四、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项目成型废气、植珠废气、调胶废气、涂布及烘干废气、印刷及烘干废气、擦拭废气经收集合并进入“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激光切割烟尘经设备自带烟尘净化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处理后的油烟废气于屋顶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排放浓度2.0mg/m3的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 (略) (略) , (略) 东部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3.噪声:噪声防治措施主要为选取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合理布局、设备基础减振等。

(4)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废包材、废PET膜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要求;废原料桶、废网版、废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中有关要求;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综上所述,安徽 (略) 年产 280 万平方米高等级反光材料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在建设营运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要求,全面认真执行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该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鲍凯 赵涛

联系电话:0564-*

联系地址:金安区政务服务中心( (略) (略) )

附件:恒安反光材料生产项目(公示本).pdf

(略) 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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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 280 万平方米高等级反光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及报告全文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众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本次公示的起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项目名称:年产 280 万平方米高等级反光材料项目

项目地址: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 (略) (略) 交叉口东北角建设单位:安徽 (略)

建设单位:安徽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一、建目概况

项目占地*.57m2,总建筑面积约*.5m2,新建2栋厂房,1栋仓库,1栋办公楼,新购涂布机、复合机、压花机、分切机等设备,建设10条涂布生产线,配套相关辅助生产设施、环保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年产*m2高等级反光材料,其中交通用反光材料*m2,个人防护用反光材料*m2。,项目于2023年10月19日取得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310-*-04-01-*。备案建设内容为:新建3栋厂房,新购涂布机、复合机、分散机等设备,新建10条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m2高等级反光材料。

二、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 (略) (略) 交叉口东北角,项目选址于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东部组团范围内。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所属行业为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在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负面清单内,项目已获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不属于高风险、高污染、高能耗、高水耗、规模效益差的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禁止类项目。从环境准入的角度分析,符合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环境准入要求,符合《安徽金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0-2030)》要求。本项目符合《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六安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送《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六安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中的相关要求。

三、施工期污染防治设施

1、施工期废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来自施工人员生活活动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SS浓度高,排入沉淀池进行沉淀澄清处理后回用。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居住在施工点附近租住的民房内,生活污水依托居住点已有的化粪池预处理,定期清理不外排。

2、施工期废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施工场地的扬尘, 建设单位应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减轻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严格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关 (略) 建设领域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修订)等七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通过以下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1)制度保障。建设单位应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内容列入施工、监理等合同,牵头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将安全文明施工费(含扬尘污染防治费)列入工程预算并及时拨付。监理单位应将施工扬尘防治纳入工程监理细则。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扬尘防治责任制,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按要求设置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公示牌,公示牌必须注明扬尘治理措施和责任人及监督电话。

(2)围挡封闭。施工围挡应沿施工现场四周连续设置,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施工围挡周边应保持卫生整洁,严禁大门、围挡外放置建筑材料等。工程结束前,不得拆除施工现场围挡。当妨碍施工必须拆除时,应设置临时围挡。

(3)道路硬化。施工现场出入口及现场 (略) 应进行混凝土硬化或铺设钢板。施 (略) 两侧及空地应进行绿化或覆盖。及时清扫施 (略) , (略) 面整洁。

(4)物料覆盖。工程现场裸土应采取覆盖等措施。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 (略) 覆盖等措施。

(5)场地洒水。施工现场应采用机械喷雾与人工洒水相结合的方式有效控制施工扬尘,施工现 (略) 两旁、扬尘作业场区及建筑物外立面设置喷淋降尘设施。

(6)车辆防尘。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安排人员负责车辆冲洗,检查车辆密闭情况。土方作业时,施工现场出入口安排人员及时清扫。运输土石方、散装物料、建筑垃圾等车辆,密闭且冲洗后方可驶出施工现场,严禁车 (略) 。

(7)其他防尘要求。土石方作业应采取覆盖、洒水、喷淋等防尘措施;装饰、安装阶段提倡装配式施工,尽量减少材料切割加工造成的扬尘污染;对易产生大量扬尘的切割作业,应单独设置封闭式作业间。 (略) 和建筑 (略) 拆除时,应采用湿法作业进行拆除。

3、施工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为减少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的影响,本次评价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进场施工机械的噪声应选择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施工机械。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与保养,按照规定操作机械设备,应遵守作业规定,装卸材料时减少碰撞噪音。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除此之外,高噪声设备(如挖土机、搅拌机等)的施工时间安排在日间,避免夜间(22:00~06:00)施工。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连续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如设置移动声屏障),同时告知周围居民具体的施工时间和地点,并上报生态环境局备案后方可施工。

(3)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产噪施工移至距离厂界远处。尽可能将高噪声设备安置于工棚内,实行封闭、半封闭施工,减少噪声影响。

(4)施工期间合理设置运输车辆进出工地的出入口,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人群较多地点。

(5)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尽量压缩施工区汽车数量和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施工运输车辆进出应合理安排,妥善规划进 (略) 线。

(6)加强施工人员劳动保护,对高噪声操作人员发放防声耳塞等个人防护用品,高噪声设备操作人员定期轮换岗位,避免因长时间处于高噪声环境中而对个人健康造成危害。

(7)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加强施工管理,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以进一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通过上述措施,施工噪声的影响可以得到较大程度地缓解,施工结束后,噪声影响随即消失。

4、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固废主要来自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弃方和建筑垃圾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场地平整、地基开挖过程产生的弃土,除少量可用于场地回填外,其余大部分则须按有关部门要求运至指定地点综合利用或填埋处理,不得随意抛弃。同时要求建设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管理,规范运输, (略) 洒落,不得随意堆放弃土和建筑垃圾;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收、清理多余的建筑垃圾。

四、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项目成型废气、植珠废气、调胶废气、涂布及烘干废气、印刷及烘干废气、擦拭废气经收集合并进入“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激光切割烟尘经设备自带烟尘净化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处理后的油烟废气于屋顶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排放浓度2.0mg/m3的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 (略) (略) , (略) 东部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3.噪声:噪声防治措施主要为选取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合理布局、设备基础减振等。

(4)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废包材、废PET膜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要求;废原料桶、废网版、废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中有关要求;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综上所述,安徽 (略) 年产 280 万平方米高等级反光材料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在建设营运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要求,全面认真执行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该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鲍凯 赵涛

联系电话:0564-*

联系地址:金安区政务服务中心( (略) (略) )

附件:恒安反光材料生产项目(公示本).pdf

(略) 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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