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市七家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污泥干化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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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市七家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污泥干化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吉林市七家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污泥干化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 (略) 七家子 (略) 污泥干化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市住建请〔2024〕13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通过国家提级论证类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审核。项目建成后可有效 (略) 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问题,消除潜在环境污染和安全风险隐患。参与评审的专家一致认为可研报告编制章节齐全,符合编制深度要求,投资满足建设需要,项目建设方案可行。经研究,原 (略) 七家子 (略) 污泥干化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七家子 (略) 污泥干化设备升级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403-*-04-02-*)。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七家子 (略) 。

  三、建设地点

   (略) 经开区珲春北街6000号, (略) 七家子 (略) 内。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拟购置高压污泥压榨脱水机3套、自动加药机2套、活性氧离子除臭一体设备2台,高频微波污泥浓度计4台等主要污泥处理设备,同时,配套购置及安装相关附属设施(不含土建工程)。

  五、建设期限

  6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4143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2961.83万元,建筑工程及安装费368.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14.65万元,基本预备费354.51万元,流动资金243.36万元。 (略) 本级2024年度财政预算。

  七、后续相关工作要求

  (一) (略) 七家子 (略) 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该项目不再审批初步设计,请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七家子 (略) 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七家子 (略) 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七家子 (略)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 (略) 七家子 (略) 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出安全质量防护措施,并对施工方案提出相应要求;市财政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管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切实履行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职责,做好项目手续办理、建设进度、工程安全等的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

吉市发改环资审批发〔2024〕44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吉林市七家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污泥干化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 (略) 七家子 (略) 污泥干化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市住建请〔2024〕13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通过国家提级论证类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审核。项目建成后可有效 (略) 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问题,消除潜在环境污染和安全风险隐患。参与评审的专家一致认为可研报告编制章节齐全,符合编制深度要求,投资满足建设需要,项目建设方案可行。经研究,原 (略) 七家子 (略) 污泥干化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七家子 (略) 污泥干化设备升级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403-*-04-02-*)。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七家子 (略) 。

  三、建设地点

   (略) 经开区珲春北街6000号, (略) 七家子 (略) 内。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拟购置高压污泥压榨脱水机3套、自动加药机2套、活性氧离子除臭一体设备2台,高频微波污泥浓度计4台等主要污泥处理设备,同时,配套购置及安装相关附属设施(不含土建工程)。

  五、建设期限

  6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4143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2961.83万元,建筑工程及安装费368.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14.65万元,基本预备费354.51万元,流动资金243.36万元。 (略) 本级2024年度财政预算。

  七、后续相关工作要求

  (一) (略) 七家子 (略) 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该项目不再审批初步设计,请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七家子 (略) 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七家子 (略) 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七家子 (略)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 (略) 七家子 (略) 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出安全质量防护措施,并对施工方案提出相应要求;市财政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管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切实履行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职责,做好项目手续办理、建设进度、工程安全等的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

吉市发改环资审批发〔2024〕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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