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关于2024年6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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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关于2024年6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关于**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

  通讯地址:衡水高新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衡水 (略) 新建动力电池梯次循环利用项目

衡水高新区迎宾大街3号

衡水 (略)

河北十环 (略)

项 (略) (略) 高新区北方工业基地京衡北大街与大刘家庄村北路交叉口东,项目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5°46"32.907",北纬37°45"17.532"。项目利用现有车间4000平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工程建设喷漆房1座、抛丸机、焊机,火焰切割机、激光切割机以及车床等机加工共计60台。年产抗震阻尼器15000套、钢支座2500套。二期工程建设喷漆房1座、抛丸机、焊机,火焰切割机、激光切割机以及车床等机加工共计60台。年产抗震阻尼器15000套、钢支座2500套。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的2.67%。

1、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为火焰、激光切割、焊接、抛丸产生的颗粒物调漆、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火焰、激光切割废气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颗粒物经集气罩+软帘收集与抛丸废气经管道收集+自带除尘处理后两股废气共同经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一期DA001、二期DA003)排放;调漆、喷漆、晾干工序颗粒物、二*苯、非*烷总烃水帘+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15m排气筒(一期DA002、二期DA004),依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HJ1124-2020)表A.6“表面处理(涂装)中排污单位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废气防治措施可行。

项目焊接、抛丸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调漆、喷漆、晾干工序废气中二*苯及非*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相关标准,喷漆工序漆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染料尘)二级排放标准;

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其他)无组织排放标准。

无组织非*烷总烃、二*苯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限值;非*烷总烃同时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3生产车间边界浓度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园区污水收集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治理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基础减振设施,厂房隔声等。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金属边角料、焊渣、除尘灰(布袋除尘器除尘灰、移动式除尘器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废包装桶(废油漆桶、废固化剂桶、废稀释剂桶)、漆渣、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土壤和地下水染控制措施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外排,无地下水污染途径,主要为跑冒滴漏和滴漏物料随大气降水渗入地下对地下水产生影响,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不会导致地下水受到污染。项目利用现有车间进行建设,车间已按标准做好防渗。

6、环境风险评价

本项目大气环境风险风险物质主要为二*苯、漆雾洗涤水。二*苯在运输、储存、生产过程中均存在引发火灾等事故的可能性;漆雾洗涤水在生产过程中存在泄漏的可能性。从物质危险性识别、生产过程潜在风险识别及重大危险源辨识综合考虑,经类比后,综合确定,二*苯泄漏生火灾等物质产生的 CO 事故引发中毒、污染,漆雾洗涤水泄漏污染周边环境、*烷泄漏生火灾等物质产生的 CO 事故引发中毒等伴生/次生污染事故。土壤环境风险主要为原料等储存桶一旦破裂产生的风险,危废暂存间内设置有防渗设施,泄漏后物料难以下渗进入土壤中,在泄漏后通过及时处理可最大程度避免和减少对土壤的影响。地表水环境风险主要为危废泄漏,及时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堵住泄漏处,并设置临时围堰堵截已泄漏液体,用沙土、吸附棉等吸收或引流到安全地点,收集后在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并定期送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火灾产生的次生废水准备消防备用桶,迅速将消防废水收集至备用桶内,项目附近无地表水体,泄漏后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明显影响,环境风险是可防控的。

衡水 (略) 新建动力电池梯次循环利用项目

衡水高新区迎宾大街3号

衡水 (略)

衡水十环 (略)

项 (略) (略) 高新区北方工业基地迎宾大街3号。厂区中心坐标为:37°45′35.532″N,115°45′33.912″E。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2.50%。项目利用闲置厂房进行建设占地1200平方米,主要建设办公区、收集池、蓄电池存放区等,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购置叉车、耐酸容器、防腐转运箱、防渗储物托盘等设备74台套。项目建成后年回收废旧电池30000吨。

1、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为Ⅱ类废铅蓄电池存放间产生的硫酸雾。项目设置密闭间,废气经管道收集通过碱喷淋塔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与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HJ1033-2019),贮存单元污染物种类及可行技术未做具体要求,参考其他单元,碱喷淋塔为酸雾治理可行技术,因此本项目废气治理设施为可行技术。

项目有组织硫酸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无组织硫酸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滏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风机、叉车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70-75dB(A)之间。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等措施,运营期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为30.2~57.5dB(A),夜间厂界噪声预测值为22.9~48.9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实施后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废电解液暂存II类废铅蓄电池存放区,废碱液、废旧包装容器、废劳保用品、废抹布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均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5、土壤和地下水染控制措施

本项目可能对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影响的物质主要为废铅蓄电池及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泄漏。①废铅蓄电池车间地面、导流沟、收集池、危废间等地面及裙角(池底及池壁)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的要求,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水以及防溢流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入地下,贮存区地面防渗层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②第II类废铅蓄电池存放区设收集池,导流沟直接连入收集池,收集池旁预留废液收集专用桶,专用桶与收集池通过导管与泵连接。选用优质设备和管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修维护工作,沿线日常巡查、对易腐蚀的管网及附属设施等采取防腐蚀措施。③办公区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

6、环境风险评价

本项目涉及到的原料与《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1对照:本项目涉及到的环境风险物质为硫酸及危险废物。项目Q值小于1,环境风险潜势为Ⅰ。项目在做好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


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关于**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

  通讯地址:衡水高新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衡水 (略) 新建动力电池梯次循环利用项目

衡水高新区迎宾大街3号

衡水 (略)

河北十环 (略)

项 (略) (略) 高新区北方工业基地京衡北大街与大刘家庄村北路交叉口东,项目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5°46"32.907",北纬37°45"17.532"。项目利用现有车间4000平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工程建设喷漆房1座、抛丸机、焊机,火焰切割机、激光切割机以及车床等机加工共计60台。年产抗震阻尼器15000套、钢支座2500套。二期工程建设喷漆房1座、抛丸机、焊机,火焰切割机、激光切割机以及车床等机加工共计60台。年产抗震阻尼器15000套、钢支座2500套。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的2.67%。

1、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为火焰、激光切割、焊接、抛丸产生的颗粒物调漆、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火焰、激光切割废气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颗粒物经集气罩+软帘收集与抛丸废气经管道收集+自带除尘处理后两股废气共同经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一期DA001、二期DA003)排放;调漆、喷漆、晾干工序颗粒物、二*苯、非*烷总烃水帘+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15m排气筒(一期DA002、二期DA004),依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HJ1124-2020)表A.6“表面处理(涂装)中排污单位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废气防治措施可行。

项目焊接、抛丸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调漆、喷漆、晾干工序废气中二*苯及非*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相关标准,喷漆工序漆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染料尘)二级排放标准;

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其他)无组织排放标准。

无组织非*烷总烃、二*苯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限值;非*烷总烃同时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3生产车间边界浓度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园区污水收集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治理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基础减振设施,厂房隔声等。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金属边角料、焊渣、除尘灰(布袋除尘器除尘灰、移动式除尘器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废包装桶(废油漆桶、废固化剂桶、废稀释剂桶)、漆渣、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土壤和地下水染控制措施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外排,无地下水污染途径,主要为跑冒滴漏和滴漏物料随大气降水渗入地下对地下水产生影响,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不会导致地下水受到污染。项目利用现有车间进行建设,车间已按标准做好防渗。

6、环境风险评价

本项目大气环境风险风险物质主要为二*苯、漆雾洗涤水。二*苯在运输、储存、生产过程中均存在引发火灾等事故的可能性;漆雾洗涤水在生产过程中存在泄漏的可能性。从物质危险性识别、生产过程潜在风险识别及重大危险源辨识综合考虑,经类比后,综合确定,二*苯泄漏生火灾等物质产生的 CO 事故引发中毒、污染,漆雾洗涤水泄漏污染周边环境、*烷泄漏生火灾等物质产生的 CO 事故引发中毒等伴生/次生污染事故。土壤环境风险主要为原料等储存桶一旦破裂产生的风险,危废暂存间内设置有防渗设施,泄漏后物料难以下渗进入土壤中,在泄漏后通过及时处理可最大程度避免和减少对土壤的影响。地表水环境风险主要为危废泄漏,及时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堵住泄漏处,并设置临时围堰堵截已泄漏液体,用沙土、吸附棉等吸收或引流到安全地点,收集后在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并定期送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火灾产生的次生废水准备消防备用桶,迅速将消防废水收集至备用桶内,项目附近无地表水体,泄漏后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明显影响,环境风险是可防控的。

衡水 (略) 新建动力电池梯次循环利用项目

衡水高新区迎宾大街3号

衡水 (略)

衡水十环 (略)

项 (略) (略) 高新区北方工业基地迎宾大街3号。厂区中心坐标为:37°45′35.532″N,115°45′33.912″E。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2.50%。项目利用闲置厂房进行建设占地1200平方米,主要建设办公区、收集池、蓄电池存放区等,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购置叉车、耐酸容器、防腐转运箱、防渗储物托盘等设备74台套。项目建成后年回收废旧电池30000吨。

1、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为Ⅱ类废铅蓄电池存放间产生的硫酸雾。项目设置密闭间,废气经管道收集通过碱喷淋塔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与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HJ1033-2019),贮存单元污染物种类及可行技术未做具体要求,参考其他单元,碱喷淋塔为酸雾治理可行技术,因此本项目废气治理设施为可行技术。

项目有组织硫酸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无组织硫酸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滏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风机、叉车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70-75dB(A)之间。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等措施,运营期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为30.2~57.5dB(A),夜间厂界噪声预测值为22.9~48.9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实施后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废电解液暂存II类废铅蓄电池存放区,废碱液、废旧包装容器、废劳保用品、废抹布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均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5、土壤和地下水染控制措施

本项目可能对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影响的物质主要为废铅蓄电池及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泄漏。①废铅蓄电池车间地面、导流沟、收集池、危废间等地面及裙角(池底及池壁)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的要求,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水以及防溢流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入地下,贮存区地面防渗层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②第II类废铅蓄电池存放区设收集池,导流沟直接连入收集池,收集池旁预留废液收集专用桶,专用桶与收集池通过导管与泵连接。选用优质设备和管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修维护工作,沿线日常巡查、对易腐蚀的管网及附属设施等采取防腐蚀措施。③办公区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

6、环境风险评价

本项目涉及到的原料与《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1对照:本项目涉及到的环境风险物质为硫酸及危险废物。项目Q值小于1,环境风险潜势为Ⅰ。项目在做好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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