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深圳大道下穿荆沙铁路、南折返线项目征收范围的通告
关于公布深圳大道下穿荆沙铁路、南折返线项目征收范围的通告
为保证深圳大道下穿荆 (略) 、南折返线建设顺利实施,经漳河新区管委会批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略) 令第590号)等有关规定、《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80号)、《荆门主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荆政办发(2024)12号)、《 (略) 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程序》等相关规定,拟依法对深圳大道下穿荆 (略) 、南折返线征收红线范围内房屋及土地实施征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深圳大道 (略) 交汇处
二、征收主体
漳河新区管委会
三、征收部门
漳河新区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
四、征收实施单位
双喜街道办事处
五、禁止实施的行为及法律后果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一) 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
(二)房屋和主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出租、改变使用条件;
(三)以征收范围内的房屋为注册地址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
(四) 户口的迁入、分户;
(五) 其他可能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相关事项;
请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顾全大局, (略) 建设,配合房屋的征收与补偿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略) 漳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20日
为保证深圳大道下穿荆 (略) 、南折返线建设顺利实施,经漳河新区管委会批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略) 令第590号)等有关规定、《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80号)、《荆门主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荆政办发(2024)12号)、《 (略) 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程序》等相关规定,拟依法对深圳大道下穿荆 (略) 、南折返线征收红线范围内房屋及土地实施征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深圳大道 (略) 交汇处
二、征收主体
漳河新区管委会
三、征收部门
漳河新区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
四、征收实施单位
双喜街道办事处
五、禁止实施的行为及法律后果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一) 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
(二)房屋和主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出租、改变使用条件;
(三)以征收范围内的房屋为注册地址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
(四) 户口的迁入、分户;
(五) 其他可能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相关事项;
请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顾全大局, (略) 建设,配合房屋的征收与补偿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略) 漳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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