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硅保橡塑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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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硅保橡塑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 (略) (略) 迁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 (略) (略) 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迁建项目

建设概况: (略) (略) (略) 黄圃镇盛红路8号厂房1,中心坐标为N22°41′9.492″;E113°22′10.121″。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总用地面积406m2,建筑面积1624m2。主要从事生产、销售:硅胶制品的生产,年产硅胶制品170吨。

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污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的排放,按90%排放率计算,产生生活污水约为0.84t/d(252t/a)。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政管网排入中山公用 (略) 处理达标。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炼胶、硫化成型、二次成型、挤出及烘烤成型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臭气浓度,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根25米排气筒(G1)有组装排放。经以上措施进行处理后,建设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噪声较小,项目通过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与管理,并经自然距离的衰减,对厂区平面布局进行合理规划。

4、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原料废包装物、胶料边角料及残次品、废模具等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色胶、硫化剂包装物、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机油及其包装物、饱和活性炭等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日

2、调试起止日期:**日-**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黄圃镇盛红路8号厂房1

联系人:段先生

电话:*

, (略) ,中山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 (略) (略) 迁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 (略) (略) 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迁建项目

建设概况: (略) (略) (略) 黄圃镇盛红路8号厂房1,中心坐标为N22°41′9.492″;E113°22′10.121″。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总用地面积406m2,建筑面积1624m2。主要从事生产、销售:硅胶制品的生产,年产硅胶制品170吨。

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污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的排放,按90%排放率计算,产生生活污水约为0.84t/d(252t/a)。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政管网排入中山公用 (略) 处理达标。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炼胶、硫化成型、二次成型、挤出及烘烤成型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臭气浓度,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根25米排气筒(G1)有组装排放。经以上措施进行处理后,建设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噪声较小,项目通过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与管理,并经自然距离的衰减,对厂区平面布局进行合理规划。

4、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原料废包装物、胶料边角料及残次品、废模具等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色胶、硫化剂包装物、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机油及其包装物、饱和活性炭等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日

2、调试起止日期:**日-**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黄圃镇盛红路8号厂房1

联系人:段先生

电话:*

, (略) ,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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