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准年产1万吨回收输液瓶袋改性高分子复合材料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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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批准年产1万吨回收输液瓶袋改性高分子复合材料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拟批准公示单

标题

关于拟批准年产1万吨回收输液瓶(袋)改性高分子复合材料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法律依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1万吨回收输液瓶(袋)改性高分子复合材料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予以公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年产1万吨回收输液瓶(袋)改性高分子复合材料再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苏银产业园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银川苏银产业园区景城片区,项目拟租赁银川苏银产业园苏银工业坊现有 11 号厂房,占地面积 2440m2,其中:生产厂房 1600m2、仓储场地 600m2、办公区 240m2。拟建设 2 条回收医疗输液瓶(袋)改性高分子复合材料再生利用生产线。总投资为 3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68.1 万元,占总投资的2.27%。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宁夏聚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宁夏环 (略) ( (略) )

审批类别

文本

对象类别

法人

数据来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7X

数据来源单位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主要在厂房内部进行,及时清扫产生的粉尘,并进行洒水抑尘,避免厂房内部粉尘浓度过高。施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进行处理。施工期噪声为施工机械设备的运转和各类车辆的运行,另外还有突发性、冲击性、不连续性的敲打撞击噪声。通过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施工期固废为建筑垃圾,碎砖、石屑、废包装(箱)和废木料等。建筑垃圾按照当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废气为热熔挤出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和臭气浓度、切粒筛分过程产生颗粒物,废水处理过程产生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低温等离子+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20m 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 DA001 排放。废水处理过程产生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经负压收集后,经低温等离子+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m 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无组织排放的氨和硫化氢分别为 0.00063t/a 和 0.00002t/a。通过对污水处理设施采取封闭措施,可以减少项目无组织废气的排放。施工期废水为工业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采用“粗格栅+调节池+细格栅+旋流沉沙+水解酸化池+改良 A2O 生化+终沉池+高效混凝澄清池+V 型滤池+臭氧催化氧化池+消毒池”污水处理工艺,排入苏银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运营期噪声为主要是输送机、破碎机、洗脱机、脱离机、脱水机、造粒机、切粒机、振动筛、风机、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及进出厂区车辆产生的噪声,采取优选低噪设备、基础减振、设备布置在密闭车间内;出入厂内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再加上建筑隔声及距离衰减,运营期固废为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废纸浆、废橡胶瓶塞、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污泥不属于危险废物,委外处置。废布袋由厂家换新时回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点后,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办公区设置垃圾桶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发布时间

**日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拟批准公示单

标题

关于拟批准年产1万吨回收输液瓶(袋)改性高分子复合材料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法律依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1万吨回收输液瓶(袋)改性高分子复合材料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予以公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年产1万吨回收输液瓶(袋)改性高分子复合材料再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苏银产业园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银川苏银产业园区景城片区,项目拟租赁银川苏银产业园苏银工业坊现有 11 号厂房,占地面积 2440m2,其中:生产厂房 1600m2、仓储场地 600m2、办公区 240m2。拟建设 2 条回收医疗输液瓶(袋)改性高分子复合材料再生利用生产线。总投资为 3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68.1 万元,占总投资的2.27%。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宁夏聚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宁夏环 (略) ( (略) )

审批类别

文本

对象类别

法人

数据来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7X

数据来源单位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主要在厂房内部进行,及时清扫产生的粉尘,并进行洒水抑尘,避免厂房内部粉尘浓度过高。施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进行处理。施工期噪声为施工机械设备的运转和各类车辆的运行,另外还有突发性、冲击性、不连续性的敲打撞击噪声。通过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施工期固废为建筑垃圾,碎砖、石屑、废包装(箱)和废木料等。建筑垃圾按照当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废气为热熔挤出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和臭气浓度、切粒筛分过程产生颗粒物,废水处理过程产生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低温等离子+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20m 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 DA001 排放。废水处理过程产生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经负压收集后,经低温等离子+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m 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无组织排放的氨和硫化氢分别为 0.00063t/a 和 0.00002t/a。通过对污水处理设施采取封闭措施,可以减少项目无组织废气的排放。施工期废水为工业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采用“粗格栅+调节池+细格栅+旋流沉沙+水解酸化池+改良 A2O 生化+终沉池+高效混凝澄清池+V 型滤池+臭氧催化氧化池+消毒池”污水处理工艺,排入苏银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运营期噪声为主要是输送机、破碎机、洗脱机、脱离机、脱水机、造粒机、切粒机、振动筛、风机、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及进出厂区车辆产生的噪声,采取优选低噪设备、基础减振、设备布置在密闭车间内;出入厂内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再加上建筑隔声及距离衰减,运营期固废为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废纸浆、废橡胶瓶塞、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污泥不属于危险废物,委外处置。废布袋由厂家换新时回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点后,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办公区设置垃圾桶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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