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深圳大道下穿荆沙铁路、南折返线项目征收范围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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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深圳大道下穿荆沙铁路、南折返线项目征收范围的通告


为保证深圳大道下穿荆 (略) 、南折返线建设顺利实施,经漳河新区管委会批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略) 令第590号)等有关规定、《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80号)、《荆门主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荆政办发(2024)12号)、《 (略) 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程序》等相关规定,拟依法对深圳大道下穿荆 (略) 、南折返线征收红线范围内房屋及土地实施征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深圳大道 (略) 交汇处

二、征收主体

漳河新区管委会

三、征收部门

漳河新区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

四、征收实施单位

双喜街道办事处

五、禁止实施的行为及法律后果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一) 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

(二)房屋和主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出租、改变使用条件;

(三)以征收范围内的房屋为注册地址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

(四) 户口的迁入、分户;

(五) 其他可能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相关事项;

请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顾全大局, (略) 建设,配合房屋的征收与补偿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略) 漳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20日



为保证深圳大道下穿荆 (略) 、南折返线建设顺利实施,经漳河新区管委会批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略) 令第590号)等有关规定、《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80号)、《荆门主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荆政办发(2024)12号)、《 (略) 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程序》等相关规定,拟依法对深圳大道下穿荆 (略) 、南折返线征收红线范围内房屋及土地实施征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深圳大道 (略) 交汇处

二、征收主体

漳河新区管委会

三、征收部门

漳河新区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

四、征收实施单位

双喜街道办事处

五、禁止实施的行为及法律后果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一) 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

(二)房屋和主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出租、改变使用条件;

(三)以征收范围内的房屋为注册地址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

(四) 户口的迁入、分户;

(五) 其他可能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相关事项;

请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顾全大局, (略) 建设,配合房屋的征收与补偿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略) 漳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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