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毓文中学高中分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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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毓文中学高中分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吉林毓文中学(高中)分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教育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吉林毓文中学(高中)分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市教请〔2024〕2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通过国家提级论证类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审核。项目建设将增强吉林毓文中学综合办学能力,提高办学质量,对南部新城学校进行布局调整和扩容提质,切实解决该片区适龄学生入学难问题,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评估认为项目符合发展规划要求,项目建设必要、可行。经研究,原则同意吉林毓文中学(高中)分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 (略) 代码

  吉林毓文中学(高中)分校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5-*-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吉林毓文中学。

  三、建设地点

   (略) 丰满 (略) 与松高街交汇处。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共建设11栋建筑物,其中:教学楼4栋,建筑面积*平方米;学生教职工餐厅、综合训练馆1栋,建筑面积8760平方米;艺术中心1栋,建筑面积7263平方米;综合楼1栋(地上建筑面积89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看台1座,建筑面积350平方米;门卫3栋,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操场、道路、绿化及消防等附属工程。

  五、建设期限

  31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元,设备购置费586.*元,安装工程费700.*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907.*元,基本预备费1095.*元。 (略) 级财政预算资金。

  七、后续相关工作要求

  (一)吉林毓文中学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吉林毓文中学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吉林毓文中学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吉林毓文中学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吉林毓文中学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项目初步设计阶段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提出安全质量防护措施,并对施工方案提出相应要求;市财政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管理;市教育局要切实履行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职责,做好项目手续办理、建设进度、工程安全等的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14日

吉市发改社会审批发〔2024〕41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吉林毓文中学(高中)分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教育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吉林毓文中学(高中)分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市教请〔2024〕2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通过国家提级论证类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审核。项目建设将增强吉林毓文中学综合办学能力,提高办学质量,对南部新城学校进行布局调整和扩容提质,切实解决该片区适龄学生入学难问题,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评估认为项目符合发展规划要求,项目建设必要、可行。经研究,原则同意吉林毓文中学(高中)分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 (略) 代码

  吉林毓文中学(高中)分校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5-*-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吉林毓文中学。

  三、建设地点

   (略) 丰满 (略) 与松高街交汇处。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共建设11栋建筑物,其中:教学楼4栋,建筑面积*平方米;学生教职工餐厅、综合训练馆1栋,建筑面积8760平方米;艺术中心1栋,建筑面积7263平方米;综合楼1栋(地上建筑面积89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看台1座,建筑面积350平方米;门卫3栋,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操场、道路、绿化及消防等附属工程。

  五、建设期限

  31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元,设备购置费586.*元,安装工程费700.*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907.*元,基本预备费1095.*元。 (略) 级财政预算资金。

  七、后续相关工作要求

  (一)吉林毓文中学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吉林毓文中学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吉林毓文中学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吉林毓文中学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吉林毓文中学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项目初步设计阶段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提出安全质量防护措施,并对施工方案提出相应要求;市财政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管理;市教育局要切实履行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职责,做好项目手续办理、建设进度、工程安全等的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14日

吉市发改社会审批发〔2024〕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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