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2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2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6日—2024年7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麒麟区文昌街(东)289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胜境光伏电站 | 建设地点 | 富源县胜境街道及后所镇境内 | 建设单位 | 富源云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北京中咨 (略) | ||
项目概况 | |||||
胜境光伏电站位于 (略) 富源县胜境街道及后所镇境内,总装机规模为交流侧99.84MW,直流侧112.02MWp,光伏阵列共由35个光伏子方阵组成,采用*块峰值功率为580Wp的单晶硅光伏组件、35座箱式变压器房、312台320kW的组串式逆变器。工程拟在场址中部建设220kV升压站1座,主变容量为100MVA,本工程以4回35k (略) 汇集光伏电力至220kV升压站, (略) 径总长77.6km(其中 (略) 径长度约9.6km,架 (略) 径长度约68km)。工程配 (略) 17.0km,新 (略) 长约12.2km,改扩 (略) 长约4.8km, (略) 基宽度为4.5m,路面宽度为3.5m,最小转弯半径为15m,采用 (略) 面。(本次不对220k (略) 进行评价)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一、施工期: (一)光伏发电站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征地范围内的地表将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局部地貌将发生较大的改变,且具有强度较大,影响范围及时段集中的特点,如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会造成开挖形成裸露地面产生水土流失,很容易对区域土地生产力,区域生态环境、工程本身等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 (二)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场地产生的扬尘、表土堆场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尾气等。 (三)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暴雨地表径流。 (四)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和太阳能光伏板支架基础、升压站基础、逆变器基础、箱变基础、电缆沟等开挖施工机械及设备安装。 (五)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土石方、建筑垃圾、废弃设备零件等。 二、营运期: (一)本项目光伏发电过程不会产生工业废气,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厨房油烟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异味。 (二)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光伏组件清洗废水等。 (三)项目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光伏场区及升压站设备运行噪声,主要为电站箱式变压器和逆变器、升压站主变压器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 (四)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旧的光伏组件、废逆变器、废电气元件、废油及废电池。 (五)项目运营期的生态影响,主要为大量光伏电池板遮挡阳光对植物生长的影响及光伏电池板占用灌木林地、耕地对区域农作物耕种和植被植物的影响。 (六)项目运营期站区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 (七)变压器废油、废电池等。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 (一)按照(云林规〔2021〕5号)的规定,合理规划项目选址和用地;项目临时占地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临近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的施工区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禁止砍伐占地以外的森林植被、禁止超用地红线施工作业、禁止对光伏方阵空地不扰动区域的植被造成破坏、禁止猎杀野生动物,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二)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用水及场地洒水降尘。每个施工营地设置旱厕,旱厕定期清掏,全部用于周边农用施肥,不外排。按照水保要求优先完成场区内排水沟和沉砂池,雨水径流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接入周围箐沟。项目施工单位应采取切实有效施工方案,在靠近饮用水水 (略) 段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最大限度减小项目施工对水源保护地的影响; (三)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减速慢行,限制车辆鸣笛,设置临时围挡隔声; (四)配置1辆洒水车、施工区 (略) 定时洒水降尘;堆土区、散体堆料及裸露区土工 (略) 遮盖; (五)施工建筑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土石方在场地内回填;剥离表土堆存于表土堆场内,后期用于绿化覆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中安街道较近的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处置率达100%; 二、运营期: (一)施工迹地清理拆除并进行植被恢复;光伏支架采用单列柱支架方案,组件最小离地高度2.5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为农作物和低矮林木种植保留合理的空间。 (二)光伏电池板清洗废水用于光伏组件下植物的绿化用水,不外排。生活区设置1个容积为1m3的隔油池和1个1m3的化粪池预处理设施,并设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同时设置1座8m3的储水池,生活污水经规模为2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20)中绿化标准后,排入储水池内,非雨天回用于升压站绿化浇洒,不外排。沿场址等高线布设浆砌石截洪沟,截 (略) 工程区排水沟及坡脚箐沟相接,有效拦截和排出山坡上游来水,截洪沟成梯形断面,截洪沟末端设置沉砂池。 (三)事故油池、危废暂存间须进行防渗处理,防渗技术要求为: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临时暂存点须进行防渗处理,防渗技术要求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四)使用低噪声设备;箱式变压器设置于箱变房内进行隔声;逆变器与地面之间安装阻尼弹簧减振器;升压站四周设置围墙隔声。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同意全本公开承诺。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6日—2024年7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麒麟区文昌街(东)289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胜境光伏电站 | 建设地点 | 富源县胜境街道及后所镇境内 | 建设单位 | 富源云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北京中咨 (略) | ||
项目概况 | |||||
胜境光伏电站位于 (略) 富源县胜境街道及后所镇境内,总装机规模为交流侧99.84MW,直流侧112.02MWp,光伏阵列共由35个光伏子方阵组成,采用*块峰值功率为580Wp的单晶硅光伏组件、35座箱式变压器房、312台320kW的组串式逆变器。工程拟在场址中部建设220kV升压站1座,主变容量为100MVA,本工程以4回35k (略) 汇集光伏电力至220kV升压站, (略) 径总长77.6km(其中 (略) 径长度约9.6km,架 (略) 径长度约68km)。工程配 (略) 17.0km,新 (略) 长约12.2km,改扩 (略) 长约4.8km, (略) 基宽度为4.5m,路面宽度为3.5m,最小转弯半径为15m,采用 (略) 面。(本次不对220k (略) 进行评价)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一、施工期: (一)光伏发电站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征地范围内的地表将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局部地貌将发生较大的改变,且具有强度较大,影响范围及时段集中的特点,如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会造成开挖形成裸露地面产生水土流失,很容易对区域土地生产力,区域生态环境、工程本身等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 (二)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场地产生的扬尘、表土堆场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尾气等。 (三)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暴雨地表径流。 (四)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和太阳能光伏板支架基础、升压站基础、逆变器基础、箱变基础、电缆沟等开挖施工机械及设备安装。 (五)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土石方、建筑垃圾、废弃设备零件等。 二、营运期: (一)本项目光伏发电过程不会产生工业废气,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厨房油烟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异味。 (二)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光伏组件清洗废水等。 (三)项目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光伏场区及升压站设备运行噪声,主要为电站箱式变压器和逆变器、升压站主变压器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 (四)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旧的光伏组件、废逆变器、废电气元件、废油及废电池。 (五)项目运营期的生态影响,主要为大量光伏电池板遮挡阳光对植物生长的影响及光伏电池板占用灌木林地、耕地对区域农作物耕种和植被植物的影响。 (六)项目运营期站区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 (七)变压器废油、废电池等。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 (一)按照(云林规〔2021〕5号)的规定,合理规划项目选址和用地;项目临时占地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临近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的施工区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禁止砍伐占地以外的森林植被、禁止超用地红线施工作业、禁止对光伏方阵空地不扰动区域的植被造成破坏、禁止猎杀野生动物,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二)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用水及场地洒水降尘。每个施工营地设置旱厕,旱厕定期清掏,全部用于周边农用施肥,不外排。按照水保要求优先完成场区内排水沟和沉砂池,雨水径流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接入周围箐沟。项目施工单位应采取切实有效施工方案,在靠近饮用水水 (略) 段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最大限度减小项目施工对水源保护地的影响; (三)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减速慢行,限制车辆鸣笛,设置临时围挡隔声; (四)配置1辆洒水车、施工区 (略) 定时洒水降尘;堆土区、散体堆料及裸露区土工 (略) 遮盖; (五)施工建筑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土石方在场地内回填;剥离表土堆存于表土堆场内,后期用于绿化覆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中安街道较近的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处置率达100%; 二、运营期: (一)施工迹地清理拆除并进行植被恢复;光伏支架采用单列柱支架方案,组件最小离地高度2.5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为农作物和低矮林木种植保留合理的空间。 (二)光伏电池板清洗废水用于光伏组件下植物的绿化用水,不外排。生活区设置1个容积为1m3的隔油池和1个1m3的化粪池预处理设施,并设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同时设置1座8m3的储水池,生活污水经规模为2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20)中绿化标准后,排入储水池内,非雨天回用于升压站绿化浇洒,不外排。沿场址等高线布设浆砌石截洪沟,截 (略) 工程区排水沟及坡脚箐沟相接,有效拦截和排出山坡上游来水,截洪沟成梯形断面,截洪沟末端设置沉砂池。 (三)事故油池、危废暂存间须进行防渗处理,防渗技术要求为: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临时暂存点须进行防渗处理,防渗技术要求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四)使用低噪声设备;箱式变压器设置于箱变房内进行隔声;逆变器与地面之间安装阻尼弹簧减振器;升压站四周设置围墙隔声。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同意全本公开承诺。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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