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6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淄博科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2024年6月26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淄博科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标题: | 2024年6月26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淄博科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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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MB*K/202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6-26 | 发布机构: | 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淄博科 (略) 罐区安全环保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6日-2024年7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临淄大道971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备注 |
1 | 罐区安全环保提升改造项目 | (略) 临淄区凤凰镇西刘村东 | 淄博科 (略) | 山东海 (略) | 项目总投资800.*元,环保投资11.*元。北侧罐组拆除原有 6 个储罐(1个1000m3的原料油罐、1个1000m3的轻蜡油罐、2 个 400m3的轻蜡油罐、1个400m3的芳烃油罐、1个2000m3的应急罐),新建 6个2000m3的储罐(2个原料油罐、1个沥青罐、1 个轻蜡油罐、1个芳烃油罐、1个应急罐),技改储罐类型为固定顶罐,并配套氮封系统。南侧罐组原有6个储罐不变,储罐配套增加氮封系统。拆除原罐区装卸车区,技改后依托润顺装卸车区位置,位于科泉厂区罐区南侧,于润顺装卸区建设输送管线及装卸车鹤位。厂区内生产装置生产能力不变,转运次数减少。 | 1.加强原材物料管理,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道路运输区地面水泥硬化;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确保厂区地面干净、整洁。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 (略) 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 4.合理规范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震、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在项目验收之前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 6.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严格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等相关要求,凡符合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自动监控系统;排污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以及运行台账,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及故障维修,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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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淄博科 (略) 罐区安全环保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6日-2024年7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临淄大道971号
联系电话: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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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备注 |
1 | 罐区安全环保提升改造项目 | (略) 临淄区凤凰镇西刘村东 | 淄博科 (略) | 山东海 (略) | 项目总投资800.*元,环保投资11.*元。北侧罐组拆除原有 6 个储罐(1个1000m3的原料油罐、1个1000m3的轻蜡油罐、2 个 400m3的轻蜡油罐、1个400m3的芳烃油罐、1个2000m3的应急罐),新建 6个2000m3的储罐(2个原料油罐、1个沥青罐、1 个轻蜡油罐、1个芳烃油罐、1个应急罐),技改储罐类型为固定顶罐,并配套氮封系统。南侧罐组原有6个储罐不变,储罐配套增加氮封系统。拆除原罐区装卸车区,技改后依托润顺装卸车区位置,位于科泉厂区罐区南侧,于润顺装卸区建设输送管线及装卸车鹤位。厂区内生产装置生产能力不变,转运次数减少。 | 1.加强原材物料管理,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道路运输区地面水泥硬化;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确保厂区地面干净、整洁。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 (略) 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 4.合理规范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震、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在项目验收之前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 6.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严格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等相关要求,凡符合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自动监控系统;排污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以及运行台账,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及故障维修,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
标题: | 2024年6月26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淄博科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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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MB*K/202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6-26 | 发布机构: | 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淄博科 (略) 罐区安全环保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6日-2024年7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临淄大道9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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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备注 |
1 | 罐区安全环保提升改造项目 | (略) 临淄区凤凰镇西刘村东 | 淄博科 (略) | 山东海 (略) | 项目总投资800.*元,环保投资11.*元。北侧罐组拆除原有 6 个储罐(1个1000m3的原料油罐、1个1000m3的轻蜡油罐、2 个 400m3的轻蜡油罐、1个400m3的芳烃油罐、1个2000m3的应急罐),新建 6个2000m3的储罐(2个原料油罐、1个沥青罐、1 个轻蜡油罐、1个芳烃油罐、1个应急罐),技改储罐类型为固定顶罐,并配套氮封系统。南侧罐组原有6个储罐不变,储罐配套增加氮封系统。拆除原罐区装卸车区,技改后依托润顺装卸车区位置,位于科泉厂区罐区南侧,于润顺装卸区建设输送管线及装卸车鹤位。厂区内生产装置生产能力不变,转运次数减少。 | 1.加强原材物料管理,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道路运输区地面水泥硬化;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确保厂区地面干净、整洁。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 (略) 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 4.合理规范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震、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在项目验收之前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 6.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严格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等相关要求,凡符合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自动监控系统;排污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以及运行台账,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及故障维修,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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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淄博科 (略) 罐区安全环保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6日-2024年7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临淄大道971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备注 |
1 | 罐区安全环保提升改造项目 | (略) 临淄区凤凰镇西刘村东 | 淄博科 (略) | 山东海 (略) | 项目总投资800.*元,环保投资11.*元。北侧罐组拆除原有 6 个储罐(1个1000m3的原料油罐、1个1000m3的轻蜡油罐、2 个 400m3的轻蜡油罐、1个400m3的芳烃油罐、1个2000m3的应急罐),新建 6个2000m3的储罐(2个原料油罐、1个沥青罐、1 个轻蜡油罐、1个芳烃油罐、1个应急罐),技改储罐类型为固定顶罐,并配套氮封系统。南侧罐组原有6个储罐不变,储罐配套增加氮封系统。拆除原罐区装卸车区,技改后依托润顺装卸车区位置,位于科泉厂区罐区南侧,于润顺装卸区建设输送管线及装卸车鹤位。厂区内生产装置生产能力不变,转运次数减少。 | 1.加强原材物料管理,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道路运输区地面水泥硬化;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确保厂区地面干净、整洁。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 (略) 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 4.合理规范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震、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在项目验收之前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 6.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严格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等相关要求,凡符合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自动监控系统;排污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以及运行台账,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及故障维修,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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