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关于对河南凤硅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高纯硅基新材料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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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关于对河南凤硅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高纯硅基新材料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作出审批意见。现将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75-*(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宝 (略) (略) 交叉口

  邮 编:*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1

关于河 (略) 年产*吨高纯硅基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平宝环审[2024]8号

2024.6.26

22

(略) (略) 年加工*件石墨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平宝环审[2024]9号

2024.6.26

33

关于宝丰县荣泽 (略) 利用德国促进银行贷款建设宝丰县污水处 (略) 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平宝环审[2024]10号

2024.6.26

平宝环审[2024]8号关于河 (略) 年产*吨高纯硅基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平宝环审[2024]10号关于宝丰县荣泽 (略) 利用德促贷款建设宝丰县污水处 (略) 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平宝环审[2024]9号 (略) (略) 年加工*件石墨制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作出审批意见。现将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75-*(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宝 (略) (略) 交叉口

  邮 编:*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1

关于河 (略) 年产*吨高纯硅基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平宝环审[2024]8号

2024.6.26

22

(略) (略) 年加工*件石墨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平宝环审[2024]9号

2024.6.26

33

关于宝丰县荣泽 (略) 利用德国促进银行贷款建设宝丰县污水处 (略) 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平宝环审[2024]10号

2024.6.26

平宝环审[2024]8号关于河 (略) 年产*吨高纯硅基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平宝环审[2024]10号关于宝丰县荣泽 (略) 利用德促贷款建设宝丰县污水处 (略) 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平宝环审[2024]9号 (略) (略) 年加工*件石墨制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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