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溪华发智造港1号项目概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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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溪华发智造港1号项目概算的批复

三溪科创城发展中心:

  报来《关于申报关于三溪华发智造港1号项目(不含管线迁改)概算的函》《关于报送三溪华发智造港1号项目管线迁改工程概算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阅研究,同意三溪华发智造港1号项目(项目代码:2206-*-04-01-*)的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一)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香 (略) 以西, (略) 以北。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1平方米。

  (二)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栋9层*类厂房(1栋、2栋、3栋)建筑面积*.95平方米;1栋7层*类厂房(4栋),建筑面积*.27平方米;1栋13层配套宿舍(5栋),建筑面积*.62平方米;1栋-4栋1层地下汽车库,建筑面积*.31平方米。

  二、工程总概算

  经审核,该工程总投资控制在*.*元以内(具体费用构成详见附件),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464.*元,预备费2066.*元,征地拆迁费*元,管线迁改费40.*元,设备费639.*元。

  三、工程概算批复依据

  (一)《关于三溪华发智造港1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珠香发改项〔2022〕131号);

  (二)《关于三溪华发智造港1号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意见》(珠香基建绩办〔2023〕29号);

  (三)《关于三溪华发智造港1号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珠香)建初设复〔2023〕008号〕;

  (四)《关于三溪华发智造港1号项目(不含管线迁改)概算的审查意见》(珠香投审概〔2023〕70号)、《关于三溪华发智造港1号项目-管线迁改工程概算的审查意见》(珠香投审概〔2024〕29号)、《关于增报三溪华发智造港1号项目概算的复函》(珠香投审函〔2024〕41号);

  (五)香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3〕257号)、《区领导研究正菱控股产业载体情况会议纪要》(〔2024〕100号);

  (六)珠海华发 (略) 设计的《三溪华发智造港1号项目》初步设计图纸;

  (七)广东南方电信规 (略) 2023年11月设计的《三溪华发智造港1号项目-管线迁改施工图》;

  (八)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 (略) 《三溪华发智造港1号项目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书》;

  (九)审核过程中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和设计单位回复确认的造价咨询工作联系单;

  (十)定额清单规范等相关计价规定:

  1.清单计价依据:采用清单计价,执行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定额依据:《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 (略) 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

  (十一)主要材料价格参考《珠海工程造价信息》2022年第10期材料价,无信息价的材 (略) 场价;

  (十二)动态人工调整系数按1.08计取;

  (十三)税金: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函〔2019〕193号),建筑业增值税税率按9%计取。

  四、要求和建议

  (一)建设单位要充分认识地下管线安全的重要性,做好周边和施工区域地下管线物探工作,排查地下构筑物和地下管线情况, (略) 、供水公司等单位对接联系,督促施工单位在现场开挖作业过程中切实加强对燃气、供水、排水、电力、通信等地下管线的安全保护,确保地下管线设施安全。

  (二)请建设单位进一步落实绩效评估意见中的相关要求和建议,确保项目绩效目标落到实处。

  (三)该项目请建设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着力增强安全意识,全面夯实安全责任,切实强化安全举措,做好安全预警和防范,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时刻紧绷安全生产弦,不得以赶进度为由牺牲安全或者放松安全要求,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四)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五)其他事项详见概算审查意见。

  附件:三溪华发智造港1号项目设计概算汇总表

   (略) 香洲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9日


三溪华发智造港1号项目设计概算审查表
日期: 2024年6月19日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核概算造价 面积
(㎡)
面积指标
(元/㎡)
各费用占总投资比例(%) 备注(包括建设规模,主要工程内容,经济指标三部分)

静态总投资 *.40 *.15 * 100% 一+二+...+五+六。
建筑安装工程费 *.49 *.15 * 85.27% 项目位于香 (略) 以西, (略) 以北。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61㎡。总建筑面积*.1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4㎡,地下建筑面积*.3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栋9层*类厂房(1栋、2栋、3栋)建筑面积*.95㎡;1栋7层*类厂房(4栋),建筑面积*.27㎡;1栋13层配套宿舍(5栋),建筑面积 *.62㎡;1栋-4栋1层地下汽车库,建筑面积*.31㎡。面积经济指标*/㎡。
1 基坑支护 1357.85 *.31 671.66 2.98% 面积经济指标为*/㎡。
2 桩基础 1685.75 *.15 136.06 3.70% 面积经济指标为*/㎡。
3 土石方工程 716.30 *.00 60.02 1.57% 面积经济指标为*/㎡。
4 地下室 8497.67 *.31 * 18.65% 面积经济指标为*/㎡。
5 厂房 *.78 *.00 * 36.74% 面积经济指标为*/㎡。
6 宿舍、食堂 4285.52 *.62 * 9.40% 面积经济指标为*/㎡。
7 室外工程 1284.22 *.80 896.63 2.82% 面积经济指标为*/㎡。
8 其它工程 4254.26 *.15 343.37 9.33% 面积经济指标为*/㎡。
9 厨房装修 39.14 231.33 * 0.09% 根据《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3〕257号增加该项费用,专款专用,按实结算。因报审方案中,消防工程与主体重复,本项扣减重复部分。
工程建设其他费 2464.30

5.41% 按珠香投审概〔2023〕70号执行。
1 建设管理服务费 503.44

1.10%
2 工程建设监理费 518.24

1.14%
3 工程保险费 116.72

0.26%
4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194.53

0.43%
5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 16.33

0.04%
6 工程勘察费 65.00

0.14%
7 工程设计费 279.40

0.61%
8 交通影响评价 2.91

0.01%
9 工程造价咨询费 202.26

0.44%
10 测量测绘费 123.90

0.27%
11 检验监测费 389.07

0.85%
12 环境影响评价费 0.00

0.00%
13 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 15.00

0.03%
14 水土保持补偿费 1.31

0.00%
15 节能评估费 0.00

0.00%
16 白蚁防治费 13.00

0.03%
17 绿建验收 0.00

0.00%
18 施工图技术审查费 22.39

0.05%
19 砂石评估费 0.80

0.00%
预备费 2066.34

4.53% (一+二)×5%
征地拆迁费 1500.00

3.29% 暂列,最终以征拆部门核定为准,按实结算。
管线迁改费 40.52

0.09% 按管线迁改审查意见珠香投审概〔2024〕29号执行。
设备费(含厨房设备、空调设备、空调外机格栅、动力电缆及无人机全自动机巢机场设备) 639.75

1.40% 《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3〕257号、《区领导研究正菱控股产业载体情况会议纪要》〔2024〕100号,专款专用,按实结算。




三溪科创城发展中心:

  报来《关于申报关于三溪华发智造港1号项目(不含管线迁改)概算的函》《关于报送三溪华发智造港1号项目管线迁改工程概算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阅研究,同意三溪华发智造港1号项目(项目代码:2206-*-04-01-*)的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一)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香 (略) 以西, (略) 以北。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1平方米。

  (二)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栋9层*类厂房(1栋、2栋、3栋)建筑面积*.95平方米;1栋7层*类厂房(4栋),建筑面积*.27平方米;1栋13层配套宿舍(5栋),建筑面积*.62平方米;1栋-4栋1层地下汽车库,建筑面积*.31平方米。

  二、工程总概算

  经审核,该工程总投资控制在*.*元以内(具体费用构成详见附件),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464.*元,预备费2066.*元,征地拆迁费*元,管线迁改费40.*元,设备费639.*元。

  三、工程概算批复依据

  (一)《关于三溪华发智造港1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珠香发改项〔2022〕131号);

  (二)《关于三溪华发智造港1号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意见》(珠香基建绩办〔2023〕29号);

  (三)《关于三溪华发智造港1号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珠香)建初设复〔2023〕008号〕;

  (四)《关于三溪华发智造港1号项目(不含管线迁改)概算的审查意见》(珠香投审概〔2023〕70号)、《关于三溪华发智造港1号项目-管线迁改工程概算的审查意见》(珠香投审概〔2024〕29号)、《关于增报三溪华发智造港1号项目概算的复函》(珠香投审函〔2024〕41号);

  (五)香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3〕257号)、《区领导研究正菱控股产业载体情况会议纪要》(〔2024〕100号);

  (六)珠海华发 (略) 设计的《三溪华发智造港1号项目》初步设计图纸;

  (七)广东南方电信规 (略) 2023年11月设计的《三溪华发智造港1号项目-管线迁改施工图》;

  (八)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 (略) 《三溪华发智造港1号项目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书》;

  (九)审核过程中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和设计单位回复确认的造价咨询工作联系单;

  (十)定额清单规范等相关计价规定:

  1.清单计价依据:采用清单计价,执行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定额依据:《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 (略) 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

  (十一)主要材料价格参考《珠海工程造价信息》2022年第10期材料价,无信息价的材 (略) 场价;

  (十二)动态人工调整系数按1.08计取;

  (十三)税金: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函〔2019〕193号),建筑业增值税税率按9%计取。

  四、要求和建议

  (一)建设单位要充分认识地下管线安全的重要性,做好周边和施工区域地下管线物探工作,排查地下构筑物和地下管线情况, (略) 、供水公司等单位对接联系,督促施工单位在现场开挖作业过程中切实加强对燃气、供水、排水、电力、通信等地下管线的安全保护,确保地下管线设施安全。

  (二)请建设单位进一步落实绩效评估意见中的相关要求和建议,确保项目绩效目标落到实处。

  (三)该项目请建设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着力增强安全意识,全面夯实安全责任,切实强化安全举措,做好安全预警和防范,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时刻紧绷安全生产弦,不得以赶进度为由牺牲安全或者放松安全要求,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四)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五)其他事项详见概算审查意见。

  附件:三溪华发智造港1号项目设计概算汇总表

   (略) 香洲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9日


三溪华发智造港1号项目设计概算审查表
日期: 2024年6月19日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核概算造价 面积
(㎡)
面积指标
(元/㎡)
各费用占总投资比例(%) 备注(包括建设规模,主要工程内容,经济指标三部分)

静态总投资 *.40 *.15 * 100% 一+二+...+五+六。
建筑安装工程费 *.49 *.15 * 85.27% 项目位于香 (略) 以西, (略) 以北。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61㎡。总建筑面积*.1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4㎡,地下建筑面积*.3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栋9层*类厂房(1栋、2栋、3栋)建筑面积*.95㎡;1栋7层*类厂房(4栋),建筑面积*.27㎡;1栋13层配套宿舍(5栋),建筑面积 *.62㎡;1栋-4栋1层地下汽车库,建筑面积*.31㎡。面积经济指标*/㎡。
1 基坑支护 1357.85 *.31 671.66 2.98% 面积经济指标为*/㎡。
2 桩基础 1685.75 *.15 136.06 3.70% 面积经济指标为*/㎡。
3 土石方工程 716.30 *.00 60.02 1.57% 面积经济指标为*/㎡。
4 地下室 8497.67 *.31 * 18.65% 面积经济指标为*/㎡。
5 厂房 *.78 *.00 * 36.74% 面积经济指标为*/㎡。
6 宿舍、食堂 4285.52 *.62 * 9.40% 面积经济指标为*/㎡。
7 室外工程 1284.22 *.80 896.63 2.82% 面积经济指标为*/㎡。
8 其它工程 4254.26 *.15 343.37 9.33% 面积经济指标为*/㎡。
9 厨房装修 39.14 231.33 * 0.09% 根据《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3〕257号增加该项费用,专款专用,按实结算。因报审方案中,消防工程与主体重复,本项扣减重复部分。
工程建设其他费 2464.30

5.41% 按珠香投审概〔2023〕70号执行。
1 建设管理服务费 503.44

1.10%
2 工程建设监理费 518.24

1.14%
3 工程保险费 116.72

0.26%
4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194.53

0.43%
5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 16.33

0.04%
6 工程勘察费 65.00

0.14%
7 工程设计费 279.40

0.61%
8 交通影响评价 2.91

0.01%
9 工程造价咨询费 202.26

0.44%
10 测量测绘费 123.90

0.27%
11 检验监测费 389.07

0.85%
12 环境影响评价费 0.00

0.00%
13 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 15.00

0.03%
14 水土保持补偿费 1.31

0.00%
15 节能评估费 0.00

0.00%
16 白蚁防治费 13.00

0.03%
17 绿建验收 0.00

0.00%
18 施工图技术审查费 22.39

0.05%
19 砂石评估费 0.80

0.00%
预备费 2066.34

4.53% (一+二)×5%
征地拆迁费 1500.00

3.29% 暂列,最终以征拆部门核定为准,按实结算。
管线迁改费 40.52

0.09% 按管线迁改审查意见珠香投审概〔2024〕29号执行。
设备费(含厨房设备、空调设备、空调外机格栅、动力电缆及无人机全自动机巢机场设备) 639.75

1.40% 《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3〕257号、《区领导研究正菱控股产业载体情况会议纪要》〔2024〕100号,专款专用,按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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